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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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建行财富-双月盈”现金账户自动增值计划
理财产品说明书
重要须知
z本产品说明书为编号为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个人客户)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增值产品客户协议书》(公司与机构客户)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z投资者应根据自身判断审慎做出投资决定,不受任何诱导、误导。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中国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咨询。
z本产品的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建设银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z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说明书,特别是“风险提示”并谨慎参考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充分理解本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风险提示
客户投资本产品,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由于本现金增值产品资产包含附含现金选择权的股权信托收益权、国债、金融债、短期债券回购、银行承兑汇票资产,投资者可能面临现金选择权的履约方不履约风险、国债、金融债的发行人不能兑付的风险;信托贷款项目或信托公司受让的贷款资产项下借款人信用违约的风险;短期债券回购融出资金的资金融入方未能及时足额支付本息的风险。建设银行仅对本产品项下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当本产品项下银行承兑汇票真实无瑕疵,但承兑银行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不能及时足额兑付票款时,可能导致投资者不能及时足额回收本金或收益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客户在本产品开放日以外的时间不具备提前赎回的权利,因此可能导致您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它投资机会。
3、市场风险:本产品每个投资周期的一个运作期内,如遇市场利率发生变化,本产品的预期及实际收益率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4、管理风险:由于产品管理人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
5、法律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变化或出台,可能导致本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或导致本产品提前终止等的相关风险。
6、受托人未能勤勉尽责的风险。信托公司违背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其损失部分由信托投资公司负责赔偿,信托公司资产不足赔偿损失时则由本信托财产即理财计划承担。
7、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其他风险:客户投资本产品,同时还存在银行提前终止、投资者未及时查阅或由于通讯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使得本产品有关“信息披露”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的风险;另外,投资者预留在中国建设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国建设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中国建设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中国建设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
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不可抗力风险。我行不承担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
一、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 “建行财富-双月盈”现金账户自动增值计划理财产品 产品编号 QT0_SZ2009
产品类型 人民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风险级别 介于风险评级2与3之间,适合收益型或稳健型投资者
本金及收益币种 产品本金币种:人民币 兑付本金币种:人民币 兑付收益币种:人民币
发售规模 最大规模6亿元 产品最终到期日 2011年4月30日
产品投资周期 及开放日
产品每60天为一投资周期,每个投资周期届满日为开放日,开放日建设银行自动将客户理财资金本金及收益兑付至客户签约账户。客户如需申购下一个投资周期产品,需事先向建设银行再次提交申购申请,否则视同客户停止本产品投资。
本个投资周期为第一个投资周期,
起始投资日:2009年4月16日,到期日为:2009年6月16日
产品募集期
产品首发(第一个投资周期)募集期为2009年4 月9日至 2009年4月15 日。
产品第二个投资周期募集期(预约申购日)为2009年6月9日至2009年6月15日,依次类推。
具体每个投资周期预约申购日,以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赎回或到期
本金及收益兑付日 产品到期开放日(遇节假日顺延)兑付。
募集期是否计算存
款利息 是,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募集期利息不计算为本产品收益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
率 3.0%,建设银行保留对产品预计收益率调整的权利。
投资起始金额 个人客户运作起点为:5万元。
公司与机构客户运作起点为:100万元。
投资金额递增单位 个人客户:1000元的整数倍,公司与机构客户:10,000元的整数倍。
客户赎回权 在产品非开放日,客户无提前赎回权利,但建设银行有提前终止产品权利。
银行提前终止权
当本产品收益率等于或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7天通知存款利率+0.18%”时,为保护投资人利益,建设银行有权选择宣布提前终止本产品。
附属条款
单个客户最高投资限额 万元。
建设银行可根据需要对这一条款进行调整,具体以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税款 中国建设银行不负责代扣代缴纳投资者购买本产品的所得税款 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