杭州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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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

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

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外来务工
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市委办发[2011]108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9.30
【实施日期】2011.09.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的
通知
(市委办发〔2011〕108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前下发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委办发〔2008〕130号)同时废止。

2011年9月30日
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因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生活特别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救助工作,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杭州市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非杭州市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本办法由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负责实施。

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单位和部门协助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工作。

三、建立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
(一)从市“春风行动”募集资金中划转;
(二)市级财政专项补助。

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五条措施

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五条措施

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五条措施引言少数民族是中国特有的民族资源,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了加强对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的服务管理,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融入程度,以下将提出五条相应的措施。

措施一:加强流动人口教育服务1.建立特色鲜明、符合少数民族文化传统的学校,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2.加大对流动人口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其平等接受良好教育。

3.加强师资培养,鼓励优秀教师到少数民族地区从教。

措施二:优化流动人口就业环境1.完善流动人口就业信息发布和就业援助机制,提供多样化的就业岗位。

2.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流动人口就业技能,增加其就业竞争力。

3.推动流动人口职业资格互认和转移,促进流动人口就业稳定。

措施三:加强流动人口医疗保健服务1.扩大流动人口医疗保障范围,提供住院、门诊等全方位医疗服务。

2.建设医疗机构,提高流动人口就医便利性和医疗水平。

3.宣传健康知识,提高流动人口对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的认识。

措施四:加强流动人口社会保障1.完善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其基本生活保障权益。

2.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社会救助力度,提供临时援助和救助金等帮助。

3.强化流动人口参保意识,提高其社会保障知识和权益意识。

措施五:促进流动人口文化交流1.增设流动人口文化交流平台,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2.推动多民族文化活动的开展,加强流动人口文化认同感。

3.加强文化传统保护工作,维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多样性。

结论通过实施上述五条措施,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将在教育、就业、医疗保健、社会保障和文化交流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这不仅有助于增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生活福祉,也将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同时,这也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型管理模式,提升国家整体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感谢您的阅读!。

当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融合发展工作报告人社

当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融合发展工作报告人社

当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融合发展工作报告人社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社会区隔问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主要包括社会和心理两个方面,社会层面的融入主要是社会交往范围的扩大化,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行为举止方面的市民化。

传统上,少数民族主要聚居我国西部边疆和农村地区,改革开放之前,民族和区域之间流动率低,民族空间分布板块化。

与之对应,中国社会许多领域中“存在于汉族公民与‘少数民族’公民之间的系统性制度化区隔,这一客观上普遍存在的群体区隔在另外一个维度上同样把中国社会一分为二。

”不仅在深层上冲击了中华民族认同意识的构建,同样也带来了当前两部分国民交往中一系列值得关注的各种社会矛盾、利益冲突和文化隔膜。

传统的民族工作重心在民族地区,民族地区和非民族地区的不同治理模式是最浅表的二元结构。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民族和地区之间流动程度日益深化,越来越多的地方成为多个民族共同居住、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地方。

那么,进城之后的民族空间分布、社会交往呈现怎样的格局?能否破解传统民族相对聚居造成的中央权威无法渗透基层社会,带来的治理危机问题?能否通过城镇化推动流动人口在城市实现社会交往范围的扩大化,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行为举止方面的市民化?1、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择族而居大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从业具有多样性,相应的居住模式也具有多样性,其中散居成为他们的主要模式。

尽管这是普遍的现象,但因语言、宗教信仰、民族风俗程度不同的差异,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又有“相对聚居”特点,以穆斯林群体聚居最为典型。

一方面,民族地区城镇化没有化解民族聚居的传统格局。

新疆世居14个民族,相对聚居南北疆各地边疆和农村,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少数民族农牧民进入城市,把相对聚居边疆的民族分布模式带入城市,乌鲁木齐民族空间分布有两个特点,一是以二道桥为中心,北部以汉族、回族为主,南部以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为主。

二是来自农村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多聚居城乡结合部。

萧山区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

萧山区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

萧山区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范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确保我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居住证的种类、有效期限及使用范围(一)居住证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浙江省居住证》。

(二)《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证件有效期为六个月至三年,《浙江省居住证》证件有效期为九年。

(三)证件有效期内,证件持有人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四)《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浙江省居住证》作为持有人的居住证明,在浙江省范围内有效。

但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具体待遇,仅限于本区签发或签注的证件,并且仅在本区范围内有效。

二、居住证申领对象及条件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在本区居住的非杭州市市区户籍的人员。

(一)居住登记和《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流动人口在本区居住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

其中16周岁以下人员由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的流动人口,居住时间在十五日以下的,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登记的同时,由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或派出所发给其《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但未满16周岁或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下的人员,本人不要求领证的可以不发证。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浙江省居住证》流动人口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1.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包括首次申领为暂住证),在我区连续居住满3年;2.有固定住所;3.有稳定工作;4.已连续在本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3年以上(不包括补缴);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6.无违法生育子女行为;7.无违法犯罪记录(过失违法犯罪处缓刑以下处罚的除外);荣获本区区级以上(含区级)人民政府或居住地市级以上(含市级)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或当选为本区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或经本区区级(含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属于投资创业或引进人才的流动人口,可以直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一)一是调查摸底,建立流动少数民族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平台。

各村民宗联络员深入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调查摸底工作,了解流动少数民族人数、民族成分、学历、住址等信息,通过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实行动态服务与管理。

是员的及时介绍到村组织,参加正常组织生活;是信教群众的,就近介绍引导到场所过正常生活。

二是提供服务,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排忧解难。

各村成立了“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安排专人接待、登记,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子女上学、证件办理、法律援助、就业咨询等发面的需求,积极为前来咨询的少数民族同胞提供服务。

与此同时,各村安排专人负责村民宗工作的同时,利用村服务窗口加强与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的沟通,提供相关帮助。

三是把握政策,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切实加强与信访、综治、安全等有关科室和村民宗联络员的协调沟通,定期召开会议交流信息,及时掌握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并力争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对于民族方面的突发事件,认真把握政策,小心处理,防止一般问题特殊化,特殊问题一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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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让人们更好地融入城市

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让人们更好地融入城市

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让人们更好地融入城市作者:应彩虹范诗武汪华婕黄相玮来源:《杭州》2022年第09期根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杭州是浙江省内人口数量最多的城市,流动人口已经成为杭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全面了解杭州市流动人口现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特征,精准发现流动人口服务存在的问题,能够有助于提高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水平,优化城市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繁荣与稳定。

杭州市流动人口结构主要特征从年龄结构上看,“一老一小”人口数量持续增长。

流动人口登记在册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市0-14岁流动人口42.98万人,占比6.22%;60岁以上流动人口30.97万人,占比4.48%。

“一老一小”福利型人口占比超过10%,给杭州市养老、教育资源带来一定压力。

从性别结构上看,流动人口男多女少现象突出。

流动人口登记在册数据显示,杭州市流动人口中女性为276.97万人,男性为414.57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50,远高于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比(108.67)和户籍人口男女性别比(97.96)。

由此可见,流动人口从根本上逆转了全市户籍人口男少女多的性别结构。

从分布结构上看,流动人口区域分布差异显著。

流动人口登记在册数据显示,共有43个街道(乡镇)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数量呈现倒挂情况。

登记在册流动人口主要分布在临平区、余杭区、萧山区,其中临平乔司街道、余杭良渚街道、临平东湖街道集聚流动人口位列全市镇街前三。

登记在册流动人口规模TOP20镇街从学历结构上看,流动人口高学历占比偏低。

全市18-59岁流动人口中,高中及以下學历人口476.09万人,占比达77.17%;专科学历人口66.81万人,占比10.83%;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口52.45万人,占比仅为8.50%。

从就业结构上看,半数以上流动人口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

流动人口登记在册数据显示,外来劳动力主要集中在服装等生产制造加工、生活性服务、建筑与工程施工等行业,占比分别为17.08%、16.08%和14.03%,从业人口规模分别达到118.07万人、111.21万人、97.03万人。

少数民族人口向城市流动的特点及趋势研究

少数民族人口向城市流动的特点及趋势研究

少数民族人口向城市流动的特点及趋势研究作者:郝欢来源:《新西部下半月》2013年第07期【摘要】本文分析了少数民族人口向城市流动的特点和趋势,提出了对策。

指出当前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增多,新生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增长且问题较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群体性事件增多,流入地管理难度加大。

因此,要正确看待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及时了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动态和思想状况,坚持服务和管理并重,建立相关预警机制和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积极作用,消除不利影响。

【关键词】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特点;流动趋势;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跨区域流动成为常态,出现了“孔雀东南飞”和“民工潮”等众多社会现象。

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呈现出自身独有的特点,成为城市发展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关系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加强对少数民族人口向城市流动的特点及趋势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少数民族人口向城市流动的特点1、少数民族人口流动方向以大中城市和东南沿海地区为主从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开始,由于大中城市和东南沿海地区优越的人文环境、发达的城市功能以及适度的就业容量,少数民族人口逐渐向这些地区流动。

据北京市民委估算,90年代初北京每天的100多万流动人口中至少1/10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

[1]根据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公报显示,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深圳少数民族人口仅有106人;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深圳少数民族人口是372人;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深圳少数民族人口是11795人;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深圳少数民族人口是224688人。

[2]36年间,少数民族人口增长了2119倍,但深圳市总人口仅增长了35倍多。

目前珠三角地区已经成为全国输入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区域,仅在广东经商、务工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高达200万。

尤其近年来,少数民族人口向东南沿海地区流动量不减反增。

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涌入城市就业、居住和生活。

为加强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措施的制定。

1.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保障针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出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对于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可以加大特殊补贴和优惠政策力度,鼓励他们在城市稳定生活和积极融入社会。

此外,还应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建立起权益保护机制,确保他们在城市生活中享有平等的待遇和权益。

2.加强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往往因教育和技能水平较低而面临就业困难和低收入问题。

因此,应加大力度推进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和收入水平。

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并与企事业单位合作,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就业机会和岗位培训。

3.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管理体系,可以更好地掌握和管理他们的基本信息和流动情况。

通过建立信息数据库,加强和完善城市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和登记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和查询。

同时,可以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例如人脸识别等,提高信息管理的准确性和效率。

4.加强社会救助和福利保障对于一些生活困难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应加强社会救助和福利保障,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

可以建立起社会救助机构,为他们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和基本医疗保险。

此外,还可以加强社区组织和志愿者力量,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5.加强社会融入和文化交流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融入城市社会过程中,往往会面临一些文化差异和隔阂问题。

为加强社会融入和文化交流,可以举办一些文化活动和庆祝民族节日的活动,增加彼此的了解和交流。

同时,还可以加强对城市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理解和支持,促进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多元共融的文化环境。

外来人口与城市治理的困境及其破解路径

外来人口与城市治理的困境及其破解路径

外来人口与城市治理的困境及其破解路径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提出了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目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

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社会治理层面就是要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以适应当前阶层日益分化和人口高速流动的社会形势。

根据对杭州市的留下街道、临浦街道以及白杨街道邻里社区等地的调研,①我们发现诸多社会治理难题与外来人口的大规模流动存在着密切联系。

这一联系的核心在于,既有的行政体制框架下,各项社会治理资源常常难以根据人口布局变动而实现合理配置,政府的治理体制无法应对外来人口大规模流动带来的治理压力,从而导致治理困境。

要破解这种困境,政府必须按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进治理主体多元化,实现治理手段的多样化。

一、调研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外来人口现状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该街道的前身是留下镇,2007 年11 月在西湖区行政区划调整中撤镇建街,设立留下街道。

留下街道东与西湖、古荡街道相邻,南与转塘街道的龙坞毗连,北部与蒋村街道、余杭区五常街道接壤,西部与余杭区闲林镇相接,西南与富阳市为邻,与西湖风景区、西溪湿地公园无缝连接“双西合璧”。

留下街道总面积36.1 平方公里,总人口12万余人。

留下街道现下辖东岳、金鱼井、杨家牌楼、西穆坞、留下、茶市街、横街、屏峰、小和山、石马、翰墨香林等11 个社区和东穆坞 1 个行政村。

根据街道办事处提供的数字,截止到2013 年,留下街道的常驻人口有12 万人,具有本地户籍的人口为 2.8万余人,外来人口在 5.8 万人左右,剩下的常驻人口主要是大学园区里的学生和周边的部队人员。

由于留下街道在区位上靠近市区,许多外来人口在市区上班,晚上回来住在留下,所以近些年来,外来人口的数量呈增长趋势。

当然,外来人口并不处于均质化分布,留下街道的各社区之间的差异相当大,外来人口最多的社区是杨家牌楼社区,这是一个拆村并居不久的社区,外来人口高达14000 余人,本地人口只有1600 多人,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的比例接近1 ∶ 9,人口倒挂趋势显着。

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增强 xx 少量民族流感人口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虑最近几年来,跟着城市化、市场化进度的逐渐加速,我市外来少量民族流感人员日趋增加,特别是外处少量民族到我市就业糊口、追求发展的趋向正不停上涨。

外来少量民族人员的流入不单活跃了城市经济,繁华了民族文化,也给民族关系协调工作增添了难度。

因为各民族在语言、文化、宗教崇奉、生活风俗上的差别以及少量民族民众对流入地的法律法例和城市管理制度不甚认识,简单产生一些矛盾和纠葛,给城市管理带来必定的难度,对社会平定也会产生必定的影响。

所以,增强对少量民族流感人口管理,对保护稳固,促使和睦社会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市少量民族流感人口的状况我市少量民族外来流感人口约 500 余人,民族成份 45 个,众多外来人口参加了城市的建设,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员在这座城市中扎稳脚跟,开辟创业,成为新市民。

因为流感人口工作的短期性,居住的不固定性,流动的任意性,给流感人口的管理带来必定的难度。

就目前而言,我市少量民族流感人口主要表现为以下现状:一是流动速度加速。

据最检查,我市现有少量民族流感人口 5 万余人,比2007 年增添了 4 万人, 3 年时间增添了 4 倍,增速显然。

二是聚居现象广泛。

因为文化背景、民俗习惯、宗教崇奉、民族认可感等原由,流入城市的少量民族人口比较喜爱聚居,以家庭、亲友挚友为主或以老乡、同民族为主的聚居现象十分广泛,带有显然的地区性和民族性。

三是从业特点显然。

据检查,少量民族流感人口职业组成主要有三类:一是一般务工,大多结伴在劳动密集型公司从事体力劳动,主假如来自西南、中南地区的少量民族。

二是从事工商业,主假如经营牛羊肉、拉面、葡萄干、切糕等特点行业,以青海、甘肃、新疆、宁夏的回族、维吾尔族为主。

三是流动商贩,大多贩卖药材、藏刀、金饰等,主要来自四川、青海、贵州、新疆、西藏的藏族、回族、苗族、维吾尔族。

四是受教育水平低。

少量民族流感人口年纪轻,文化素质广泛较低,大多只有小学、初中学历。

城市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与适应——以武汉市为例

城市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与适应——以武汉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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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 龙 江 民族 丛 刊 ( 月 刊 ) 双
20 0 6年 第 4期 ( 总第 9 期 ) 3
民族 理 论 与 民族 政 策
城市与少数 民族流动人 口: 管理与适应
以武 汉 市 为例
陈 云
( 南 民 族 大学 民族 学 与 社会 学学 院 , 北 武汉 4 0 7 ) 中 湖 3 0 4
中 国社 会 目前 处 于 快 速 转 型 时 期 , 人 口流动 日趋 频 繁 , 疆 少 数 民族 人 口进 入 边
指 少数 民族 流 动 人 口跨 越 地 域 和 文化 心 理
的 障 碍 融 入 城 市 生 活 的 过 程 。 少数 民族 流
动 人 口的 城 市 适 应 主要 呈 现 出 以 下几 点 :
[ 摘
要 ] 于空 间跨 度 和 文 化 心 理 跨度 的存 在 , 数 民族 流 动 人 口对城 市 的适 应 过 程 是 一 个 充 满 竞 争 、 抗 、 化 与 由 少 对 同
顺 应 的 过 程 , 市 管 理 和 发 展 提 出 了 不 小 的 难题 。本 文 以实 际 调 研 数 据 为 基 础 , 城 市 少数 民 族 流 动 人 口在 城 市 社 会 中 给城 对 的 适 应 状 况 、 应 过 程 、 应 特 点 及 适 应 中 存 在 的 障碍 进 行 介 绍 和 分 析 , 就此 提 出对 策 建 议 。 适 适 并 [ 键 词 ] 数 民族 流 动 人 口 ; 市 适 应 ; 关 少 城 城市 管 理 [ 图分类号] 631 中 13. 3 [ 献标识码 ] 文 A [ 章 编 号 ]0 4 92 2 0 }4—0 4 文 1 0 —4 2 (0 6 0 0 2—0 6
商品 经 济 的 发 展 , 内地 提 供 具 有 民族 特 为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问题研究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问题研究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问题研究作者:刘子文来源:《西部学刊》2020年第14期摘要:经济社会的逐步发展,使得地区和民族之间的人口流动愈加频繁。

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人口离开家乡进入城市工作和生活,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问题日益凸显。

对上海市Z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行访谈调查分析,发现少数民族流动人群大多来自农村、山区和边疆,文化程度不高,受教育水平低,多从事劳动密集性的服务性职业,容易产生自卑心理,不积极参与城市生活。

城市可以通过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群社团的方式,提高他们的思想意识和教育水平;为这一人群打通缴纳社保的途径,使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完善社区管理制度,让少数民族流动人群有融入城市意愿的同时也有融入的能力。

关键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中图分类号:D633文献標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20)14-0028-03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及城市融入的界定(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概念的界定流动人口主要是指为了生活和工作等目的从原户籍所在地去往异地居住和生存的人群。

流动人群离开原居住地的目的是多种多样的,具体包括经商、务工、求学、就业等。

究其本质,无论是什么样的目的,流动人口的形成都离不开两个重要影响因素,原居住地的推力和流入地的拉力。

原居住地由于生产水平较低生活条件较差,不能满足一部分人的内心需求,就会对这一部分人形成一个向外的推力,去激励这一部分人寻找具有更好的环境和条件的生存地。

而流入地由于良好的经济环境和完善的基础设施吸引着外来人口来此进行工作和求学等活动,具有一定的拉力。

基于原居住地推力和流入地拉力的逻辑,我们不难理清流动人口的流动方向。

人口流动是人群由经济欠发达地区向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流动的一个过程。

中国少数民族的分布模式是一种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模式,而且大多数少数民族是聚居在经济欠发达地区。

诸如壮族、蒙古族、回族等少数民族多分布于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宁夏等省区的山林、高原、草原等陲边地区。

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以台州市

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以台州市

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 工作的几点思考——以台州市三门县为例王良飞中共三门县委统战部浙江台州 317100摘 要:少数民族在城市中的流动现象存在已久,改革开放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幅度增长,它既为城市及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也给城市民族工作带来了挑战。

本文旨在通过整理归纳一些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系统地阐述新常态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引发的问题和一些对策建议。

关键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外来务工人员日益增多,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也呈上升趋势。

少数民族人口的流动量增多,在增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带动民族地区发展的同时,由于各民族在语言、文化、宗教信仰、生活习俗上的差异,容易产生一些矛盾和纠纷,给服务与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对社会安定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对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三门县虽然属于欠发达地区,但优越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自然资源,明显的港岸优势,发展后劲较足,吸引了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前来就业,据统计,目前三门县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4000多人。

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的短期性,居住的不固定性,流动的随意性,给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就目前而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表现为以下现状:(一)基本情况难以掌握由于主城区房租相对较高,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居住在城郊结合部,大多租住在条件比较简陋的民房内,白天在城关内固定经营场所或人流量大的闹市区做些流动摊点生意,晚上回租住地居住。

他们与周边居民接触较少,当地的社区、村也很难掌握他们的真实情况。

(二)民族特色经营比较混乱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来自甘肃、宁夏、新疆等地区,主要从事“清真面馆”、“兰州拉面”、“烤羊肉串”、贩卖葡萄干等。

从经营形式上,既有固定经营,也有流动经营。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迅猛,我国的流动人口逐渐增多。

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占据了相当一部分。

为了更好地管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十分重要。

本文将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现状、管理的必要性、目标与原则、工作内容和机制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现状。

由于经济条件、教育资源和医疗条件等方面的差距,许多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纷纷选择外出打工或迁移至城市。

这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常常面临着就业歧视、文化冲突、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他们的权益受到了一定的侵害和威胁。

因此,建立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具有极大的必要性。

首先,这有助于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让他们享受到与其他人群相同的权益和机会。

其次,这有利于加强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

最后,这也是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壮大的重要举措,能够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

那么,我们应该确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首先,我们应该确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使他们能够获得基本的物质和精神需求。

其次,我们应该保障他们的平等就业权,杜绝就业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再次,我们应该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尊重和宣传各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

最后,我们应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社会救助和保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首先,我们应该建立起健全的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方便政府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和需求。

其次,我们应该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再次,我们应该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法律宣传和法律维权工作,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此外,我们还应该建立起相关的救助和保障制度,帮助流动人口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最后,我们需要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杭政〔2001〕1号等8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杭政〔2001〕1号等8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杭政〔2001〕1号等
8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7.12.27
•【字号】杭政办函〔2017〕149号
•【施行日期】2018.0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杭政〔2001〕1号等86件行
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7〕14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发办〔2017〕4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60号)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的要求,我市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清理,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杭政〔2001〕1号)等86
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通知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7日附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15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15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1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极为关键一年。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强化责任,不折不扣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统筹,第一时间制定有针对性的计划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重点,多措并举,真抓实干,确保2020年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责任分解中,列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或汇总单位。

各牵头单位和汇总单位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措施。

市政府督查室要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重点督查内容,督促推进落实。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5月20日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序号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一、刘忻市长牵头重点工作1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整治“文山会海”。

市政府办公厅二、戴建平常务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2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法治思维。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

杭州流动人口登记信息变更流程

杭州流动人口登记信息变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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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在本省市、县(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非本市区、县(市)户籍的人员。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本省对流动人口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

居住证分为《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浙江省居住证》两类。

第五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凭居住证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需要凭当地居民身份证才能办理的有关个人事务,其可享受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具体待遇由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服务管理的各项制度,保障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服务管理相关工作所需经费、人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服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根据需要可以委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服务管理机构)从事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制作发放和居住证变更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人事、劳动保障、人口计生、司法行政、发展和改革、教育、卫生、建设、工商、民政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组织,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相关的服务管理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相关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第八条流动人口需要在居住地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在到达居住地3日以内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其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居住登记。

第九条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提交近期相片。

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的,公安机关或者其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应当采集可供证明当事人真实身份的信息。

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的政策举措

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的政策举措

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的政策举措
以下是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的一些政策举措:
1. 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政府可以确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能够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住房等。

这可以通过在流动人口聚集地建设学校、医院和社区设施来实现。

2. 促进就业机会平等:政府可以采取措施,确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能够获得公平的就业机会。

这可以包括推动反歧视法律的实施,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提供创业支持等。

3. 加强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政府可以鼓励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保持和发展自己的文化传统和习俗。

这可以通过资助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建设文化中心和博物馆、促进少数民族艺术和手工艺品的推广等方式实现。

4. 促进交流与互动:政府可以推动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增进彼此的了解和理解。

这可以通过组织文化交流活动、开展民族文化展览、举办庆祝活动等来实现。

5. 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保护:政府可以设立法律援助机构,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保护。

此外,政府也可以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为流动人口提供社会救助、保险和养老金等保障。

6. 促进社会融合与参与:政府可以鼓励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与社会事务,提供机会,增加他们的社会参与度。

这可以通过组
织培训课程、提供社区服务机会和参与政府决策等方式实现。

以上政策举措可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促进他们的发展和保护他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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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区管理机制探讨*提要:城市多民族社区建设是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和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

本文通过对杭州市社区的实地调查,分析了杭州市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新变化,探讨了杭州市社区的管理模式,在总结经验和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有助于促进城市多民族和谐社区的建设。

关键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区管理杭州市作者陈东恩,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社会工作专业教师(邮政编码310012)。

社区作为社会管理服务最基层的落脚点,是各类社会群体的集聚点和多种社会矛盾的集中点。

社区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和基础平台。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流动的加速,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也不断增加,成为了城市社区的新居民。

对于这类特殊群体的服务和管理,无论是管理理念、体制机制,还是法律政策、方法手段等,当下的社区管理层面都存在着诸多问题。

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构建民族关系融洽的和谐城区,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新课题。

2011年8月至11月,笔者以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九莲社区、黄姑山社区、文新街道湖畔社区、灵隐街道求是社区和下城区潮鸣街道等5个社区为样本,对杭州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区管理机制进行了调研。

调研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和访问调查两种方式:一是问卷调查。

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社区工作者分别发放问卷进行调查。

二是访问调查。

采用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相结合、以个别访谈为主的形式,访谈的主要对象是西湖区委统战部和区民宗局领导、社区主任、普通社区工作者、少数民族从业人员、社区居民等。

最终,一共完成了23位相关人员的访谈,整理了访谈资料,并收集了相关文字材料(文中数据来自本次调研)。

一、杭州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现状、特征及现实需求(一)杭州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基本状况及特点1.数量增加较快,来源地广泛,民族成分多。

浙江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以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为主。

截至2011年底,已经有159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全国输入少数民族人口最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增长最快的省份之一。

杭州市现有常住人口796万,常住少数民族人口4.48万,有42个少数民族成分;外来在杭创业、务工的少数民族10.2万人,占在杭务工人员的5.1%,来自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主要来自贵州、湖南、青海、广西、重庆、云南、新疆等省市。

人数较多的民族是苗族、土家族、回族、壮族、侗族、畲族、布依族、满族、维吾尔族、彝族等。

2.劳动年龄人口占多数,文化程度偏低。

从年龄结构看, 在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劳动年龄人口占绝大多数。

下城区的调查数据显示,18—30岁的1373人,占58.2%;31—40岁的545人,占23.1%;41—50的184人,占7.8%。

青壮年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主流。

从性别看, 在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性别比不均衡,男性占71.08%,女性比例明显偏低。

从婚姻状况看,在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已婚占49.1%,未婚占50.9%。

两者相差不大。

从受教育程度看,在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下城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16.43%小学毕业,50.16%接受过初中以上教育,有4.44%的文盲,他们中有的甚至不通汉语。

据青海省化隆县驻杭办主任介绍,受经济条件限制,该县目前人均受教育年限仅4.2年。

3.从业范围特点鲜明,行业相对集中。

本次调查数据表明,在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自营小生意者所占比重最大,为31.4%,其次是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人,分别为29.1%和20.3%,只有4.0%的人有自己的产业。

另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餐饮服务人员( 43.1% )和商业服务人员( 13.3% )比例最高,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也占有一定比例( 10.5% )。

个体经营者中以从事民族特色的小餐饮为主,这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来自青海、甘肃、宁夏、新疆等地区,如兰州拉面、烤羊肉串、贩卖葡萄干等在杭城也确有市场。

从经营形式上看既有固定经营式,也有流动经营式。

固定经营的以餐饮面馆居多,从事服务人员也多以同乡少数民族为主,特别是兰州拉面馆,发展较快。

据不完全统计,在杭的兰州拉面馆已有500多家,从业人员主要以回族和撒拉族为主。

流动经营的一般沿街叫卖,二至三人一伙,没有固定摊点和经营地域,而这类人员更易与当地居民和城市管理者产生矛盾和纠纷,管理比较困难。

(二)杭州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现实需求1.短期流动性减少,长期居留杭州的愿望强烈。

大多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同于早期的临时性季节性流动,呈现出新的特征,即越来越趋向于长期居留在城市社区。

在杭的500多家兰州拉面馆,近3000人的经营队伍,99%以上都没有杭州户籍。

尽管没有落户,杭州实际上已经成为广大少数民族创业的乐土、生活的家园。

笔者调查的47名拉面馆从业者,在杭州市工作、生活时间,最短的10个月,最长的8年,平均为40个月(4年左右)。

由于受到教育水平的制约,在杭兰州拉面馆从业的回族、撒拉族人员,基本上只在拉面馆里工作,没有接触过其他工作,也没有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若拉面馆倒闭了,他们就很难有选择其他职业的机会。

尽管如此,相当一部分人仍然选择留在杭州,而不选择回到流出地。

这种情况表明,外来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存在着暂住人口常住化倾向,决不能再简单地用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方式来管理,需要社区纳入常态化管理。

2.取得合法经营执照难度较大,希望了解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政策法规。

调查显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杭州主要以务工经商谋生。

但是, 他们要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却比较难。

以兰州拉面馆为例,其中证件齐全的合法经营者还不到整体的10%。

而那些没有经营执照者或因租赁手续不规范,或因租赁店铺和经营项目受城区改造、卫生防疫、环保要求等客观因素影响而无法正常申请证照, 由此引起的与邻里或城管部门的矛盾时有发生。

因此,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经营权益的管理有待完善。

受访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希望了解杭州有关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和民族政策的比例高达44.6%和46.8%,在其反映的全部需求中位居前列。

在座谈中也明显反映出,不仅许多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对一般外来务工者的居住证和营业执照办理以及求助渠道等基本权益知之甚少,而且连不少有户籍的少数民族人员对少数民族补贴和优惠等政策的具体内容、落实渠道等也并不知晓。

这说明目前有关少数民族政策及其权益保障方面的社会宣传教育还不够普及,亟待加强。

3.社区参与不足,亟需建立社会支持网络。

杭州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关系主要基于老乡、家庭与工友形成的非正式网络关系,他们与城市居民之间近乎处于“平行生活”的状态,是“没有互动的共存”。

不管是已有的城乡差距,还是作为城市新移入者的居民的特定需求,这些少数民族已成为城市中最脆弱的群体,缺乏可及的社会服务,社会资本缺乏,社区参与不足。

95%以上的人从来不参与社区组织的会议或活动,八成以上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知道相关信息,而回答“经常参加”“有时参加”和“很少参加”的受访者总体比例分别不足1%。

由此可知,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加快社区融入,已成为改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生活的现实需求。

4.少数民族子女“入园”入学难,就学成长需求迫切。

随着少数民族人员大量涌入,他们的家庭成员也随之一起来到杭州,使得他们的子女就学、成长、教育需求日益突显。

虽然杭州市出台了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政策,但少数民族子女就学仍存在相当大的难度。

有一部分少数民族家长提出了就学申请。

据笔者调查,仅西湖区拉面馆经营者子女申请2011年9月入学入园的就有20人,其中申请入幼儿园的5人,小学新入学的8人,小学插班跟读的4人,中学入学的3人。

经过西湖区教育局、民宗局、街道社区等多方协调,申请获得了成功。

而有不少学龄儿童并未提出入学和入园申请,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家长忙于生计,对子女教育不够重视;很多家长希望孩子早工作,减轻经济压力;家长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办事能力有限,加之穆斯林清真饮食需要,多数学校不能满足,同时两地教育水平差距大,孩子的普通话和英语能力相对较低。

另一方面,杭州目前的政策未能明确来杭少数民族青少年的就学问题,少数民族学校偏少,杭州市仅有西湖区杭州师范大学附中设有新疆班,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现行政策下入学所需证件较多,收集全部所需证件困难大,同时学校的承载力有限,造成入园入学“难”。

因此,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成长问题,是社会管理者必须面对的课题。

5.亟需涉及少数民族群众风俗习惯的服务。

从清真食品的取得看,杭州市清真餐饮业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基本可以满足穆斯林群众的饮食需求。

有专门的清真肉食供应点,建立大型的冷库,保障了兰州拉面馆等餐饮业的肉食需求。

比如,黄姑山社区新开张的一家拉面馆,从清真肉食冷库一次性订购8吨牛羊肉,基本能保证3年的需要量,为抵御较快上涨的牛羊肉价格做好长期的储备。

但杭州的牛羊肉主要来源于青海等地,价格受到原产地的制约;特别是近几年牛羊肉价格大幅度上涨,影响了穆斯林群众饮食的需求。

从穆斯林群众的入土需求看,杭州建有少数民族专用墓地,允许回族、维吾尔族等国内10个少数民族人口就地安葬。

但对于大量涌入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现有墓地处于饱和状态,无法满足少数民族就地安葬的需要。

从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生活看,杭州的凤凰寺是唯一的伊斯兰教礼拜寺,每周五都有大量的穆斯林信众参加宗教活动。

据笔者调查,仅撒拉族就有300多人每周五参加凤凰寺的宗教活动,他们均来自青海省海东地区。

在九莲社区经营兰州拉面馆的撒拉族老板就是其中之一,他们全家来杭州3年,一直在九莲社区经营兰州拉面。

按照伊斯兰教规,每天做5次祷告,每周都参加凤凰寺活动。

因拉面馆生意比较繁忙,而凤凰寺距离相对较远,参加活动深感不便。

因此,建立相对近便的宗教活动点,是他们迫切的需求。

二、杭州市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区管理的实践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面临的一系列现实需求,学界引入西方“社会排斥”与“社会融入”理论加以研究。

有学者指出:社会融入主要指外来人口进入流入地之后,不断地在就业创业、娱乐消费、语言文化、社会交往和心理认同等方面进行种种调适,在适应自身所处的生存环境的基础上与周围社会逐渐融为一体的过程和状态。

也有学者将流动人口社会融入内容归纳为:第一,经济融入:包括就业市场、收入与消费水平、职业地位、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等内容;第二,社会融入:包括社会交往、朋辈群体、社会组织、支持网络、婚姻选择等内容;第三,政治融入:合法的市民身份、政治参与等内容;第四,文化融入:包括对城市社会规范的习得、城市语言的学习、城市文化的认同、理解等内容;第五,市民社会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之间相互接纳、认同的程度等。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经历了从“流入到生存、适应再到融入”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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