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协规章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会员权利
1、参加协会定期举行的相关活动
2、参加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3、听取我协会邀请的社会成功人士报告会
4、可参加我会与其他社团及部门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
5、可参加海报设计大赛
6、可参加我协会举行的朗诵比赛
7、暑期为会员提供社会实践机会
8、可自由参加协会一切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二会员义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院团委的直接领导下,在不违犯校规的前提下开展各项活动
2、凡协会举行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提高自己个方面的技能水平
注:会员只需交纳10元会费便可四年(专科生三年)拥有会员资格,以后不再收取会费,并可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会员卡及会服的费用一律由协会财务部支出,不另外收取费用。会员会费全体活动经费不受个人支配,财务公开。
第六章安全制度
凡我协会举办活动一律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每个
会员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如外出活动一定要有专门老师负责。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部长必须随行,且进行好秩序的维持工作。
第七章会员证和工作证的管理制度
1、凡具有我协会会员资格的,每人会有自己的会员证和工作证。会员证是协会成员身份的证明,不允许转借他人。
2、协会成员凭会员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各部部长及干事参加例会也需佩带工作证。
4、严禁任何人私制会员证,复印本协会会员证及工作证,违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第八章换届制度
1、鉴于新老负责人交替的实际需要,协会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换届选举。
2、会长和副会长的换届工作实行原会长推荐制度和会长推荐制度,即新会长由原会长推荐,新副会长由会长推荐,并一同通过组委会成员。
3、各部部长经协会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临时需要的可暂由会长任命。
4、成员1/3以上或理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要求会长改选的,会长必须接受。
5、成员1/3以上反映某部部长不称职,会长有权终止其工作,并组织新的选举。
协会奖惩制度
本协会除定期参加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召开的有关社团管理的会议外,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为使协会在团委精神的指导下得到规范的运转和发展,加强社团干部纪律性,在遵守《社团联合会管理条例》的前提下,特指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会议制度:
(1)为更好地开展工作,青年志愿者协会将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及分会长、部门负责人会议,商讨各事项。(2)为提高效率,各部门将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决定时间地点并通知各干事。
(3)召开协会全体成员会议应在前一天通知,并由各部门负责人分别通知其下属干事。
(4)会议实行准时点名签到制度,与会者必须准时到会,不得叫人代替,如不能到者须遵循“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请假,干事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原则,如未批准而不到会者以缺席论,请假情况由办公室备案。
(5)青年志愿者协会干事在一学期内所有会议中无故缺席一次者,由办公室主任进行口头批评;无故缺席两
次者,由办公室主任在会上通报批评;无故缺席三次者,部门负责人则勒令其辞职,干事则免除其职务。
注:各部部长及干事每两周参加一次协会定期举行的例会,各成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办公室请假,办公室,宣传部人员负责把会议重要内容或通知传达给各个部门和协会会员,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一、协会每次例会都由监察部负责考勤与记录。
二、协会例会时间成员迟到三次做一次缺席处理,早退二次做一次缺席处理,均由该协会监察部记录在案。
三、本协会成员无故缺席三次以上,以自动离会处理。
四、协会成员在例会时间如果有特殊原因的,必须及时告知协会主要负责人。
二奖惩条例
1、在我协会的各项工作中,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每人次加3分;
2、各部门各行其职的同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按时完成工作的干部每人次加2分;
3、在协会活动策划中能打破常规,勇于创新者,每人次加2分;
4、积极参与协会活动并获奖者,每人次加2分;
5、协会召开例会时,无故旷会者每人次扣1分、迟到者每人次扣0.5分,请假者每人次扣0.5分。
6、召开全体成员大会时,无故旷会者每人次扣1分,迟到者每人次扣0.5分,请假者每人次扣0.5分。
7、本学年内高效完成任务的部门及个人将被评为“高效工作部”及“先进工作者”称号。
8、量化分在全体成员前10名者将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称号。
9、学年内量化分最低的部门及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10、学年内量化考核分数为0分的部门将追究其主要负责人责任,并免除其负责人职务,不再任用其为其他部门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免除其领导小组内职务;学年内量化考核分数为0分的个人,将取消其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