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六 运输保险条款第二次修改(曾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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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六运输保险条款
任务前
知识目标:
1.认识海洋货物运输的风险和损失;
2.确定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3.了解办理保险手续流程。
能力目标:
1.能够判断风险、损失的区别;
2.正确计算保费;
2.能够区分保险条款。
职业资格考核要点:
(自然灾害共同海损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保费)
一、认识海洋货物运输的风险和损失
【任务导航】
我国广东农产品进出口公司(集团)向荷兰罗娜茵贸易有限公司出口一级小麦500公吨,FOB条件成交,合同规定投保水渍险和战争险。
船舶在航行途中,由于遭遇触礁事件,小麦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严重影响。
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降价出售。
问:保险公司对此损失是否赔偿?
【任务解析】
上述案例中,购买了保险,在实际业务中,我们需要掌握以下内容,以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1.海运风险的分类;
2.海运风险造成的损失的分类;
3.保险险别的承保范围。
(一)海运风险
保险业把海上货物运输的风险分成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风险是造成损失的原因。
1、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是指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带来的风险。
(1)自然灾害
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但在海运保险业务中,它并不是泛指一切由于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
按照我国1981年1月1日修订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人承保的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意外事故
指由于偶然、非意料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
并不是泛指海上所有的意外事故,而仅指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互撞、船舶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
2、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一般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
但不包括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本质缺陷。
1.一般外来风险
由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称为一般外来风险,如,偷盗、破碎、雨淋、受潮、受热、发霉、串味、玷污、短量、渗漏、钩损、锈损等。
2.特殊外来风险
由于政治、军事、国家法令、政策及行政措施等特殊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称为特殊外来风险。
例如战争、罢工、取不到货、拒绝收货等。
(二)海运损失
海上损失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洋运输中由于发生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损坏或灭失,又称为海损。
就货物的损失程度而言,海损可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1、全部损失
(1)实际全损
被保险人在货物遭受了实际全损后,可按其保单的投保金额,获得保险人的全部损失的赔偿。
有下列四种情况即可认为货物实际全损:
①保险标的物全部灭失
②保险标的物的物权完全丧失已无法挽回
③保险标的物已丧失原有的商业价值或用途
④载货船舶失踪,无音讯已达相当一段时间
同步实务
水泥受海水浸泡后结块,丧失原来的使用价值,属于。
分析:(后期处理,扫描二维码可见)
属于实际全损
(2)推定全损
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发生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实际全损所需要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
在推定全损的情况,被保险人获得的损失赔偿有两种情况:一是获得全损的赔偿,另一种是获得部分损失的赔偿。
若想获得全损的赔偿,被保险人必须无条件地把保险货物委付给保险人。
有下列情况即可认为货物推定全损:
①保险标的物的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免,为避免全损所需的施救费用,将超过获救后标的物的价值
②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修理费用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
③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整理和继续运往目的港的费用,超过货物到达目的港的价值。
④被保险人失去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收回所有权的费用已超过收回标的物的价值。
同步实务
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于。
分析:(后期处理,扫描二维码可见)
属于推定全损
2、部分损失
部分损失是指被保险货物的一部分毁损或灭失,烦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都为部分损失。
(1)共同海损G.A.(General Average)
是指载货船舶在海洋运输途中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使航行中的船东、货主及承运人的共同安全受到威胁,为了解除共同危险,维护各方的共同利益并使航程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所直接造成的某些特殊的货物牺牲或支出的额外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构成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缺一不可:
①导致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危及船舶与货物共同安全的危险;
②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采取的合理措施;
③共同海损的牺牲是特殊性质的,费用损失必须是额外支付的;
④造成共同海损损失的共同海损措施最终必须有效果。
这些特殊牺牲和特殊费用可以通过共同海损的理算,由各获救受益方(船方、货主和付运费方)按获救价值比例分摊。
同步实务
某货轮上运载一批家禽到国外市场销售,在运输途中,部分家禽发生了瘟疫,船长为了防止瘟疫蔓延,下令将这部分家禽抛入海中,此损失属于。
分析:(后期处理,扫描二维码可见)
属于共同海损
(2)单独海损P.A.(Particular Average)
是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利益的部分损失。
知识沙龙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三)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费用
1、施救费用
被保险的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与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了各种抢救或防护措施而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无论施救有无效果,保险人都需做出赔偿。
(1)救助费用
被保险货物在遭受了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在救助成功后,由被救方付给救助人的一种报酬。
保险人对救助采取〝无效果---无报酬〞原则。
(2)特别费用
运输工具遭受海难后在避难港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由于卸货、存仓、运送货物所产生的费用。
2、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的区别
(1)采取行为的主体不同;
(2)给付报酬的原则不同;
(3)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同;
(4)救助行为一般总是与共同海损联系在一起,而施救行为则并非如此。
二、确定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CIC)
我国现行的海洋货物保险条款是1981年1月1日的修订本,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分别订有使用不同运输方式的保险条款,其中以《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最为普遍。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险别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
基本险是主险,包括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可以单独投保;附加险是对基本险的补充和扩展,包括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只能在投保了基本险的基础上加保。
1、基本险责任范围
(1)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P.A.)
平安险为基本险别中承保责任范围最小的险别,保险费率也相对较低。
平安险通常适用于大宗、价值较低、包装粗糙的货物,如废钢材、木材、矿砂等。
①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
②由于运输工具遭遇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
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③只要运输工具曾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不论这意外事故发生
之前或者以后曾在海上遭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④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整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
失;
⑤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措施支付的合理
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⑥运输工具遭遇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者在避难港口停靠,因而
引起的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⑦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⑧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按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图1平安险承保范围
(2)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 W.P.A)
水漬险的承保范围,包括海上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即在平安险的基础上,加上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
水渍险通常适用于不易损坏或者易生锈但不影响使用的货物,如五金板、钢管、线材、旧机床、旧汽车等。
图2水渍险承保范围
(3)一切险(All Risks,A.R.)
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包括水漬险的所有责任,还包括由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是三种基本险中责任范围最广的险别。
一切险适用于价值较可能遭受损失因素较多的货物。
投保一切险里面已包含一般附加险,故不需重复投保。
图3一切险承保范围
2、附加险
(1)一般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承保范围为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共11种:
①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简称t.p.n.d.):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货物被偷走或窃走,以及货物运抵目的地以后,整件未交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②淡水雨淋险(fresh water rain damage,简称f.w.r.d.):货物在运输中,由于淡水、雨水以至雪溶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都应负责赔偿。
③渗漏险(risk of leakage)流质、半流质的液体物质同和油类物质,在运输地程中因为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换。
如以液体装存的湿肠衣,因为液体渗漏而使肠发生腐烂。
变质等损失,均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④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负责保险货物数量短少和重量的损失。
通常包装货物的短少,保险公司必须要查清外装包是否发生异常现象,如破口、破袋、扯缝等,如属散装货物,往生育装船和卸重量之间的差额作为计算短量的依据。
⑤混杂、沾险(risk of intermixture & contamination):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混进了杂质所造成的损换。
例如矿石等混进了泥士、草屑等因而使质量受到影响。
此外保险货物因为和其他物质接触而被沾污,例如布匹、纸第、食物、服装等被油类或带色的物质污染因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⑥碰损、破碎险(risk of clash & breakage):碰损主要是对金属、木质等货物来说的,破碎则主要是对易碎性物质来说的。
前者是指在运输途中,因为受到震动、颠簸、挤压而造成货物本身的损失;后者是在运输途中由于装卸野蛮、粗鲁、运输工具的颠震造成货物本身的破裂、断碎的损失。
⑦钩损险(hook damage):保险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为使用手钩、吊钩等工具所造成的损失,例如粮食包装袋因吊钩钩坏而造成粮食外漏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同在承保该险的史下,应予赔偿。
⑧锈损险(risk for rust):保险公司负责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为生锈造成的损失。
不过这种生锈必须在保险期内发生,如原装时就已生锈,保险公司不负责任。
⑨串味险(risk of odour):例如,茶叶、香料、药材等在运输途中受到一起堆储的皮第、
樟脑等异味的影响使品质受到损失。
⑩包装破裂险(loss for damage by breakage of packing):因为包装破裂造成物资的短少、沾污等损失。
此外,对于因保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续运安全需要而产生的候补包装、调换包装所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也应负责。
○11受热、受潮险(damage caused by heating & sweating):例如,船舶在航行途行途中,由于气温骤变,或者因为船上通风设备失灵等使舱内水气凝结、发潮、发热引起货物的损失。
(2)特殊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承保范围是特殊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共8种:战争险、罢工险、舱面险、拒收险、交货不到险、黄曲霉素险、进口关税险以及货物出口到港澳地区的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
已投保战争险后另加保罢工险不另收费,一般同时投保。
①战争险
战争险的责任起讫不是"仓至仓",保险人只水上危险为限,负责赔偿:
--直接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所致的损失;
--由于上述款引起的捕获、拘留、扣留、禁制、扣押所造成的损失;
--各种常规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所致的损失;
--本条款责任范围引起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战争险保险人除外责任:由于敌对行为使用原子或热核制造的武器所致的损失和费用。
②罢工险(Risk of Strike,Riots and Civil Commotions:SRCC 罢工暴动民变险)
罢工险是保险人承保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参加工潮、暴动和民众、战争的人员采取行动所造成的承保货物的直接损失,对间接损失不负责,如由于劳动力短缺或无法使用劳动力,致使堆放码头的货物遭到雨淋日晒而受损、冷冻机因无燃料而中断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3、责任起讫
(1)基本险的责任起讫
国际保险业习惯采用“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W/W),具体责任起讫如下:
①从运离保险单载明的起运仓库开始运输起,到保险单载明收货人的最后仓库;
②或在卸货港卸离海轮满60天为止(适用于非仓库交货);
③在这60天内若货物发生转运,至非保险单规定地时,以该货物起运时终止;
④或在保险单载明的目的港或目的地前的某一仓库发生分配、分派情况,则该仓库作
为被保险人的最后仓库,保险责任到此终止;
⑤被保险人可以要求扩展保险期限;
⑥当发生非正常运输情况,如运输迟延、绕道、被迫卸货、航程变更等,被保险人及
时通知保险人,加交保险费,可按扩展条款办理。
(2)其他险别的责任起讫
战争险的责任起讫不是"仓至仓",而是保险人只负水面责任,即“水上危险”为限。
是指保险人的承保责任自货物装上保险单载明的起运港的海轮或驳船开始,到卸离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的海轮或驳船为止。
如果货物不卸离海轮或驳船,则从海轮到达目的港当日午夜起算满15日为止,等再装上续运海轮时,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知识沙龙
不同价格术语影响W/W的责任起讫点
--CIF下,保险责任起讫期间是“仓至仓”
案例分析: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大米50吨,卖方在装船前投保了一切险加战争险,自南美内陆仓库起,直至英国伦敦买方仓库为止。
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途中,发生了承保范围内的损失。
问:当卖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能否得到赔偿?
--FOB、CFR条件下,保险责任起讫期间是:“船至仓”
接上例,若采用的术语改为FOB或CFR,则卖方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分析:(后期处理,扫描二维码可见)
→当卖方像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可以得到赔偿,因为CIF下保险责任起讫期间是
“仓至仓”;
→若采用的术语改为FOB或CFR,则卖方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因为在此贸
易术语下保险责任起讫期间是:“船至仓”。
4、被保险人的义务
(1)及时提货的义务;
(2)施救义务;
(3)更正保险单内容的义务;
(4)提供索赔单证的义务
(5)被保险人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双方相互碰撞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时,须及时通知保险人。
5、索赔期限
中国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提出保险索赔的时效为两年,从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之日算起。
逾期,则被保险人就丧失了向被保险人提出保险索赔的实体权利。
(二)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ICC)
现行英国伦敦《协会货物条款》是1982年1月1日的修订本,与我国现行的保险条款比,形式和内容都有不同,该条款共有六种险别,其中第一到第五中险别可单独投保。
1、ICC-(A)险的承保风险采用“一切发现除外责任”的方式表示,近似于一切险;
2、ICC-(B)险的承保风险采用“列明风险”方式,近似于水渍险;
3、ICC-(C)险的承保风险采用“列明风险”方式,承保“重大意外事故”,小于平安险;
4、战争险;
5、罢工险;
6、恶意损害险,其中ICC-(A)险中将它列为承保责任,如果在投保ICC-(B)、ICC-(C)时,需取得这种风险的保障,应另行加保恶意损害险。
三、了解办理保险手续流程
在国际贸易中,投保手续一般包括:选择保险险别、确定保险金额、办理投保手续、缴付保险费,最后领取保险单据,如若在实际业务中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需办理保险索赔。
如下图所示:
图4办理保险手续流程
(一)选择保险险别
投保人在选择保险险别时,应充分顾全货物的安全和保险成本的高低,同时还应考虑货物的性质和特点、货物的运输包装、货物的承运工具、运输季节、各国不同的贸易习惯及货物目的地市场的需求变化趋势等,来选择合适的保险险别,因为不同的险别承保范围不同,涉及的保险费也会有高低。
1、确定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Insured Amount)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实际投保和承保的金额,是投保人或其权益受让人进行呢保险索赔和保险人进行赔付的最高限额。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
保险价值包括货价、运费、保费和预期利润。
在实际业务中,保险金额通过在CIF 或CFR 价值上再加成的方法来确定,一般选取投保加成率为10%,也可以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年具体商议。
公式如下:
2、办理投保手续
投保人根据合同或者信用证的规定,选择保险险别、确定保险金额后,按保险人的规定格式填制投保单。
3、缴付保险费
保险费(P remium)是保险人承保时所收取的费用,保险合同只有在投保人承诺或者实际缴付保险费之后才生效。
保险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同步实务
我国外贸公司以CFR价神户每公吨350美元向日商报盘出售农产品(按一成投保水渍险,保险费率为0.8%),日商要求该报CIF价,问保险金额及保险费如何计算?
分析:(后期处理,扫描二维码可见)
保险金额=350×(1+10%)=385美元
保险费=385×0.8%=3.08美元
4、领取保险单据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契约以保险单据为准,它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承保证明,具体规定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也是保险受益人索赔和保险人理赔的依据。
在国际贸易中,保险单据可以转让。
(1)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
保险单俗称“大保单”,该保险单印有保险条款,它市一中独立的保险凭证,一旦货物受到损失,承保人和被保险人都要按照保险条款和投保险别来分清货损,处理索赔。
(2)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
保险凭证俗称“小保单”,是一种简单的保险凭证,它部印刷保险条款,只印刷承保责任界限,以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为准。
虽这种保险凭证格式简单,但与保险单的作用完全相同。
(3)预约保险单Open policy
预约保险单是保险公司承保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发运的、以CIF价格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或以FOB、CFR价格成交的进口货物的保险单。
凡属于预约保险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一经起运,即自动按预约保险单所列条件承保,但被保险人在获悉每批货物起运时,应立即以起运通知书或其他书面形式将该批货物的名称、数量、保险金额、运输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航程起讫地点、开航日期等情况通知保险公司。
5、保险索赔
保险索赔是指当保险货物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发生属于保险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1)索赔时应做好下列几项工作当被保险人得知或发现货物已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尽可能保留现场。
(2)当被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提货时发现货物有明显的受损痕迹或整件短少时,还应立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海关或港务当局取得货损货差证明。
(3)采取合理的施救措施。
被保险人能够施救而不履行施救义务,保险人对于扩大的损失甚至全部损失有权拒赔。
(4)备妥索赔证据,在规定时效内提出索赔。
保险索赔或诉讼的时效为自货物在最后卸离运输工具时起算,最多不超过两年。
被保险人应在索赔时效内提出索赔或诉讼。
同时,被保险人进行索赔时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被保险人要求赔偿的损失,必须是承保责任范围内风险造成的损失;
(2)被保险人是保险单的合法持有人;
(3)被保险人必须拥有可保利益。
6、合同中保险条款及海运保险的举例
(1)To be covered by the seller for 110% of total invoice value against All Risks and War Risk as per the relevant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s of P.I.C.C. dated Jan. 1, 1981.(由卖方以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为准。
)
(2)The seller shall cover the insurance for 110% of total invoice value against ICC(A) as per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dated Jan. 1, 1982.(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伦敦货物协会险A险,按伦敦保险业协会1982年1月1日货物险条款。
)
职业判断
案例资料: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
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往舱内灌水,火很快被扑灭。
但由于主
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雇用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
加坡。
这次造成的损失共有:
(1)1000箱货被火烧毁;
(2)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
(3) 600箱货被水浇湿;
(4)拖轮费用;
(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
思考问题:区分上述五种情况,哪些是共同海损,哪些是单独海损?
分析提示:简单的区分就是共同海损是有意采取的措施造成的,单独海损是意外事件造成的。
分析:(后期处理,扫描二维码可见) (1)和(2)为单独海损
(3)、(4)、(5)为共同海损
任务后
本项目小结
一、风险
二、损失
三、保险条款
四、办理保险手续流程
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模拟或技能强化训练
知识巩固
(一)单选(5)
1.我某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的用
途,货到达目的港后只能低价出售,这种损失属于()
A单独损失B共同损失C实际全损D推定全损
2.根据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规定,一切险包括()
A平安险加11种一般附加险
B一切险加11种一般附加险
C水渍险加11种一般附加险
D11种一般附加险加特殊附加险
3.我某公司向国外某客户以CIP价格出售水果罐头300箱,货物在运交承运人
途中,因意外事故遭受部分损失,则该货损由()承担,由()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A卖方、买方B卖方、卖方C买方、卖方D买方、买方
4.某批出口货物投保了水渍险,在运输途中由于舱内食用水管漏水致使货物遭受
部分的、损失,这样的损失保险公司将()
A 负责赔偿整批货物
B 负责赔偿被雨淋湿的部分
C 不给予赔偿
D 酌情赔偿被雨淋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