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集团比较优势、特殊风险和监管体制安排(一)

金融控股集团比较优势、特殊风险和监管体制安排(一)
金融控股集团比较优势、特殊风险和监管体制安排(一)

金融控股集团比较优势、特殊风险和监管体制安排(一)

摘要:本文借鉴国外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经验结合国内有限的案例,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特殊风险和监管制度安排进行了探讨。本文首先分析了金融控股公司的比较优势,结果表明发展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金融业的现实选择。然后对金融控股公司所独有的风险进行了研究,分析结果表明其特殊风险将会给金融监管带来很大的挑战。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制度安排。2002年12月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这是国内首家获准的金融控股公司,此次挂牌的中信控股是投资和管理中信集团所属境内外金融企业的控股公司。目前仍在等待批准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还有光大集团、平安保险、山东电力集团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之,可以预见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将会取得很大的发展。但是,金融控股公司这样一种金融组织创新到底有何比较优势,而其独特的风险会给我国目前的分业监管体制带来什么样的挑战,对这些问题的岁判断将直接影响到今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是值得我们进行探讨的理论问题。

一、金融控股集团的比较优势研究

1.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式的混业经营模式和严格的分业经营模式的优势比较。首先是金融控股公司比单一的金融服务企业具有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能产生巨大的协同效应。其次是金融控股公司的多元化金融服务可以具有在集团内部分散经营风险、平衡现金流的作用。第三是在于金融控股公司便利于金融创新,成熟运作的金融控股公司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租赁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于一身,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并加速了金融组织和金融工具创新。第四是金融控股公司在税制上具有一个显而易见的优势——合并报表,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2.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混业经营模式和全能银行的混业经营模式的比较优势分析。德国式的全能银行是国际上另外一种典型的混业经营模式,其特点在于银行可以直接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由银行下设的保险子公司经营保险业务,银行还容许持有企业的股票。那么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式的混业经营与全能式的混业经营相比有哪些优势,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金融控股集团式的混业经营方式比全能银行式的混业经营能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尤其象我国这样一个金融监管能力还比较薄弱、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还比较差的转型国家如果采用全能银行这种经营方式,将会大大增加宏观金融风险。其次,金融控股集团比全能银行具有组织结构优势和股权杠杆效应。

总而言之;我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模式着重追求的是金融体系的稳定,全能银行模式着重追求银行的效率,而以美国为典型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作为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的中间模式,在某种程度上兼有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的优势,并且还有自己的特殊优势,它是力求保持效率与稳定之间的一种动态平衡模式。同时,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即将面对国外大型的金融控股集团和全能银行的竞争,因此,目前我国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既有助于提高我国金融服务业的整体竞争力,又有助于完善金融监管体制,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因此从这几个角度出发,我国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渡的理性选择应该是大力发展金融控股集团。

二、金融控股公司所独有的风险分析

1.金融控股公司内部的风险传递。金融控股公司是由多种金融机构组成的有机整体,在这种组织体制下,如果一种业务部门出现财务问题,例如丧失偿付能力或丧失流动性,可能会传递到集团内部其它被监管或不受监管的业务部门,这一过程就是风险传递。例如非银行风险向银行转移,在内部进行资金调拨非常便利的条件下,如果缺乏一个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那么在证券市场高盈利性的诱惑下,大量的银行资金以向集团内部的投资银行提供证券质押贷款、投资或担保活动等的名义进入股票市场,推动了股票市场的“泡沫”,当股市暴跌时引发银行兑付危机。

另外,金融市场投资者和相关利益主体一般将金融控股集团看作是一个整体,因此即使在集

团内部的子公司之间建立了“资金防火墙”,也无法成为市场的“信心防火墙”。例如前几年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支付危机就严重影响了光大集团的正常运作。

2.金融控股公司的财务杠杆风险。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提高财务杠杆比率,例如总公司以外来资本(如通过发债或借款)拨付给子公司的资本金,在总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都同时反映出来。如果该子公司用该笔资金在集团内继续投资,则该笔资本就被重复利用。从好处来讲是实现了资本利用效率的最大化,但从坏处来讲,这意味着资产重复计算,这可能会使整个集团的财务杠杆比率过高,影响到集团的金融安全。

3.金融控股公司大量的内幕交易风险。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增大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的风险。集团内的关联交易包括资金和商品的相互划拨,相互担保、抵押以及为了避税和逃避监管而相互转移利润等等。由于集团内子公司的利益相互影响,所以就可能出现子公司之间进行内幕交易、损害投资者和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并且给金融控股公司在集团层面的管理以及给金融监管带来很大的困难。以中倌集团为例,中信实业银行的内部贷款与资本金之比将近1:1,而许多国家规定银行对主要股东的贷款不能超过资本金10%,这严重影响了中信实业银行的上市融资进程。

园区投融资平台公司组建方案

松原哈达山农业生态旅游示范区 投融资平台公司组建方案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快哈达山农业生态旅游示范区(简称 “示范区”)建设步伐,促进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现 示范区建设规划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结合实际,提出示范区投融资平台公司组建方案。 一、公司成立的目的 示范区是发展经济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是加快产业转型的重要抓手。随着示范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深化,示范区建设资金瓶颈制约问题愈发突出,资金紧张已成为示范区建设的主要障碍。组建示范区投融资平台公司,其目的就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搭建示范区建设融资平台,拓宽示范区融资渠道和途径,实现示范区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管理市场化,达到示范区建设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资、市场运作的目的,加快示范区的建设和发展。 二、公司名称 (1)松原哈达山农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定名,简称“松农旅投”,以工商部门核定登记的名称为准)。 (2)松原哈达生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定名,简称“哈达生态”,以工商部门核定登记的名称为准)。 三、公司的性质

松原哈达山农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松原市人民政府出资筹建的国有独资公司,经市人民政府授权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具有投资性质的投融资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实体。同时,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主要从事示范区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与建设业务;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经营业务;农业及旅游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土地及房产开发、经营业务;物业管理、项目管理、经营代理、仓储物流、信息咨询等业务;其它经批准的业务。 五、公司的职能职责 (1)投融资职能。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投融资实体,整合示范区内的存量资产及资源,构建融资平台,筹集示范区建设资金;投资和对外融资建设示范区内的基础设施。 (2)国有资产经营职能。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和国有资产营运主体,经营和管理示范区国有资产,开展资本运营;承接和运用各级政府的基础建设资金和专项资金、政府信用资金和国债资金,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建设、管理、经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示范区开发建设职能。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和经营主体,授权对示范区国有土地实施开发,以示范区公用

浅谈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模式选择研究

浅谈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模式选择研 究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的快速发展,国际金融竞争日益激烈。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纷纷实施金融体制改革,金融分业经营向综合经营转化。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监管、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为了适应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新趋势和新变化,应对不断加剧的金融竞争,2005年开始,我国政府积极推动金融综合经营试点,经过十年的探索,以金融控股公司为主要实现形式的金融综合经营试点取得了长足进步,为我国实施“大一统”金融综合经营体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我国各种机构在金融改革政策引导下,就金融综合经营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有效推动了金融控股公司组织机构创新发展。金融控股公司作为金融综合经营的实现方式,其组织架构有多种形式。文章对我国金融综合经营的探索发展进行了系统梳理,详细分析了全能银行、银行控股公司和纯粹型控股公司等各种组织模式的优势与弱点,结合母合优势理论,

指出相关型多元化的企业集团绩效水平显著优于无关的多元化公司。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商业银行为载体的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银行控股公司是在我国当前“分业监管、分业经营”体制条件下,最有效的金融控股公司组织模式。 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 1.政策支持金融综合经营发展 近年来,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稳步推动金融综合经营试点。2005年2月,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员联合发布《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试点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这就突破了“银行业与证券业实行分业管理”要求,实现商业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融合的破冰。2005年10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2006年10月,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允许保险公司投资商业银行股权。 2008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业发展与改革“十一五”规划》,指出“要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并鼓励金融机构以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开展跨

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一)发展历史 1979年中信公司成立,由此中国金融控股公司雏形开始展露。随后,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国有银行纷纷踏足证券、保险、信托等多种金融业务,国有银行开始加入金融控股开疆拓土的浪潮中。1988年平安保险公司以保险公司名义注册营业,之后发展成为同时经营信托、证券、银行、保险等多种业务的金融服务集团公司。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不仅国有银行、大多数商业银行不同程度地介入金融领域各个业务,甚至人民银行的各级分行也参与其中,金融行业百花齐放。但这种混业经营的模式,逐渐显示出弊端,行业内秩序开始混乱,经济过热各种问题频发。 1988年,为维稳金融行业秩序,人行对证券公司改为实行审批制,提出要求银行业与证券业要实行分业管理;随后,《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相继出台,指出商业银行、保险、证券要严格执行分开设立。自1995年分业经营开始执行后,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步伐开始停滞不前。 进入二十一世纪,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席卷。中国加入WTO后,金融也逐渐与国际接轨。一方面外资混业经营的金融公司进入对我国金融市场造成冲击,另一方面,本土金融业开始改革创新,走兼营、混业经营的道路,丰富利润来源渠道。2002年,国务院批准三家公司成为金控试点;2003年《商业银行法》提出在特殊情况下,商业银行可以从事信托与证券业务,这一政策的修改为中国混业经营提供了政策保障;2005年,商业银行可以以试点的方式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银行与证券分业管理”的时代在渐渐远去;2006年,允许保险公司投资商业银行股权;2007年《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与《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声明,商业银行可以设立或参股信托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至此,我国金融业开始涌现出一大批以银行、资管等为核心的多种类型的金融控股公司;2009年9月,第一次以国务院部门正式文件从政府的角度认可与肯定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存在;2009年11月,商业银行对保险行业与证券行业的投资限制被放开。这种政策制度的放宽与完善,为金融机构实现多行业综合经营提供了保障,金融控股集团快速发展。 从金融控股公司的世界发展浪潮来看,中国的金融控股公司仍处于雏形阶段,法律上尚未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地位,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中国的金融正在走向混业经营的道路,金融控股公司将会发展越来越快、越来越成熟。 (二)现状 当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总体包括以下五类: (1)国务院批准的以金融机构身份控股的金融控股集团,以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等为代表。以平安集团为例,平安最初凭借保险起家,在1988年成立,发展之初它以保险公司的名义注册,但经过三十年的发展,通过不断地拓宽营业领域,目前已经成为集寿险、产险、证券、银行、信托等为一体的金融控股集团。这类集团的特征是,附属子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人格独立开展业务,非银行机构控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2)以国有商业银行为母公司,通过控股或兼并的方式向金融控股集团转变,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为代表。以交通银行为例,交行与施罗德集团合作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该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发起设立等方式涉足信托、金融租赁、保险、证券、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成为具有全牌照的综合性控股集团。这类集团的特点是,母公司是银行,子公司是非银机构,母子公司开展不同领域业务,互不交叉,实现多元化的发展。 (3)由大型企业控股形成的集团,以国家电网、中国石油、五矿集团等为代表。这类集团的特点是,集团的母公司是非金融机构,全资或控股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子公司具有单独的营业执照独立开展业务。 (4)由资产管理公司转型发展成为的集团,以东方、长城、华融、信达四大国有资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行为,加强对非金融企业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督管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拥有实质控制权,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本办法适用于实际控制人为境内非金融企业和自然人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对金融机构跨业投资控股形成的金融集团实施监管。具体实施细则由金融监管部门另行制定。 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金融机构包括以下类型:(一)商业银行(不含村镇银行)、金融租赁公司。 (二)信托公司。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四)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 (五)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六)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是指金融控股公司实质控制的境内外金融机构。金融控股集团是指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控股机构共同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第三条【实质控制权】投资方直接或者间接取得被投资方过半数有表决权股份的,即对被投资方形成实质控制。计算表决权时应当综合考虑投资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可转换工具、可执行认股权证、可执行期权等潜在表决权。 投资方未直接或者间接取得被投资方过半数有表决权的股份,有以下情形的,视同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形成实质控制: (一)投资方通过与其他投资方签订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实质拥有被投资方过半数表决权。 (二)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投资方具有实际支配被投资方公司行为的权力。 (三)投资方有权任免被投资方董事会或者其他类似权力机构的过半数成员。 (四)投资方在被投资方董事会或者其他类似权力机构

产业投资公司组建筹备方案.doc

福建**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建筹备方案 1、公司名称 福建**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公司) 2、管理体制 新组建**产业投资公司实行母子公司,以该公司为母体的总公司,它与下属各国有企业是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 **产业投资公司在制定发展战略、调整结构、协调利益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依公司法行使管理职能,是区委、区政府唯一的对外统一融资、对内统一投放的整合资源平台。主要职能:一是监督管理职能,代表政府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二是行使企业经营职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总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检查、考核下属各国有企业业务经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并对下属各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任免,依权限管理对各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3、组建方式 根据总公司与子公司实际,拟采取“整体谋划、分步实施、规范运作、稳步推进”方式组建 ⑴注册登记 新组建**产业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 ⑵对有效资产的评估及分步划转 首先,在总公司组建成立后,组织对总公司内的各类资产的

质量和赢利能力进行评估。 其次,合理分步划转资产,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扩大资产规模和提高资产质量,增强投融资能力,且不降低未来净资产收益率的原则,根据需要,逐步将符合注入总公司资产总量的有效资产,以现值或评估增值的方式,通过股权划转合理注入。之后,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依法进行投融资活动,逐步壮大企业实力。 4、组织架构 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长是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总公司的经营者,由董事会聘任。总公司制定公司章程,并按章程规定建立协商议事机构,协调解决公司发展的重大事宜。总公司与子公司双轨并行,总公司初创期拟设立综合部(含财务中心),投融资部(对应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投融资业务)、产业发展部(对应兑现扶持工业企业发展优惠政策业务)、资产运营部(对应国有资产运营业务) 5、注册资本 初创期注册资本1亿元 6、业务范围 ⑴金融类:一是金融股权投资。二是产业引导基金,筹建##区新兴产业股权引导基金。三是融资租赁。四是融资担保。 ⑵产业类:一是新兴产业投资,关注新兴产业投资动向,着重与本土优势产业、环保产业等相结合,在新能源、新材料、环境工程等领域进行投融资。

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研究论文

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研究论文 摘要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业混业经营的产物,因其包含了不同的金融业务部门或非金融业务的多家控股公司,蕴含着巨大的金融风险。本文通过分析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的来源和其对传统金融监管带来的挑战,对我国现有监管结构下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金融监管风险防范 1金融控股公司概述 控股公司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经营控股公司。前者通过持有其他企业的股票以控制和管理为唯一的经营目的,后者则除此之外本身还从事经营。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有效的综合性金融组织形式,它有以下几种优势: (1)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优势。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将其固定成本分摊到更广泛的业务中,利用己有的分支机构和销售渠道开展新的业务品种。 (2)业务多元化优势。金融控股公司最根本的好处还在于其适应市场需求,方便客户。金融控股公司能够为广大客户提供十分便捷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和适应网络时代要求的“网络金融服务”。 (3)风险分散优势。金融控股公司的多元化金融服务具有分散风险的作用。金融家的格言是“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所以金融控股公司或可以用另一种业务的收益来弥补,从而增强了金融控股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4)金融创新优势。金融控股公司给金融机构带来的另一个好处则是金融创新,它使得金融部内部各要素得以重新组合,并衍生出新的金融业务,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2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情况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大体有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类是试点改革起步较早的金融控股公司。如20世纪90年代初成立的中国光大集团,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国际信托三大金融机构,同时持有申银万国证券19%的股权。2002年底,国务院己批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控股公司。 第二类是三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独资或合资投资银行,向金融控股集

关于组建XX经济投资公司组建方案

关于组建XX经济投资公司组建方案 为做大做强XXXX产业,整合资源、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XXXX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制定XXXXXX经济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做大做强XXXX 产业为目标,整合资源,引进战略投资者,构建发展XX经济投融资平台,有效破解XX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推动XX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带动XX增收XX。 二、组建原则 (一)坚持经济与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XXXXXX经济投资有限公司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应注重社会效益。公司的市场价值主要体现在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做XXXX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主体,为XXXXX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二)坚持政企分开、市场运作的原则。公司的组建和后续运营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去行政化,严格按照《公司法》要求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坚持稳步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要统筹规划,总量适度,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实现资产与负债、投入与产出总量平衡。建立负债结构、信用体系、风险责任防控机制,不给政府及XX和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四)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司要坚持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实行企业化管理。依法合规利用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组建方式 (一)注册资本来源。XXXXXXX集团出资XX亿元作为公司的资本金(XX集团成立前先由XXXX集团出资,XX 集团成立后再转移股权)。在各县(市、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由县(市、区)参股在各地逐步组建子公司,负责在当地开展业务。 (二)公司名称、住所。名称:XXXXX经济投资有限公司。地址:XX市区。 (三)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四)经营范围。从事XX经济投融资和开发建设业务。 四、运营方式 初步设计采取两种方式,对XX设施建设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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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研究案例:启迪控股集团研究 房讯网2014-10-15 16:17:00 分享到:4 [提要]启迪控股以清华大学为依托,以科技园区开发运营起步,并已形成创业孵化服务等特色服务。 启迪控股以清华大学为依托,以科技园区开发运营起步,并已形成创业孵化服务等特色服务。同时,启迪控股通过综合利用"政、产、学、研、金、介、贸、媒"八大创新要素理论,正在以自建自营、合作开发、输出管理三种运营模式辐射发展。 1.启迪控股简介 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启迪控股)成立于2000年,其前身是1994年成立的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启迪控股是依托清华大学设立的综合性大型企业,同时是北京清华科技园开发、建设、运营单位,也是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旗下直接投资及控参股企业200多家,管理总资产超过300亿元人民币。 目前,启迪控股已形成以科技园区开发运营为主的大型企业,依托清华大学强大的科研能力和师资力量,辅以发展教育培训、创新研究等产业,并于2011年获得科技部首批"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其开发运营的清华科技园获得"中国第一个A类大学科技园",不仅在国内30多个城市布局战略,还率先以国内大学科技园身份在美国硅谷投资创建首个中美跨境孵化基地。此外,启迪控股还计划在香港、韩国、俄罗斯、以色列等地区和国家拓展园区业务,最终形成中国乃至世界科技园行业的清华品牌。 创业孵化服务是启迪控股的特色服务,启迪控股为此专门成立启迪创业孵化公司,并以园区和孵化器为载体,以科技创新类研发机构、科技创新类创业企业、科技创新类大中型企业等为主要服务对象,已孵化培养上市企业上市8家。其下一步将打造的"孵化+金融"第四代孵化器,将进一步升级孵化服务体系,并成为其品牌输出运营模式中的又一亮点。 2.启迪控股的发展历程 启迪控股构建了以科技园区和科技新城为载体辐射全国的科技服务平台。1994年至今,公司历经四个发展阶段:1994年至1999年,是清华科技园建设起步期,主要完成清华科技园的规划;从2000年起,逐步形成分园网络,成为科技园区的管理和运营者;2006年起,着力完善以科技园为载体,形成覆盖地产、投资、服务、金融、传播、培训即多元化一体化服务体系;2012年后,进入再升级阶段,开始重点打造科技新城和新型孵化器。 经过20年的蜕变,启迪控股完成从单一的科技园区到社区、校区、园区三区联动的科技新城的升级;从传统孵化器到以金融服务为主的新型孵化器的升级,形成金融化、专业化、国际化、网络化的新一代孵化器;从单一的创投公司到紫光股份、启迪金控、启迪实业三位一体全新业务格局的升级,并逐步形成"清华品牌"。

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模式及风险管理研究

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模式及风险管理研究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金融业发展改革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就,整个金融生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农村信用社改革方面,在实施正确的货币政策,努力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方面,在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方面,在金融领域对外开放,加强对外投资,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方面均获得了成功,我国金融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调节经济运行和实施宏观调控的作用不断增强。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逐渐融合,我国金融业的进一步改革发展将更多的受到世界金融业发展趋势的影响。目前,金融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各国金融市场联系更加密切,国际化程度日益提高,金融创新日新月异,综合经营趋势不断发展,各行业之间相互渗透。 国际金融竞争日趋激烈,资本跨境流动规模不断扩大,.不确定因素增多。在这一新形势下,我国金融业既有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正处于重要的转折和发展时期。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作为一名从事中央银行工作的青年学人,选择在有助于提高中国金融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学术领域进行研究,是责无旁贷的。本文选题《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模式及风险管理研究》,拟借此文为中国金融业全面综合经营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操作尽自己一份绵薄之力。 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混业经营的产物,是一种组织创新。它通过资源的分类、整合、策划和调配,节约了成本,实现了资源利用的优化配置。这种金融组织创新适应了新经济的需要,从上世纪末至今,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迅猛发展。近年来,笔者已经深深感受到了这种发展趋势对我国金融业的巨大影响,随着商业银行介入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活动的实践,金融综合经营和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已经破题,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已经不能仅仅站在理论层面,而必须要在实践层面有所突破。 笔者通过对以往有关金融控股公司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发现:国外的研究偏重于实证研究,对有关金融控股公司的各类现象进行了很好的解释,为相关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提供了佐证,指明了方向。但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实证研究大多在某一方面或者从单个角度进行了深入探讨,没有形成有关金融控股公司全面系统的理论体系;我国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研究始于本世纪初,研究历史较短,研究基本集中下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融控股公司经济学理论分析,包括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将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补齐监管短板的决策部署,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说明如下: 一、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的必要性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较快,有利于满足各类企业和消费者对多元化金融服务的需求,提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但实践中有一些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是非金融企业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盲目向金融业扩张,存在监管真空,风险不断累积和暴露。主要表现为:一是风险隔离机制缺失,金融业风险和实业风险交叉传递。二是部分企业控制关系或受益关系复杂,风险隐蔽性强。三是缺少整体资本约束,部分集团整体缺乏能够抵御风险的真实资本。四是部分企业不当干预金融机构经营,利用关联交易隐蔽输送利益,损害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权益。为此,人民银行牵头起草了《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市场准入许可 将市场准入作为防控风险的第一道门槛,符合一定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由人民

银行实施监管。其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将依法由国务院作出决定。金融机构跨业投资其他类型金融机构形成的金融集团,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办法》进行监管,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严格股东资质监管 通过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方式,《办法》规定成为金融控股公司股东的条件及禁止行为。从正面清单看,金融控股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当核心主业突出,投资动机端正,制定合理的金融投资商业计划,公司治理规范,股权结构清晰,股东和最终受益人结构透明,经营管理能力较强等。从负面清单看,明确禁止金融控股公司控股股东从事的行为,以及不得成为金融控股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形,例如,曾经虚假投资、循环注资金融机构,曾对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或重大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等。 (三)强化资本来源真实性和资金运用合规性监管 一是资金来源应真实可靠,法人、自然人应当以合法自有资金,而不得以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以及投资基金等方式投资金融控股公司。二是金融控股公司应当以合法自有资金投资控股金融机构,不得虚假注资、循环注资,不得抽逃金融机构资金。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资本合规性实施穿透管理。三是建立集团整体资本充足性监管制度,金

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定位

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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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s://www.360docs.net/doc/918967392.html,/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目录 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定位 (4) 金融控股集团将成为中国金融业未来发展的热点 (9) 国际 (11) 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花旗银行 (11) 美国最大的金融控股公司 (11) 日本成立全球最大金融集团 (12) 国内 (12) 我国第一家以收购形式组建的金融公司 (12) 中信模式和光大模式 (13) 中信金融控股集团将成立 (13) 招商局案例 (13)

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定位 随着资本市场全球一体化的逐步深入和我国加入WTO进程的日益临近,我国券商面临着来自国外的巨大竞争压力,而以目前我国券商的规模和实力,要想与国外的大牌投资银行一争天下,无异于舢板对航母,以卵击石。国际购并潮的风起云涌已反复证明,要在国际竞争中生存并发展,非大无以言强。审时度势,国内那些志存高远,胸怀鸿鹄之志的大券商已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战略目标及发展战略,将金融控股公司(FinancialHoldingCompany)作为自己的远期发展目标。而相关的研究与探讨无疑对它们重新进行战略定位是有所帮助的。 何为金融控股公司 1998年5月13日,美国众议院以214:213的一票之差,通过了《1998年金融服务业法案》。该法案长达318页,共600多项条款,而正是在这个法案中,创造了“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新的法律范畴,而在此之前,美国只有银行控股公司的立法。该法案规定,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可以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并可以从事全方位的金融业务,在此之前,美国的法律禁止这3类性质不同的金融机构交叉持股。 在我国通常而言,所谓金融控股公司是指母公司以金融为主导行业并通过控股兼营工业、服务业的控股公司,它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结合的高级形态和有效形式。根据国际惯例,大多数金融集团都以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存在。 金融控股公司一般可分为纯粹控股公司(PureHoldingCompany)和经营性控股公司(OperatingHoldingCompany)两种类型。纯粹控股公司的设立目的只是为了掌握子公司的股份,从事股权投资收益活动。经营性控股公司是指既从事股权控制,又从事实际业务经营的母公司。在西方国家,金融控股公司一般都是指这类经营性控股公司,或称混合控股公司(MixedHoldingCompany)。在欧洲,金融集团一般都是混合性的金融集团(MixedFinancialConglomerates),即母公司除了从事一定范围的金融业务之外,还通过控股从事其他非金融业务,如工业、商业、贸易、建筑、运输、不动产等。如英德两国金融集团都是经营性的控股公司,是银行业务为主的金融控股公司。 我国尽管目前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我国的法律也未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但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存在像中信、光大、平安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直接控股金融企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现状 我国自1995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以来,我国金融业便开始了严格的分业经营。近年来,随着市场发展和一些银、证、保之间边缘业务合作与创新,已逐渐突破了分业界限。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方式在我国有了较大发展。 按照控股模式的不同,我国现有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非银行金融机构控股模式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其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全资拥有或控股一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在内的附属子公司或子公司,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独立对外开展相关业务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集团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或影响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层的任免决定及重大决策。我国目前此种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①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0月,国务院批准中信控股公司成立,将中信实业银行、中信证券等金融资产打包管理。同时母公司中信不再作为金融机构,正式更名为中信集团,改为非金融投资控股性的集团企业,开始筹建中信建设集团等企业梳理实业资产。2002年1 2月5日,中国第一家金融控股公司——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因此,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投资和管理中信集团公司所属境内外金融企业的金融控股公司。②光大集团。中国光大集团成立于1983年,从主要经营外贸和直接投资转变到以金融业为主,并且选择金融业为其发展的主要业务。集团董事会经由国务院授权,管理、经营国家投入集团的国有资产。光大集团目前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和光大信托3家金融机构,同时持有申银万国证券1 9%左右的股权,成为其最大的股东。 2.实业部门控股金融机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或准金融控股公司。其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是一个不具有金融许可证的非金融机构经济实体,但其全资拥有或控股拥有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在内的附属公司或子公司,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营业执照的子公司,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些子公司的最高层及其重大决策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制于集团公司董事会。我国目前此种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①鑫源控股公司。从1995年开始,山东电力集团在集团化发展、多元化经营的战略构想下,开始了向工业实业、房地产、旅游商贸、金融证券、高新技术产业的多元化发展。迄今为止,已经形成了包含银行、信托、证券期货、保险等内容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构架。目前,山东电力集团对若干金融机构的控股已整合为山东电力集团下属的山东鑫源控股公司,对金融机构实行控股。②海尔集团。近年来,海尔集团通过一系列投资和购并,形成了集实业、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业务于一身的集团公司。其拥有青岛商业银行60%的股份;持有鞍山信托20%的股权 (第一大股东),控股长江证券,成立保险代理公司,成立财务公司。此外,海尔集团旗下的“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纽约人寿”海外分支机构“纽约人寿国际公司”成立合资保险公司,携手进军寿险市场。 3.商业银行控股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其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为商业银行,全资拥有或控股一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等附属机构或子公司,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业务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集团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或影响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层的任免决定及重大决策。我国目前此种形式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①中

青山控股集团组建方案定稿版

青山控股集团组建方案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安徽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一、组建背景 当涂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承担政府投融资功能的主平台公司,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积累了一定的市场化运作经验,但市场化程度还不高,抗风险能力还不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将逐步剥离,因此推动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已刻不容缓。 二、指导思想 准确界定集团公司职能,理顺集团公司经营业务,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改革和健全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市场化企业资信,打造市场化运作平台,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真正做大做强做优集团公司。通过政府性债务剥离和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整,优化运营模式和机制创新,使得集团公司发展成为政府投融资改革创新平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主体、政府开展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授权载体。 三、总体思路 以当涂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基础,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运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金融投资与服务、股权投资、房地产开发等六大主营业务板块,通过认缴登记制,拟组建注册资本为50亿元的国有独资公司安徽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下设多个子公司,形成1+N的公司架构体

系。组建后的集团公司资产结构将进一步优化,盈利能力大幅提升,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 四、组织架构 (一)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配备 1、集团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是集团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设董事5名。监事会为集团公司经营监督机构,设监事3人。董事长和监事长由县国资委直接任命。 2、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层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3人,总会计师1人,工会主席1人,按《公司法》规定进行任命。集团中层人员、一般人员由公司面向社会招聘。 3、根据工作需要,集团公司人员可在下属子公司兼任职务。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抽调的在编人员,保留其在原单位工作编制,在集团工作期间执行集团薪酬待遇。 (二)集团公司内设机构 设立行政部、审计监察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投资部、融资部、资产运营部、风险控制部等8个部门。 1、行政部负责集团公司并指导下属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2、审计监察部负责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审计、成本管控和效能监察等工作。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政策解读(2020)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政策解读(2020) 为推动金融控股公司规范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12号,以下简称《准入决定》),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印发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4号,以下简称《金控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工作,明确要求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统筹监管,加快补齐监管制度短板。《金控办法》的发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金控办法》遵循宏观审慎管理理念,以并表为基础,按照全面、持续、穿透的原则,对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依法准入并实施监管,规范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行为。《金控办法》的实施,继续坚持金融业总体分业经营为主的原则,从制度上隔离实业板块与金融板块,有利于金融控股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防范风险交叉传染,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 《金控办法》细化了《准入决定》中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的条件和程序,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范围和监管主体,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监管,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按照金融监管职责分工对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实施监管。《金控办法》对股东资质条件、资金来源和运用、资本充足性要求、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关联交易、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防火墙”制度等关键环节,提出了监管要求。对于《金控办法》实施前已具备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情形但未达到《金控办法》监管要求的机构,合理设置过渡期安排,把握好节奏和时机,逐步消化存量。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开展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与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协作,推动金融控股公司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汽车金融公司组织架构

汽车金融公司组织规则基本信息 档案号:版本: 负责部门: 批准部门: 生效日: 适用范围: 修改记录:

目录 第一章组织架构 (3) 第二章部门职责和权限 (5) 第三章岗位说明 (17) 第四章生效 (24)

第一章组织架构 第一条管控模式 (一)产品开发、业务办理、风险管理三权分立。 1.1由产品开发部制定业务流程与业务制度,由风险管理部评审定稿和发布; 1.2由市场部办理业务,由风险管理部管控业务风险; 1.3由市场部、信贷审批部、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经营,由内部审计部稽核公司整体运营风险。 (二)风险问责体系 2.1依托信息系统对信贷审批、贷款发放的业务办理进行流程、日志记录,实现过程管理。 2.2依托审计稽核体系对业务风险进行稽核、问责、整改。 (三)绩效考核体系 3.1明确部门职责,定岗到人。 3.2设立部门、岗位KPI指标,进行绩效考核。 第二条组织架构 组织架构参见附图《汽车金融公司组织架构》

汽车金融公司组织架构 4

第二章部门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股东会的主要职责 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经营和政策负全部和最终的责任。 第四条董事会的主要职责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所作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第五条监事会的主要职责 监事对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有权行使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六条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主要职责 总经理作为最高执行责任人负责公司的业务运营并做出日常经营决策。 总经理以下设置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下设置各职能部门。 副总经理应当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总经理应当与副总经理就其负责之事项进行充分协商,在总经理与副总经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总经理拥有最终决定权(章程规定的需要股东双方派驻人员共同决定的事项除外)。 第七条市场部主要职责 (一)市场部管理本部在授信业务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青山控股集团组建方案(定稿)

安徽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一、组建背景 当涂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承担政府投融资功能的主平台公司,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积累了一定的市场化运作经验,但市场化程度还不高,抗风险能力还不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将逐步剥离,因此推动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已刻不容缓。 二、指导思想 准确界定集团公司职能,理顺集团公司经营业务,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改革和健全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市场化企业资信,打造市场化运作平台,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真正做大做强做优集团公司。通过政府性债务剥离和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整,优化运营模式和机制创新,使得集团公司发展成为政府投融资改革创新平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主体、政府开展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授权载体。 三、总体思路 以当涂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基础,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运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金融投资与服务、股权投资、房地产开发等六大主营业务板块,通过认缴登记制,拟组建注册资本为50亿元的国有独资公司安徽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下设多个子公司,形成1+N的公司架构体系。组建后的集团公司资产结构将进一步优化,盈利能力大幅提升,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 四、组织架构 (一)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配备 1、集团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是集团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设董事5名。监事会为集团公司经营监督机构,设监事3人。董事长和监事长由县国资委直接任命。 2、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层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3人,总会计师1人,工会主席1人,按《公司法》规定进行任命。集团中层人员、一般人员由公司面向社会招聘。 3、根据工作需要,集团公司人员可在下属子公司兼任职务。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抽调的在编人员,保留其在原单位工作编制,在集团工作期间执行集团薪酬待遇。 (二)集团公司内设机构 设立行政部、审计监察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投资部、融资部、资产运营部、风险控制部等8个部门。 1、行政部负责集团公司并指导下属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2、审计监察部负责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投

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治理研究

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治理研究 金融控股集团的产生是基于对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协同效应的追求。金融控股集团的核心要义是赋予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子公司要服从来自于母公司的外部力量的控制或统一管理。母子公司之间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将导致金融控股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合作与冲突等博弈行为的出现,并最终导致母公司的控制与金融子公司的背离行为的发生,产生子公司董事忠实义务的冲突、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诚信义务、以及子公司法人格虚化等问题。进一步地,金融风险的外部性特征,使得各金融子公司间存在风险传染的可能性。 这样,如何保证金融控股集团的债权人等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如何实现母公司对整个金融控股集团的内部控制与子公司内部控制的均衡、实现母公司控制权与控制权对价的平衡,是金融控股集团发展中必须面临和解决的重要问题。从管理实践的角度来看,集团公司是基于治理与管理相结合的运作。我国现有的金融控股集团遇到了母公司无法有效地把握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问题,实践也表明多数金融控股集团所采用的治理结构形式及建立起来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不是最有效率的,金融控股公司的协同效率、范围经济效率受到限制。同时,政府金融监管当局,也因金融控股公司的特殊组织形式而担心无法对其实现有效监控。 本文正是基于上述背景而展开讨论的,即研究金融控股集团中母子公司权力博弈关系与行为,探索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治理模式及其深层次管理运作机制问题,准确把握母公司对子公司控制的尺度,搭建起有效率的管理控制体系和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实现控制并有效制衡。讨论了金融控股集团的基本概念及核心特征。一般地,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自身并不直接从事任何业务经营活动,但至少控制银行、证券、保险机构中的两类或两类以上机构子公司,并且金融子公司的资产占整个公司的绝对主体,即以控股公司形式组成的金融经营集团。金融控股集团具有一些核心特征,如:凸显统一控制权,综合经营金融业务,整个金融控股集团合并财务报表,金融业务占主导地位但集团综合、子公司分业,各子公司之间相互制衡、相互依存,等等。 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反映了世界金融业融合、分立、再融合的发展历程,并在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中有了巨大的发展;中国的金融控股公司也经历了从产生到不断发展壮大的历程,但总体上还处在较低层次的水平上。金融控股公司的综

浅谈金融控股集团经营模式及发展策略(20160712091447)

浅谈我国金融控股集团模式及策略分析 摘要:金融控股集团是发达经济体主流的金融公司结构,在金融形势不断发展变化、我国金融领域逐步放开的情况下,也需要建立起自己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来迎接各方面的挑战。 本文针对我国金融控股集团发展情况,介绍其模式并分析现存劣势并提出若干对策。 关键词:金融控股集团经营模式发展策略 1.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定义 依据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管协会三大国际监管组织支持设立的金融集团联合论坛,1999年发布的《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原则》中的定义,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地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公司?±。一般而言,金融控股集团公司通过控股的子公司得经营银行、保险、证券及相关金融事业。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因拥有多业种金融事业,透过共同行销、资讯交叉运用、产品组合,提供消费者一次购足的金融服务。根据国际惯例,大多数金融集团都以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形式存在。 2.我国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发展现状 2.1 非银行金融机构控股的金融控股模式 非银行金融机构控股模式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模式的突出特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控股金融机构,金融控股母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拥有相应的金融牌照;它全资拥有或控股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非金融性经济实体在内的附属公司或子公司,这些附属公司或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的金融牌照,可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业务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些子公司的最高决策层及其重大决策都直接或间接的受制于集团公司的董事会。 2.2 产业资本控股的金融控股模式 产业资本控股公司模式主要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不是金融机构,而是一个非金融的经济实体,其牌照也是非金融机构牌照,该公司全资拥有或控股金融子公司。这些附属公司或子公司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独立营业执照,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业务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些子公司的最高决策层及其重大决策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制于集团公司的董事会。这种模式的突出特征是非金融机构控股金融机构,由产业资本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发展较快。如云南红塔集团在保持主页发展的同时,不断将资本注入金融领域,分别入股华夏银行,光大银行和交通银行;又如宝钢,海尔,华能,新希望集团等均有投资控股股份制商业银行,从而搭起企业与金融业盈利平台。 2.3 以银行为主组建的金融控股模式 以银行为主组建的金融控股模式一般是国内的银行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与国外的大型金融机构合资组建一个控股公司,下辖银行、证券、保险及实业等子公司。其主要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为一家银行,拥有银行牌照,该公司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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