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扣式参照规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轮扣式参照规范

东莞市轮扣式脚手架施工技术研讨会会议纪要

一、事件背景

6月7日下午,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在市安监站举办了轮扣式脚手架使用安全面对面技术研讨会,有二十七家施工单位的企业技术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计75人参加会议,研讨会由协会孙秘书长主持。中天建设集团第七建设公司、湖南望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裕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五局、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东莞市南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技术负责人员介绍了轮扣式脚手架在各自工地的使用情况,并对轮扣式脚手架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施工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等依据的参考规范和理论依据做了阐述。中天建设集团第七建设公司总工吴少平介绍,中天在2004年就引进轮扣式脚手架,现在该脚手架在中天的项目里已普遍使用,近十年的时间里没有发生一起因使用轮扣式脚手架引发的安全事故,吴总同时介绍了轮扣式脚手在国内使用的情况和各地区运用该种脚手架形成的省级工法。其中由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广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编写的《轮插式钢管支架施工工法》(GDGF148-2011)已经于2011年取得广东省省级工法。工法是为推进我国工程建设“四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积累,提升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的先进的施工工艺技术。按《工程建

扣式脚手架基本一致。鉴于轮扣式脚手架的使用安全技术规范还没有出台,而东莞地区实际运用已较为广泛的实际情况,通过组织这次面对面技术研讨会,施工企业交流了轮扣式脚手架在施工运用中的优缺点,对工地使用该种脚手架的安全控制点做了统一的认识。为编制施工专项方案确定了理论和实践参考依据,协会将这次讨论会形成的意见,提交给市安监站和市住建局,为确保轮扣式脚手架的使用安全,及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提供参考。

二、总结与建议

经过现阶段对东莞辖区内轮扣式钢管脚手架的使用情况调查,结果显示轮扣式钢管脚手架已被大多数施工企业接受并广泛应用,反馈意见一致认同,轮扣式脚手架具有与碗扣式脚手架和盘扣式承插脚手架工况类似的力学性能、刚度和稳定性,工作安全可靠,装拆灵活方便快捷,操作流程便于工人掌握,支搭、拆除工作效率比传统的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高,而且材料损耗大大降低。主要构件和配件可以做到定型化、标准化施工,符合国家对未来建设行业工业化、标准化的发展导向。

从发展的角度看待问题,任何新生事物都有一个完善的过程,日新月异的建筑行业也是如此,为此协会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建议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在一定限制条件范围内准许使用轮扣式钢管脚手架,避免全面禁止对施工单位造成影

响,这样既可以确保施工安全,又可以促进东莞建设行业技术先进性和活力,为东莞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1.适用要求

1.1本规定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用24m以下脚手架,及6m以下模板支架的搭设。

1.2高大模板工程严禁采用轮扣式脚手架。

1.324m以上落地式外脚手架及悬挑脚手架严禁使用轮扣式脚手架进行搭设。

1.4工况及计算参数可以参照JGJ162-2008,

JGJ130-2011相关之规定。

1.5支模架必须具备纵横向4跨以上连续单元体,并且高宽比小于3;不符合立杆间距的部位,采用扣件式钢管支模架搭设,并与其它架体完整连接。

1.6剪刀撑采用扣件式钢管搭设,具体要求参照

JGJ130-2011。

1.7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公司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才能实施。

2、施工工艺及操作要点

2.1工艺流程

模板支架搭设顺序如下:

图2.1搭设顺序流程图

2.2操作要点

2.2.1模板支架立杆搭设位置应按专项施工方案放线确定,不得任意搭设。

2.2.2可调底座应准确地放置在定位线上,并保持水平。

图2.2.2可调底座的放置

2.2.3模板支架水平方向搭设,首先放置四根立杆,将水平杆通过杆端接头插入立杆的连接盘上形成基本的架体单元,并以此向外扩展搭设成整体支撑体系。垂直方向应搭完一层以后再搭设次层,以此类推。放置水平杆时,杆端插销插入盘扣时应用铁锤敲紧。

图2.2.3插销的放置

2.2.4根据搭设高度设置扣件钢管剪刀撑,高度4.5m以下时应在钢管支架四周外围全高全跨搭设竖向钢管剪刀撑,用扣件与立杆相连。剪刀撑与地面倾角为45°~60°之间。当轮扣式钢管支模架高度超过4个步距或是有防扭转要求时,应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3-4个步距设置水平剪刀撑。

2.2.5每搭完一步钢管支架后,应及时校正水平杆步距,立杆的纵、横距,立杆的垂直偏差与水平杆的水平偏差。控制立杆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H/500,且不得大于50mm。

2.2.6支模架搭设完成后混凝土浇筑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2.2.7架体拆除时应按施工方案设计的拆除顺序进行。拆除作业必须按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从顶层开始,逐层向下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拆除时的构配件应成捆吊运或人工传递至地面,严禁抛掷。

2.2.8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应确定分界处的技术处理方案,保证分段后临时结构的稳定。

2.3操作注意事项

2.3.1当搭设高度不超过4.5m的满堂模板支架时,水平杆步距不超过1.8m.

2.3.2模板支架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严禁超过650mm,可调托座插入立杆长度不得小于250mm;U型支托的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

2.3.3模板支架应设置扫地水平杆,扫地杆离地高度不高于500mm。

2.3.4立杆底部设置可调支座,可调底座伸出立杆底部不大于200mm。

2.3.5禁止水平杆直接承受竖向荷载。

2.3.6水平杆端接头插入轮插盘不小于30mm;插销下端刷分色漆,上端刷漆颜色与水平杆一致。搭设时分色漆段必须全部位于轮扣盘下方。

2.3.7模板支架搭设地基承载力计算参照JGJ130-2011。

2.4成品保护

2.4.1应控制模板支架混凝土浇筑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集中堆载不应超过设计值。

2.4.2模板支架使用期间,严禁擅自拆除架体结构杆件,如需拆除必须报请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确定防控措施后方可实施。

2.4.3严禁在模板支架及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2.4.4所有钢管及构配件必须进行防锈处理。

3.构配件材料要求及检测

3. 1轮插式钢管支架的构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碳素结构钢》(GB/T700)以及《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 11352)的规定,各类支架主要构配件材质应符合表3.1的规定。

表3.1轮插式钢管支架主要构配件材质

立杆水平杆水平杆端接

连接套管

可调顶托

可调底座

Q235普通

钢管Q235普

通钢

Q235普

通钢

Q235普通

Q235

B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