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账务处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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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账务处理专项储备是一个权益类会计科目和报表科目,适用于执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专项储备用于核算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以及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等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按照财政部2009年6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提取安全生产费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根据财企【2012】16号的规定,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煤炭生产、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等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一)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不同的企业计提的依据不同。在这里仅就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的提取标准作如下说明: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矿山工程为2.5%;(2)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3)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与计提: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
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
害气体检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相关账务处理
设置“专项储备”科目(代码4301)及他的下级明细科目“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代码430101)用来核算企业安全生产费的专项核算。
(1)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补提1-11月的安全生产费用(附件:计算表:计提依据为1-11月主营业务收入、计提比例、计提金额)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措施费—安全生产费
贷: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将1-11月份已经发生或者结算的劳务费、租赁费、机械费、材料费的、安全员工资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类费用,统计出明细表(注明以前凭证号)作如下调整分录:
借:工程施工—材料费(负数)
—现场经费(负数)
—措施费(负数)等
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以后按月计提
(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贷:内部存款
应付账款—应付购货款
—应付班组结算款
—应付租赁费
应付职工薪酬(安全员工资)等
(安全员工资、安全网、竹胶板、设施料、安全帽、安全生产培训等)
购入如果是购入设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如下核算
A、投入使用,需安装调试的设备,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
贷:原材料
B、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同步确认该固定资产的全部折旧,以后再不计提折旧
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贷:累计折旧
(3)“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由于安全生产费用在提取时计入成本费用,然而税费规定该项安全生产费用在实际发生时才允许扣除,这样就产生了会计和税法之间的差异。所以尽量在年末将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用完,超过提取比例的直接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