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助服务操作手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ERP员工自助操作手册
目录
一、用户登录 (3)
二、首页介绍 (4)
三、未打卡申请 (11)
(一)现行管理制度 (11)
(二)系统操作流程 (12)
(三)未打卡(签卡)证明 (17)
(四)未打卡(签卡)审批 (20)
四、请假(休假)管理 (25)
(一)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25)
(二)请假业务流程 (28)
(三)代理人审批 (38)
(四)部门主管、会办部门审批 (41)
(五)教学秘书干事教师请假流程 (46)
(六)科级及以下职员请假流程 (51)
(七)中层干部请假流程 (53)
五、部门主管调班申请 (61)
六、部门主管值班(加班)申请 (72)
一、用户登录
1、在网址栏输入“120.194.1.140”(万方内网为“172.16.1.48”),进入产品登录界面,点击【自助服务】,如下图:
2、出现如下界面,可直接点击【跳过】,如下图:
3、输入用户账号、密码及验证码(用户名为员工的“人员编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八位”),点击【登录】,如下图:
4、用户登录完成,如下图:
二、首页介绍
1、设置。

点击【设置】按钮,可进行首页布局、修改密码、设置代理人。

点击【修改密码】,如下图:
输入原始密码、新密码,然后确认新密码后,点击【修改】,如下图:
密码修改成功,如下图:
2、公告栏。

此处可查看本部门或者上级部门发送的通知、公告,点击【更多】按钮,进入详细界面,如下图:
在公告栏详细界面,点击【返回首页】,可以返回,如下图:
3、待办事务。

此处可查看到需要本人处理业务单据的提示,如请假代理,未打卡(签卡)证明;也可以看到自己申请业务单据的审批进度提示,点击蓝色字体,查看单据详情,如下图:
单据显示“已批准”,点击【审批意见】,查看整个审批流,点击【返回首页】,可返回,如下图(具体的操作,在业务介绍中详细描述):
4、我的档案。

此处可查看个人信息、员工工作信息等,点击【个人信息】,如下图:
个人在入职时登记的信息,都可以在此看到,在左侧选择不同的档案类别,即可查看相应的信息,如下图:
5、勤务管理。

此处可以查看员工的工作日历即排班情况,可以进行请假、未打卡的申请,查看自己的出勤情况等,如下图:
点击【我的工作日历】,查看员工本月的排班情况如下图:
点击【我的考勤申请】,进行请假、未打卡的申请,如下图:
点击【我的出勤情况】,查看员工每日打卡记录及其他考勤记录,如下图:
点击【我的考勤月报】,查看员工本月出勤详细信息,如下图:
三、未打卡申请
(一)现行管理制度
(1)未打卡(签卡)的相关规定
1、如因故无法于规定时间签到或签退(打卡)者,应填具未打卡报告单(即未打卡(签卡)),经校内同事证明到校或离校的确切时间,并由部门主管确认,人事处审核。

2、因个人疏忽在校期间未打卡者,应填具未打卡报告单,每学期内累计3次填有未打卡报告单者,按迟到1次处理。

3、填具未打卡报告单,时限以发生时间当天算起3日内有效(逢周假日、节假日顺延),否则按旷职处理。

(2)未打卡(签卡)的业务流程
1、员工新建并办理未打卡(签卡):填写未打卡(签卡)时间及原因。

2、转交下一步,由证明人证明到校或离校的确切时间,或者未打卡(签卡)原因事实。

3、证明人签署意见后,未打卡(签卡)申请由证明人人转交给部门主管。

4、部门主管审核通过后,未打卡(签卡)申请由部门主管转交给人事处。

5、人事处审核完毕后,到此为止未打卡(签卡)成功。

6、未打卡(签卡)申请若被驳回,未打卡(签卡)申请工作流将直接返回至第1步,教职员可重新更改未打卡(签卡)申请继续办理或结束未打卡(签卡)申请。

(3)系统内审批流为:员工——未打卡(签卡)证明人——部门主管——人事处
(4)人事科干事在ERP系统中实时进行考勤管理,每月第五个工作日之前将经人事部门主管、常务副院长签字核查的《考勤情况汇总表》、报集团人资部审查。

如发现考勤作假,相关申报、审核人均附连带责任,除规定处罚外,再视实际情况做处罚。

(二)系统操作流程
审批流程:申请人——证明人——部门主管——人事主管
1、未打卡(签卡)申请
第1步:员工登录自助服务首页,点击【勤务管理】——【我的考勤申请】,如下图:
第2步:在考勤申请界面,点击【增加】按钮,选择【未打卡(签卡)申请】,如下
图:
第3步:在未打卡(签卡)申请界面,点击【增行】,如下图:
第4步:在增行中填入未打卡(签卡)日期、时间、原因,并在备注说明详细情况,如下图:
第5步:检查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如下图:
第6步:单据保存成功后,点击【提交】,如下图:
第7步:弹出窗口,需指派给未打卡(签卡)证明人,点击左侧“证明人”,点击,选到右侧,点击【指派】,如下图:
指派后,单据提交成功,如下图:
第8步:审批状态变为“已提交”,在下一环节审批人审批之前,申请人可点击【收回】,重新编辑改单据;可点击【审批意见】查看该单据的审批进度,如下图:
点击【收回】,审批状态变为“编写中”,修改后重新提交指派即可,如下图:
点击【审批意见】,查看审批流及审批进度,如下图:
(三)未打卡(签卡)证明
第1步:员工(未打卡(签卡)证明人)登录自助服务首页,在【待办事务】中看到有待办事项,点击单据蓝色字段,进入详细单据界面,如下图:
第2步:在未打卡(签卡)申请单据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审批】,如下图:
第3步:在审批界面,可以点击【驳回】,单据返回制单人;点击【不批准】则单据结束;点击【批准】,在批示内容中注明个人意见,此时需指派部门主管进行审批,点击【指派】按钮,如下图:
第4步:选择左侧人员,点击,选到右侧,点击【指派】,如下图:
第5步:指派完毕后,在审批界面,点击【确定】,弹出审批成功的窗口,点击【确定】,未打卡(签卡)证明操作完成,如下图:
(四)未打卡(签卡)审批
第1步:部门主管登录自助服务首页,在【待办事务】中看到有待办事项,点击单据蓝色字段,进入详细单据界面,如下图:
第2步:在未打卡(签卡)申请单据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审批】,如下图:
第3步:在审批界面,可以点击【驳回】,单据返回制单人;点击【不批准】则单据结束;点击【批准】,在批示内容中注明个人意见,点击【确定】,如下图
如需指派,在指派窗口选择人事处主管进行指派。

第4步:在审批界面,点击【确定】,弹出审批成功的窗口,点击【确定】,未打卡(签卡)审批操作完成,如下图:
第5步:人事处部门主管登录自助服务首页,在【待办事务】中看到有待办事项,按照如上操作进行审批即可。

拥有NC账号的人事部门主管和领导也可以在NC首页【消息中心】查看到需审批单据的提示,也可以在此处进行查看,并进行审批操作,如下图:
第6步:审批通过后,单据的状态变为“已批准”,如下图:
点击【审批意见】,可查看该单据的审批流程及审批意见,如下图:
第7步:未打卡(签卡)审批通过后,在【未打卡(签卡)登记】节点新增一条未打卡(签卡)记录,如下图:
重新生成考勤数据后,该员工的未打卡时间会增加上相应的未打卡(签卡)时间,员工未打卡(签卡)成功。

四、请假(休假)管理
学校管理制度
(一)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院郑州校区教职工请假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假别规定。

1、事假。

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请假。

教职工每个学期考核区间请事假以7天为限,兼任教师每个学期考核区间请事假以其个人周授课时数为限。

2、病假。

因疾病或伤残而缺勤的期间。

教职工每个学期考核区间请病假以14天为限,兼任教师每个学期考核区间请病假以其个人周授课时数为限。

如因重病住院,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3、婚假。

给予结婚者的法定假期。

婚假为连续7天。

4、产假。

在职女教职工产期前后的请假(休假)待遇。

女教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请假(休假)15天。

女教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
产假。

5、保健假。

孕期女教职工围产保健的假期。

围产保健时间参照医疗部门意见,12周后每4周一次、28周后每2周一次、36周后每周一次,每次最多可请假1天,须不占用本人的教学时间。

6、护理假。

男教职工照顾妻子生育的假期。

妻子生育一周内,男教职工可享受3天护理假。

7、丧假。

因有丧事而请假。

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公公婆婆、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丧假一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配偶之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

8、公假。

本院派遣公差的经予公假。

为鼓励专任教职工在职进修,进修学习期间,每学期特准7天公假。

9、调研假。

学院特设用于专任教师进行与教学研究有关活动的假期。

专任教师每周可请1天的调研假,须不占用本人的教学时间。

10、调请假(休假)。

学院安排的加班或值班可申请调休。

教职工加班或值班后,在学期内可申请调请假(休假),调休天数不得大于加班或值班天数,不得占用本人的教学时间。

学院安排的寒暑假值班不在此列。

11、特准假。

遭遇天灾人祸,视实际情况给予两周特准假。

第三条请假程序的规定。

1、教职工请假须事前由本人办理。

2、科长(含科级)以下职务教职工请假3天以内(含),经部门领导及人事处核准,3天以上须经主管院领导核准;中层干部请假须经主管领导及人事处同意后,由院领导核准。

3、3天以上(含)病假须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病例等材料申请;产假、保健假、护理假须凭围保手册申请。

请假证明材料应于请假时提供。

4、调研假满返校后须向所在部门提交调研报告。

5、党、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请假须经学生处长批准,教学秘书、干事和专任教师请假须经教务处长批准。

6、教职工请假超过3天的,假满次日须办理销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四条临时外出的规定。

1、在上班期间,教职工因公或因事外出2小时之内的,应填写《外出登记簿》,注明
详细事由,由部门主管审核后方可外出;教职工返校后须填写返校时间。

各部门《外出登记簿》须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送人事处汇总整理。

2、教职工临时外出返校逾时10分钟以上的,按旷职处理。

3、教职工临时请假外出一学期累计以8小时为限,超过规定时数的按请假处理。

第五条教职工请假期间所任课程、职务及工资处理按下列规定办理。

教师代课费标准按代理人职称支付。

1、事假
教职工请事假,学院不再发放工资,代理人代理费由请假人支付。

2、病假
(1)专任教职工请病假在两周以内的(应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课程(职务)可请人代理,请假人薪资照支。

(2)专任教师请病假期间,代课费由本院发放。

3、婚、丧、保健、护理假
(1)专任教职工请婚、丧、保健、护理假,请假期间请假人薪资照支。

(2)专任职工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按事假处理。

4、产假
专任教职工请产假期间,课程(职务)可请人代理,请假人薪资由社保基金支付,代理人代理费由本院发放。

5、公假
教职工请公假期间可请人代理其课程(职务)。

教职工若因参加进修性资格考试或代表个人参加活动请公假的,代课(职)费由请假人自付。

第六条教职工请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依《考核办法》处理。

第七条请假超过原批准期限须续假的,应申请续假。

未经请假擅离职守,或假期已满既未续假又未回校销假的,按旷职处理。

第八条连续请假超过7天时,包含周末及节假日。

第九条请假不足1天的,按实际请假时数为准,累计满8小时为1天。

第十条教职工请假跨两个学期考核区间的,假期分别计入各个学期考核区间。

第十一条教职工因突发事件不能亲自事先请假,须提前以电话形式履行请假程序,并于事后3日内补办手续。

未办理或未办理完请假手续离校的,按旷职处理。

第十二条如有特殊情况,经院领导批准的,可另案执行。

第十三条本院教职工,按服务年资可享有慰劳假:服务满15年,一次性给假1周;满25年,一次性给假2周;满35年者,一次性给假3周。

第十四条本办法经签呈批准后实施。

(二)请假业务流程
1、员工新建并办理请假:填写假别、请假时间及事由,如有必要,提供证明材料影印件作为公共附件区附件。

2、转交下一步,由请假代理人确认代理。

3、代理人确认代理后,请假申请由代理人转交给部门主管。

4、部门主管审核通过后,请假申请由部门主管转交给下一审批部门:
专任教师请假申请经教务处确认后转交人事处;
辅导员请假申请经学生处确认后转交人事处;
职员请假申请直接转交人事处。

5、人事处视教职员请假情况把请假申请转交院领导审批或结束请假申请,到此为止办理请假成功。

6、请假申请若被驳回,请假申请工作流将直接返回至第1步,教职员可重新更改请假申请继续办理或结束请假申请。

7、请假申请工作流签转完毕方算请假成功,请离校前关注请假申请流转情况。

未请假成功离校视为旷职。

8、一旦新建请假申请工作流即计入期末考核请假时长累积。

误操作或请假撤销请于3日内书面写明情况,经主管证明后交人事处做相关处理。

9、提前销假者返校时须办理销假。

(三)人事科干事在ERP系统中实时做好请假(休假)管理,每月第五个工作日之前将经人事部门主管、常务副院长签字核查的《请假(休假)情况汇总表》报集团人资部审查。

系统操作流程
系统内审批流为:员工——请假代理人——部门主管——上级主管——人事处——院领导(科级以上教职员或3天以上假期需院领导签准)
1、请假(休假)申请
第1步:员工登录自助服务首页,点击【勤务管理】——【我的考勤申请】,如下图:
第2步:在考勤申请界面,点击【增加】按钮,选择【请假(休假)申请】,如下图:
第3步:在请假(休假)申请界面,选择“请假(休假)类别”,在此选择“事假”,接着选择“业务类型”,点击业务类型右侧按钮,如下图:
第4步:在流程类型界面,选择相应的流程类型,在此选择“党团总支书记辅导员请假流程”,点击【确定】,如下图:
第5步:选择过请假(休假)类别及业务类型后,点击【增行】,如下图:
第6步:在增行中填入请假(休假)开始日期、时刻,请假(休假)结束日期、时刻,如下图:
在“请假(休假)事由”中说明详细情况,如下图:
第7步:检查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如下图:
第8步:单据保存成功后,如需添加请假证明材料(病例证明、结婚证明、产假证明等),可以点击【附件】上传,如下图:
弹出“附件”对话框,点击【浏览】,如下图:
选择所需上传的文件,点击【打开】,如下图:(格式可为图片、文档)
文件路径选择成功,点击【上传】,如下图:
文件上传成功,点击【关闭】,如下图:
第9步:点击【提交】,如下图:
第10步:弹出窗口,需指派给请假代理人,点击左侧本部门人员,点击,选到右侧,点击【指派】,如下图:
指派后,单据提交成功,如下图:
第11步:单据状态变为“已提交”,在下一环节审批人审批之前,申请人可点击【收回】,重新编辑改单据;可点击【审批意见】查看该单据的审批进度,如下图:
点击【收回】,单据状态变为“编写中”,修改后重新提交指派即可,如下图:
点击【审批意见】,查看审批流及审批进度,如下图:
(三)代理人审批
第1步:员工(请假代理人)登录自助服务首页,在【待办事务】中看到有待办事项,点击单据蓝色字段,进入详细单据界面,如下图:
第2步:在请假(休假)申请单据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审批】,如下图:
第3步:在审批界面,可以点击【驳回】,单据返回制单人;点击【不批准】则单据结束;点击【批准】,在批示内容中注明个人意见,此时需指派部门主管进行审批,点击【指派】按钮,如下图:
第4步:点击左侧人员,点击,选到右侧,点击【指派】,如下图:
第5步:指派完毕后,在审批界面,点击【确定】,弹出审批成功的窗口,点击【确定】,请假(休假)代理操作完成,如下图:
(四)部门主管、会办部门审批
审批流1、党团总支书记辅导员请假流程:请假人——工作代理人——部门主管——学生处——人事处(——院领导)。

第1步:部门主管登录自助服务首页,在【待办事务】中看到有待办事项,点击单据蓝色字段,进入详细单据界面,如下图:
第2步:在请假(休假)申请单据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审批】,如下图:
第3步:在审批界面,可以点击【驳回】,单据返回制单人;点击【不批准】则单据结束;点击【批准】,在批示内容中注明个人意见,然后点击【指派】,如下图:
第4步:点击左侧人员,点击,选到右侧,点击【指派】,如下图:
第5步:在审批界面,点击【确定】,弹出审批成功的窗口,点击【确定】,请假审批操作完成,如下图:
第6步:学生处主管登陆登录自助服务首页,在【待办事务】中看到有待办事项,点击单据蓝色字段,进入详细单据界面,如下图:
在请假(休假)申请单据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审批】,如下图:
在审批界面,可以点击【驳回】,单据返回制单人;点击【不批准】则单据结束;点击【批准】,在批示内容中注明个人意见,点击【确定】,如下图:
弹出审批成功的窗口,点击【确定】,请假审批操作完成,如下图:
请假单据流转到人事处。

(五)教学秘书干事教师请假流程:请假人——工作代理人——部门主管——教务处——人事处(——院领导)。

第1步:部门主管登录自助服务首页,在【待办事务】中看到有待办事项,点击单据蓝色字段,进入详细单据界面,如下图:
第2步:在请假(休假)申请单据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审批】,如下图:
第3步:在审批界面,可以点击【驳回】,单据返回制单人;点击【不批准】则单据结束;点击【批准】,在批示内容中注明个人意见,然后点击【指派】,如下图:
第4步:点击左侧人员,点击,选到右侧,点击【指派】,如下图:
第5步:在审批界面,点击【确定】,弹出审批成功的窗口,点击【确定】,请假审批操作完成,如下图:
第6步:教务处主管登陆登录自助服务首页,在【待办事务】中看到有待办事项,点击单据蓝色字段,进入详细单据界面,如下图:
在请假(休假)申请单据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审批】,如下图:
在审批界面,可以点击【驳回】,单据返回制单人;点击【不批准】则单据结束;点击【批准】,在批示内容中注明个人意见,点击【确定】,如下图:
弹出审批成功的窗口,点击【确定】,请假审批操作完成,如下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