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留守人群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23•【字号】湘政办发〔2022〕52号•【施行日期】2022.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5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23日湖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夯实基层基础,让全省城乡居民生活更加美好,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湘政发〔2021〕7号),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沉,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党建引领不断深化。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95.9%,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占36.6%,区域化党建格局基本建立,党群连心为民服务机制普遍推行,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二是服务设施显著改善。
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到41.1平方米,就业、养老、医疗、托育、助残、文体等专项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基本形成了以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布局。
社会工作视角下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分析与对策

社会工作视角下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分析与对策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从社会工作的视角出发,深入分析和探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留守儿童,指的是因父母长期外出打工或离异等原因,而被留在农村老家生活的儿童。
这一群体在中国社会中占据了一定的比例,尤其在农村地区更为突出。
他们面临的困境和挑战,如教育问题、心理健康问题、生活照顾不足等,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文首先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现状进行了概述,包括留守儿童的数量、分布、主要面临的问题等。
接着,从社会工作的角度出发,分析了导致留守儿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如城乡发展不平衡、家庭结构变化、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
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探讨了社会工作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中的独特作用,如提供心理支持、优化教育资源、促进家庭沟通等。
本文提出了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具体对策和建议。
这些对策旨在从政策、家庭、学校、社区等多个层面出发,为留守儿童创造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够为社会工作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中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二、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现状分析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作为当前社会转型期的一个突出社会问题,其现状呈现出复杂性、多元性和紧迫性。
从社会工作的视角来看,留守儿童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留守儿童普遍面临亲情缺失的困境。
由于父母长期在外务工,留守儿童与父母的沟通和交流机会大大减少,这导致他们在情感上缺乏支持和安慰。
长期缺乏亲情陪伴,留守儿童容易产生孤独感、焦虑感,甚至产生自卑心理,对其健康成长造成不利影响。
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也亟待关注。
由于农村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机会和质量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同时,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留守儿童的自律性和学习习惯较差,导致学习成绩普遍偏低。
这不仅影响他们的未来发展,也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再次,留守儿童在生活照料和安全保护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
由于缺乏父母的直接监护,留守儿童在生活自理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上相对较弱。
社会工作者介入农村留守老人需求的研究

社会工作者介入农村留守老人需求的研究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的人口大量外流,留守老人成为了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留守老人在农村地区面临着孤独、社会支持不足、医疗保障不完善等问题,亟需社会工作者的介入和支持。
本文旨在探讨社会工作者介入农村留守老人需求的现状与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农村留守老人的现状农村留守老人是指因其子女外出务工或定居城镇而长期独居在农村的老年人群体。
据统计,中国农村留守老人已经超过1亿人,他们面临着诸多问题。
首先是孤独问题,留守老人缺乏陪伴,心理上常常感到孤独和无助;其次是社会支持不足,因为子女外出工作,无法给予足够的关爱和支持,留守老人的日常生活、医疗保障等方面面临很大的困难;再者是医疗保障不完善,由于农村地区医疗资源有限,留守老人在生病时常常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二、社会工作者介入的现状面对农村留守老人的需求,社会工作者已经开始逐步介入,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方面,社会工作者积极开展留守老人的走访工作,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需求,为他们提供心理疏导和情感支持;社会工作者协助留守老人解决医疗、居住、生活日常等方面的问题,帮助他们融入社会,提高生活质量。
通过社会工作者的介入,留守老人的生活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他们的社会关系网络也得到了拓展。
三、社会工作者介入的挑战社会工作者介入农村留守老人需求还面临很多挑战。
首先是资源问题,农村地区的社会工作者队伍不足,无法满足留守老人日益增长的需求。
其次是信息不对称,农村留守老人的信息获取渠道有限,很多问题无法及时得到解决。
再者是文化差异,城市社会工作者进入农村地区需要面对与城市不同的文化环境和生活方式,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适应和理解。
四、社会工作者介入的解决方案针对以上挑战,我们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对于资源不足的问题,需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社会工作者队伍的投入,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让他们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留守老人。
社区留守老人实施方案

社区留守老人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年轻人向城市集中的趋势,社区留守老人问题日益突出。
留守老人通常是指因子女外出务工、生活等原因,长期独居在农村或城市社区的老年人群体。
他们由于缺乏照料和陪伴,生活上面临诸多困难,身心健康受到威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社区留守老人实施方案。
首先,建立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中心。
社区应当建立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中心,提供日间照料、医疗卫生、心理慰藉等服务。
服务中心可以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和心理咨询师,为留守老人提供全方位的关爱和帮助。
其次,建立留守老人互助小组。
社区可以组织留守老人互助小组,让他们之间相互扶持、相互关爱。
互助小组可以定期组织活动,如文艺表演、手工制作、健身锻炼等,丰富留守老人的生活,增强他们的社交和交流。
另外,建立留守老人健康档案管理系统。
社区可以建立留守老人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定期对留守老人进行健康体检和日常护理。
通过建立健康档案,可以及时了解留守老人的健康状况,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此外,建立留守老人志愿者服务队伍。
社区可以积极组织留守老人志愿者服务队伍,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留守老人关爱工作中来。
志愿者可以定期走访留守老人,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健康,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最后,加强社区留守老人关爱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社区应当加强对留守老人关爱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增强社会各界对留守老人问题的关注和支持。
通过宣传和教育,可以唤起更多人的社会责任感,共同关心和帮助留守老人。
综上所述,建立社区留守老人实施方案是解决留守老人问题的重要举措。
只有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为留守老人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生活环境,让他们晚年生活更加幸福、健康、快乐。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关注和支持社区留守老人工作,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社会工作者介入农村留守老人需求的研究

社会工作者介入农村留守老人需求的研究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留守老人问题逐渐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很多农村地区的年轻人在城市打工,导致老人在家中无人照顾,存在生活和心理上的困难。
这种群体需要社会工作者进行干预和支持,以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生活质量和精神健康。
本文旨在探讨如何进行社会工作者的介入留守老人需求的研究。
具体来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1)留守老人群体现状和问题;2)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和职责;3)社会工作者的介入方式和策略;4)促进留守老人的幸福感和自我实现。
一、留守老人群体现状和问题留守老人是指在家中无人照顾,在村庄或小城镇独自生活的老年人。
据统计,我国目前有大约4000万留守老人,占老年人口的1/3。
他们大多数来自农村地区,子女在城市工作或外出打工,无法照顾老人和回家看望他们。
这种生活状态给留守老人带来了许多问题,包括孤独、忧虑、生活困难、健康状况恶化等等。
首先,留守老人的思想和心理状态容易受到负面情绪的影响。
他们缺乏家庭支持和关爱,容易产生孤独感、落寞感、失落感等。
这种情况会引发抑郁症、焦虑症等心理问题,严重影响他们的健康。
其次,留守老人的生活条件较为困难,例如日常生活起居困难、经济拮据等。
他们无法自己完成一些重要的日常活动,如购买日用品、医疗保健等。
经济不宽裕也让留守老人没有钱应对这些状况,这对于生活在农村地区的留守老人而言更为突出。
二、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和职责社会工作者能够帮助留守老人解决上述困难,并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社会工作者应该有以下职责和角色:1. 帮助留守老人获得情感上的支持。
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与老人进行交谈,聆听他们的内心世界,了解他们的感受和需求。
社会工作者可以与留守老人形成信任关系,为他们提供情感上的支持,减轻他们心理上的困惑和负担。
2. 协助留守老人解决实际困难。
社会工作者可以帮助留守老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如协助他们购买日用品、看病、办理医疗保险等。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8.15•【字号】湘政发[2016]17号•【施行日期】2016.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7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切实做好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立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
一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务实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导致部分儿童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儿童利益优先,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争取到2020年,在全省建立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实现未成年人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社会关爱保护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等目标。
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责任体系(一)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教育义务。
留守儿童社工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留守儿童社工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留守儿童社工服务项目一、项目背景沙市镇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北部捞刀河畔,镇域面积209.7平方公里,下辖11个行政村4个社区,总人口7.1万人。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进城务工补贴家用,这导致了越来越多的留守儿童。
这些孩子缺乏父母的教育,对他们的成长产生了负面影响。
以往的留守儿童服务项目只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和学业发展,这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他们的真实需求。
因此,社会工作的专业介入变得越来越重要。
我们的社会工作服务小队拥有丰富的留守儿童服务经验,注重留守儿童与环境的互动,采用多角度的系统介入来帮助留守儿童成长发展。
我们运用保护性、平等性、去标签化原则,将留守儿童个体、家庭、学校、社区作为多维度的切入点,提升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处理困难的能力。
我们协助留守儿童建立互助团体,逐步建立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系统,提高他们的自身效能感。
我们还为留守儿童学校的教师和工作人员提供减压服务和替代性支持,倡导新媒体运用,运用互联网+社工服务模式,构建全方位立体服务体系,在留守儿童服务领域获得了巨大成果。
二、需求分析为了了解沙市镇留守儿童的情况和真实需求,我们走访了全镇所有村庄,对留守儿童进行摸排,统计出最新最准确的留守儿童数据。
统计数据显示,沙市镇有313名农村留守儿童,分布在11个村落和4个社区。
其中男性留守儿童占54.6%,女性占45.4%,男女性别比为1.2.留守儿童中,2010后儿童占总留守儿童的23%,2005-2010儿童占留守儿童总数77%。
留守儿童的最小年龄为7周岁,最大年龄为14周岁。
留守儿童的家长大多在外打工,极少数在外从事个体经商。
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我们发现,留守儿童年龄阶段主要集中在小学阶段。
针对小学生的心理特征和成长特征,我们制定了符合他们需求的方案。
根据留守儿童分布集中度,我们决定以沙市镇和XX村作为我们的据点,以方便辐射到全镇和周边乡镇。
同时,我们也发现留守儿童需要持续性的经济扶助。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1.08.18•【字号】湘民发〔2021〕26号•【施行日期】2021.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湘民发〔2021〕26号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湖南省基层社工站服务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经厅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2021年8月18日湖南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我省2018年起实施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现已全面提升为涵盖市县乡村四个层级的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以下简称基层社工站)。
基层社工站项目是各级民政部门促改革强基础提质量的重点工程,是为基层民政事业服务的综合性平台,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水平的有效载体。
为推动项目提质增效,切实做好民政惠民政策落实和兜底服务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社工机构培育、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和社工服务中始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聚焦民政主责主业,按照民本化、法治化、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五化”民政建设的要求,精准高效地将社会福利政策和党委政府关怀传递到社会救助对象、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身边。
发挥社会工作贴近基层一线、具有专业方法、善于整合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建立“社会工作+慈善事业+志愿服务”协同机制,打造“社会工作+民政业务”服务品牌。
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与基层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大局,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拓展基层社工站的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联动政府部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机构和志愿者,形成众智众筹、共建共享的新格局。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湘民发〔2016〕58号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正文:----------------------------------------------------------------------------------------------------------------------------------------------------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湘民发〔2016〕58号各市州民政局: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通知》(民发〔2009〕14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民发〔2014〕80号),进一步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服务机构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就促进全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基本原则。
适应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参与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根本,以加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建设为重点,坚持循序渐进、统筹发展、资源整合,逐渐扩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强化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服务的能力,加快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引导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为繁荣发展社会工作事业、提升社会治理与服务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制度,促进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发展,加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保障体系,扶持培育一批专业能力强、管理科学有序、行业规范自律、作用发挥明显、社会高度认可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到2020年,全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总量达到300家,各市州都有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实现社会工作机构有效承接社会服务,满足人民群众专业化、个性化的社会工作服务需求。
二、健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制度(一)规范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登记申请成立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具备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有固定的住所(办公场所)、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规范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名称和组织架构,章程中明确社会工作服务宗旨、范围和方式;具备独立的财务管理、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工作人员中有三分之一以上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扎实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结合我县实瓯制定本实施意见。
―、总体要求和目标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的实际问题,力争到2023年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全面建立,养老、孝老、敬老的乡村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农村贫困留守老年人全部脱贫。
二、服务对象因子女或其他赡养义务人外出学习、工作、务工等原因,全部离开本县范围外出半年以上,留在农村生活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
三、工作任务(一)摸清关爱服务对象基本情况。
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留守老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掌握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等基本信息,做到精准界定、精准排查、精准识别,将留守老人基本信息录入全省养老管理信息平台,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实现部门数据共享。
(二)建立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清单。
各乡镇(街道)要以防范留守生活安全风险为重点内容,以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为重点对象督促各方履行关爱职责,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维护等基本服务。
要立足农村实际和老年人需求,建立联络人和定期探访、巡访制度,依托社区、农村幸福院,设立专兼职相结合的联络服务人员,以电话问候、上门访问等方式,定期探访留守老人,及时了解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
有条件的乡镇要将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纳入养老服务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等形式,着重为留守、孤寡、失能、失独等困难老年人提供以“五帮四查”为主要内容的关爱服务(帮送餐做饭、帮清洗衣物、帮打扫卫生、帮家务农活、帮代购代办,查看每日吃、穿、住、医情况),有针对性提供服务需求对接、应急救助、精神慰藉等服务,确保留守老年人生活得以保障。
(三)增强农村老年协会的关爱能力。
支持乡镇(街道)、村建立老年协会或其他老年人组织,鼓励留守老年人入会互助养老。
鼓励和引导农村老年协会积极参与和组织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知识讲座等活动,提供权益维护、互助养老等服务。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024年社会工作者国编版必考(题库)(带答案解析)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024年社会工作者国编版必考(题库)(带答案解析)1、社工单选题(综合能力)(共80题)1. 社会工作者小王对服务对象说:“我知道您经历这些事情挺不容易的,但是,用喝酒来发泄情绪对自己身体不好,也增加家里负担,您还是把酒戒了吧。
”小王的上述回应中体现的服务技巧是()。
A.直接影响B.非理性信念辩论C.集中焦点D.现实情况反思【答案】A【解析】心理社会治疗模式可以运用的技巧比较多,包括直接治疗技巧和间接治疗技巧两大类。
在直接治疗技巧中,可以根据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沟通交流状况,以及反映服务对象内在想法和感受的状况分为非反思性直接治疗技巧和反思性直接治疗技巧。
其中,非反思性直接治疗技巧主要包括支持、直接影响和探索—描述—宣泄。
直接影响是指社会工作者通过直接表达自己的态度和意见促使服务对象发生改变。
如社会工作者直接表达自己不同的看法、直接指出服务对象某种行为可能带来的不良的后果等。
题中,社会工作者小王的回应体现的是直接影响的服务技巧。
2. 下列研究中,属于定量研究适用范围的是( )。
A.某市社区青少年就业障碍影响因素研究B.某社会工作师事务所运行机制研究C.某对夫妻离婚原因深入分析D.某患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的家庭史研究【答案】A【解析】定量研究适用于研究问题已有大量资料、资料搜集相对容易、需要探讨变量关系、宏观层面的大规模的调查与预测等场合。
如社会工作研究者可以根据既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资料,剖析贫穷形成的原因,为政府完善政策提供依据;也可以搜集居民对社区问题的关切程度,确定社区社会工作的切入点。
A 项,“青少年就业障碍因素”符合定量研究适用范围。
3. 助人自助是社会工作的重要理念。
下列表述中,与助人自助理念相契合的是()。
A.得道多助,失道寡助B.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C.授人玫瑰,手留余香D.助人为乐,可以乐人乐己【答案】B【解析】社会工作坚持“助人自助”的理念,这一理念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通过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和帮助来促进其潜能的发挥。
湖南省常德市2024年社会工作者新教材必考(通关题)(带答案解析)

湖南省常德市2024年社会工作者新教材必考(通关题)(带答案解析)1、社工单选题(综合能力)(共80题)1. 社会工作者采用地区发展模式在“村改居”社区小王庄开展工作,组织村中的年人一起回忆和整理小王庄的历史,并在社区举办题为“难忘的历程”的展览,编排演出反映社区历史和文化的文艺节目,以增强村中年轻人和外来务工人员对社区的认同感。
社会工作者所运用的实施策略是( )。
A.回顾反思B.社区评估C.社区教育D.发展资源【答案】C【解析】地区发展模式的实施策略有:①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主要是针对社区居民之间的冷漠和疏离所采取的策略;②团结邻里,主要是针对社区中不良邻里关系而采取的策略;③社区教育,主要解决的是居民对社区资源陌生、不熟悉或社区认同不足等问题,促使居民认识社区和关注社区事务;④提供服务和发展资源,主要针对的是社区内社会服务和社区资源缺乏的问题;⑤社区参与,主要解决社区面对的部分共同问题。
题中,社会工作者所运用的实施策略是社区教育。
2. 某青少年社会服务机构,根据本区青少年发展需求制定了一个五年规划。
在制订规划过程中,由该机构的中高层管理者共同研究分析,拟定了基本的工作方针,并进行了相应的工作部署。
该机构中高层管理者所完成的规划内容属于()。
A.使命宣言B.策略性计划C.行动方案D.运作性计划【答案】B【解析】社会服务机构规划大致分为三个层次内容,即:①“使命宣言”;②策略性计划;③运作性计划。
其中,策略性计划是一种中期的计划,一般由机构中高层和中层管理者共同拟定,是对未来3~5年的发展作出预估后,而制定的工作方针,也是机构整体的目标和方向。
制定策略性计划,必须对未来作出假设和预计,并做出相应的部署。
题中,该服务机构制定的五年规划属于策略性计划。
3.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运作需要围绕机构目标,建立授权、协调、沟通和控制等一系列动态机制。
其中,建立授权机制的目的是( )。
A.促进各部门的密切配合B.确保机构发挥最大效率C.加强各层级之间的互动D.保证行政计划实施方向【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社会服务机构运作过程中建立授权机制的目的。
湖南省张家界市2024年社会工作者国编版必考(高分题)(带答案解析)

湖南省张家界市2024年社会工作者国编版必考(高分题)(带答案解析)1、社工单选题(综合能力)(共80题)1. 某社区居民委员会接到多起居民投诉,反映部分老人大清早跳广场舞,音乐声音很大,打扰居民生活。
为此,社会工作者小张接受委托,召开居民议事会商讨解决此问题。
小张的工作内容属于( )。
A.老年社会工作领域B.社区社会工作领域C.家庭社会工作领域D.矫正社会工作领域【答案】B【解析】社区是社会工作的重要领域,社区社会工作是以社区为对象的社会工作。
根据题干可知,本题答案选B项2. 李丽在经过面试后,终于要和自己理想的单位签合同了,可是当她审阅合同时,发现里面规定李丽不能在三年内结婚生子,否则不能在此单位上班。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这条规定侵犯了李丽的( )。
A.政治权利B.婚姻家庭权益C.劳动与社会保障权益D.人身权利【答案】C3. 社会工作者小李从事戒毒康复社会工作时间不长,他希望能够秉持社会工作价值观,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
下列小李的做法中,体现了社会工作非评判原则的是( )。
A.避免议论指责服务对象的言行B.与服务对象进行充分的情感交流C.理解认同服务对象的生活方式D.视服务对象为工作中的合作伙伴【答案】A【解析】非评判。
社会工作虽然是一种价值主导的专业实践,但社会工作者仍要避免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服务对象,不应指责和批判服务对象的言行与价值观,更不应将自己的负面情绪发泄在服务对象身上。
作为一种专业服务活动,社会工作者应坚持与服务对象一起工作,共同分享对问题和需要的看法,一起探讨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方法。
4. 社会工作者说:“张阿姨,您刚才谈到母亲过世后,家里发生了一些变故,您与兄弟姐妹的关系发生了矛盾,您还担心接下来父亲的照顾问题。
那么您这次最想谈的是什么?”上述这段话中,社会工作者运用的技巧是()。
A.同理B.摘要C.澄清D.对焦【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个案会谈技巧之引导性技巧。
湖南社工站规章制度范本

湖南社工站规章制度范本《湖南社工站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湖南社工站的管理,保障服务对象的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湖南社工站,包括全体社工人员和服务对象。
第三条湖南社工站是为特定人群提供社会救助和服务的机构,服务对象为社会弱势群体,包括但不限于儿童、老人、残疾人、农民工、流动人口等。
第四条湖南社工站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依法合规运营。
第五条社工站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社工职业准则,确保工作合法、合理、合规。
第二章服务对象权益保障第六条湖南社工站应当依法向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社会救助和服务,为其提供情感关怀、文化娱乐、就业培训等服务,保障其基本权益。
第七条社工站服务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权益,并有权对社工站的服务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八条社工站服务对象享有隐私权,社工站不得泄露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
第三章社工服务行为规范第九条社工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遵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对服务对象提供专业、高效、负责的服务。
第十条社工人员应当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强制或滥用行为。
第十一条社工人员应当对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保密,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目的。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二条湖南社工站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规范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社工站负责人应当定期对社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十四条社工站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服务对象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十五条社工站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和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服务对象和社工人员的投诉和举报。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湖南社工站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配合处理。
第十七条社工站应当通过定期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社工站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规章的宣传和执行,确保社工站的正常运营。
第十九条本规章由湖南社工站负责人负责解释。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留守流动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少年儿童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发文字号】湘办发[2007]15号【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中共湖南省委【发布日期】2007.12.01【实施日期】2007.1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少年儿童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07〕15号2007年12月1日)农村留守流动少年儿童问题是我国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伴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而产生的一个社会问题。
作为劳务输出大省,目前我省有200多万农村留守流动少年儿童,约占全省少年儿童总数的10%左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我省农村留守流动少年儿童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1.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少年儿童工作是构建和谐湖南的必然要求。
农村留守流动少年儿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面临很多困难,从他们身上也折射出一些社会问题。
农村留守流动少年儿童问题如不引起重视,不采取措施逐步予以解决,必将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少年儿童工作,是改善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体现,是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2.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少年儿童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农村留守流动少年儿童的教育和生活状况直接反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水平。
同时,农村留守流动少年儿童是未来现代化建设的参与者,很大一部分将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少年儿童工作,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顺利健康成长,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3.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少年儿童工作是进一步改进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
农村留守流动少年儿童大多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由于家庭教育的特殊性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他们在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知识学习、行为习惯养成、心理发展状况等方面都有独特的规律,研究和掌握这些规律,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是当前改进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专家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专家联系点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0.07.01•【字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专家联系点制度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为指导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以下简称社工站)项目专业化发展,省民政厅拟确定一批基础配套好、服务能力强、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作为专家联系点,并委托长沙市社会工作协会组织社会工作专家团队跟进指导,打造具有地区特色的“民政+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项目。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目标推动专家联系点所在县市区提升社工站项目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探索破解制约项目发展关键瓶颈的措施和路径;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民政+社会工作”品牌项目,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和“五化”民政发展水平。
二、申报条件申请作为专家联系点的县市区应符合以下条件:现有项目运作规范。
项目定位准确、运作规范,承接机构管理服务能力较强,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档案资料。
具备专业服务基础。
项目在社会工作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有所实践,在打造在地化社会工作服务模式方面有所探索,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项目成效较为显著。
项目与所在地区实际情况结合度高,县市区及乡镇(街道)等合作方的支持力度较大,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较明显。
三、程序步骤(一)制定方案。
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专家联系点评审指标表》(见附件3),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的实施方案,填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项目专家联系点申报表》(见附件2),随表附报项目阶段性工作总结。
于7月7日前报送至市州民政局。
(二)推荐上报。
湖南社工站规章制度

湖南社工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规范湖南省社工站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社工专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湖南省社工站提供一套可操作和可遵守的规则,指导社工站的运行和服务,确保社工站的正常运转并提供优质的社会工作服务。
本规章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公正、公平、公开、合法、专业、服务至上等。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湖南省社工站的相关人员,包括社工站站长、社工站工作人员、志愿者等,以及在社工站接受服务的个人和群体。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第三条社工站组织架构湖南省社工站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站长、副站长、部门主任等职位。
1.岗位职责:–站长:负责社工站的总体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对社工站的运营和服务质量负最终责任。
–副站长:协助站长处理日常事务,代理站长职责。
–部门主任: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组织和指导下属人员,确保部门的工作高效顺利进行。
2.上下级关系:–社工站的职位设置为上下级关系,各级别职位按照岗位职责和权限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管理体制1.决策体制:–长期规划和重大事项由社工站站长和配合部门主任共同商议决策。
–日常运营和管理由社工站站长及其管理团队负责。
2.沟通机制:–社工站内部部门之间和社工站与上级机构之间采用定期会议、通报、文件传递等方式进行沟通和协调。
–社工站负责人与服务对象之间采用面谈、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沟通和交流。
3.监督机制:–社工站站长对社工站的运行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社工站定期组织对社工站工作人员进行内部培训和绩效评估。
第三章服务内容和程序第五条服务内容湖南省社工站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社会援助服务:为需要帮助的困难个人或家庭提供经济、法律、心理、就业等方面的援助和支持。
2.社区发展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社区发展规划、组织建设、社区活动策划等支持。
3.社会组织服务:协助社会组织进行项目策划、管理、实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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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村留守人群社会工作服务规范Social Work Service Standard for Rural Left-Behind Groups in Hunan Province目次前言 (II)1.范围....................................................................................................................................................... -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术语和定义........................................................................................................................................... - 1 -4.服务宗旨............................................................................................................................................... - 1 -5.服务内容............................................................................................................................................... - 2 -6.服务方法............................................................................................................................................... - 8 -7.服务流程............................................................................................................................................... - 9 -8.服务质量管理..................................................................................................................................... - 10 -9.服务保障............................................................................................................................................. - 12 -参考文献..................................................................................................................................................... - 13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怀化市民政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山大学、湖南省民政厅、怀化市民政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雷杰、卢玮、李学斌、姜波、张忠民、周金玲、胡天娇。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留守人群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宗旨、服务内容、服务方法、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管理、服务保障等。
本标准适用于面向有需要的农村留守人群提供的社会工作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Z/T 058-2014 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MZ/T 059-2014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MZ/T 064-2016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MZ/T 071-2016 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MZ/T 094-2017 社会工作方法:个案工作指南MZ/T 095-2017 社会工作方法:小组工作指南3.术语和定义3.1 农村留守儿童在农村居住,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而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一般情况下,父母外出务工时间应在半年以上,外出范围应为离开所居住的县区,而且儿童应在农村常住地留守超过半年以上。
3.2 农村留守妇女在农村居住,年龄在20周岁至60周岁之间、丈夫外出务工的已婚妻子。
一般情况下,丈夫外出务工时间应在半年以上,外出范围应为离开所居住的县区,而且妇女应在农村常住地留守超过半年以上。
3.3 农村留守老人在农村居住,子女或其他赡养义务人全部离开县区范围外出半年以上,留在农村生活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一般情况下,子女或其他赡养义务人外出时间应在半年以上,外出范围应为离开老人所居住的县区,而且老年人应在农村常住地留守超过半年以上。
3.4 农村留守人群社会工作服务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妇女、农村留守老人三大群体,以“个人保障和发展为本、家庭支持为重、社区(学校)关爱为依归、全社会联动为目标”为服务宗旨、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与技巧开展的服务。
4.服务宗旨4.1 总则农村留守人群的社会工作服务应依循“个人保障和发展为本、家庭支持为重、社区(学校)关爱为依归、全社会联动为目标”的服务宗旨。
4.2 个人保障和发展为本加强农村留守人群的安全保护、经济保障和个人发展,保障其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基本生存状况,促进其在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的成长和发展。
4.3 家庭支持为重提高农村留守人群的家庭支持,提升家属对其理解和支持,加强家庭教育、改善家庭关系。
4.4 社区(学校)关爱为依归促进农村留守人群从农村社区(学校)中获得关爱,增强其社会支持网络,促进其参与和融入农村社区治理中。
4.5 全社会联动为目标提高基层政府、群团组织及村(居)委会的服务能力,建立农村留守人群的三社联动服务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关爱氛围。
5.服务内容5.1 总则农村留守人群的社会工作服务应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妇女、农村留守老人三大群体,开展个人保障和发展服务、家庭支持服务、社区(学校)关爱和全社会联动四种类型的服务内容。
5.2 农村留守儿童服务5.2.1 个人保障和发展服务5.2.1.1 建档监护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协助建立留守儿童监护档案,并定期更新档案信息,及时排查和发现留守儿童的家庭监护功能问题;——当留守儿童家庭监护功能缺失时,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进行报告;——协助为实际无人监护的留守儿童寻找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5.2.1.2 救助支持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评估留守儿童的基本物质生活条件和经济状况;——为困境留守儿童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及教育、医疗、住房、法律等方面的社会救助信息;——协助有需要的留守儿童获得来自社会力量的捐赠、帮扶。
5.2.1.3 安全保护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提升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和预防伤害的能力;——为受侵害的留守儿童提供个案服务;——开展与反家庭暴力、反性侵和反校园欺凌等相关的培训和宣传;——开展与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触电等相关的培训和宣传;——开展留守儿童居住的家庭以及农村社区环境的安全评估,并协助提高相关设施的安全性。
5.2.1.4 权益保障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发现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留守儿童权益受损的情况,协助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协助健全评估帮扶机制、监护干预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减除留守儿童受到歧视和其它不公平、不合理的对待。
5.2.1.5 危机干预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识别及评估留守儿童危机的成因、危害程度及可用于应对危机的资源;——及时处理自杀、伤人及遭受严重暴力威胁等最迫切的问题;——统筹制定危机干预计划,包括介入问题、可用策略、可用社会资源、危机干预小组的建立及分工等;——进行危机干预的评估工作,包括回访介入对象、评估介入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等。
5.2.1.6 心理辅导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识别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必要时协调其他学科人士进行专业诊断;——为存在心理情绪问题的留守儿童提供认知调节、情绪疏导等辅导,协助儿童缓解心理问题的困扰。
5.2.1.7 学业辅导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评估留守儿童在学业辅导方面的需求;——链接可提供学业辅导的培训机构或志愿者资源;——开展学业辅导类活动。
5.2.1.8 能力提升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评估留守儿童兴趣爱好及其它能力提升的需求情况;——开展多种类型的学习培训活动,如生活技能、人生规划、沟通技巧、组织能力、艺术能力等主题。
5.2.2 家庭支持服务5.2.2.1 家庭教育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提升留守儿童照顾者的照顾技巧,如营养搭配知识、疾病处理技巧等;——改善留守儿童照顾者的教育能力,如教育理念、亲子沟通技巧等。
5.2.2.2 家庭关系协调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加强留守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照顾者之间的联系;——缓解留守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照顾者之间的关系紧张问题。
5.2.3 社区(学校)关爱服务5.2.3.1 学校社工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关注和调节留守儿童在校的朋辈关系状况;——与任课老师、心理老师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共同关注留守儿童成长;——以学校为阵地,开展前述的留守儿童“个人保障和发展服务”及“家庭支持服务”。
5.2.3.2 社区融入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引导留守儿童融入所在的农村社区,增强他们对社区的了解,扩展其社会支持网络;——组织留守儿童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培育留守儿童志愿者队伍。
5.2.4 全社会联动服务5.2.4.1 协助政府服务职能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协助县、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落实其在关爱留守儿童方面的职责,如开展法治宣传、定期走访、建立档案等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和学校提升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力度,如确保无辍学现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等工作;——协助群团组织发挥其关爱服务优势,如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