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支出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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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支出审批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明确财务审批程序和权限,有效控制各项财务支出,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审批原则

第三条财务审核原则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会计、或指定财务人员为单位财务支出的审核人,其负责对本单位业务范围内所有财务支出行使财务审核权。

审核人需对每笔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握好各项支出的标准,对于不符合规定及超出标准的,有权不予审核;对于超出审批人权限的,可按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批复、上级领导的书面授权书或以相应的经济合同等为依据予以据实办理审核。

凡未经财务审核的各项支出,审批人不得审批。

第四条财务审批原则

总经理、副总经理、主管工作的经理干部为所管辖部门财务支出的审批人,其负责对所管辖单位业务范围内,且经财务审核后的财务支出行使审批权。

审批人为审批事项的决策人,对审批事项承担决策主要责任,对所有财务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个人审批权限,无上级领导的书面授权或批复、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支出事项不得越权审批。对于超出当级审批权限范围的可由上级授权或以相关证明材料为据进行审批。

第五条财务支出审批人可根据需要在其审批权限范围内,对正常的开支费用以书面形式适当授权给下级审批。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六条各级干部在权限范围内可审批的事项或经授权的事项可直接审批,不需再报上一级部门审批,其审批程序:经办人、证明人→项目负责人审核→财务部审核→经理审批→总经理级审批。

第七条对超出权限范围内的支出事项,实行逐级上报流程,即三级部门→分管副经理或经理→分公司办公会议→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1、超出经理级干部审批权限范围的事项,原则上须经分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后,以分公司名义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属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分管副总经理授权的事项,可由该分公司经理级干部审批。

2、超出副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的事项,须由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再报总经理审批或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属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授权的事项,可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3、超出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的事项,原则上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后,由总经理审批。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财务支出的审批,上级领导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书),适当授权给下级或副职,以便审批正常的开支费用,简化审批程序。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八条合同内财务支出审批权限

合同内财务支出指已签定合同、协议的经济业务,且符合合同规定的各项财务支出,合同内财务支出各级干部审批权限见附件《合同内财务支出审批权限表》。

(一)财务人员及审批领导必须严格按合同相关付款规定对每笔支出进行审核与审批,符合合同付款规定的,由相应权限审批领导审批,要求各环节手续完善。同时,财务人员必须对所有合同内财务支出情况做好逐笔跟踪。

(二)各经济类合同款项支付手续

1、房屋租赁、购买土地使用权审批:根据相关合同付款规定,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名→部门责任人签名→财务负责人审核→主管全面工作领导审批付款。

2、物资采购审批:

(1)若一次性费用支出额超过1000元的项目,事前需征得总经理的同意,方可发生。

(2)若为购置办公用品、办公用具,由各部门填制下月《物品申购单》提出申购要求,报主办会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由公司统一购置、保管、领用;

(3)若为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生产用具、设备、配件的具体采购办法,按照《物资管理制度》的相关条例执行;

3、工程按进度审批:根据合同付款规定,结合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凭经手人、现场监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签名的工程进度表,合规发票,工程验收时还需有工程结算报告、工程验收证明。工程项目发票必须由工程所在地税局开出,如为非工程业务所在地开出的发票,财务人员应予以退回。

4、其他业务:主要是接受劳务方面的经济业务支出,如对外广告业务、咨询服务、生产运费、装卸费等,根据合同规定、有相关人员签名的业务执行情况进度证明资料,及合规发票进行审核及审批。

(三)在合同签定业务基础上进行增减业务,从而导致实际支付款项超出或低于合同价款的,对于超出合同约定付款部分的审批权限,参照合同外财务支出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第九条合同外财务支出审批权限

合同外财务支出是指对未签订合同的日常支出、或超出已签订合同规定等各项财务支出,其具体审批权限见附件《合同外财务支出审批权限表》,就表内所列超出部门经理审批权限额度的,必须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一)如超出本级权限的可由上级授权或以相关文件规定、批复为依据进行审批,(二)各公司财务负责人应认真核实应缴的各类税费金额,做到正常纳税,合理避税。大额的、非常规的税费支出还应报上级财务部门审核并备案。

(三)员工因公出差、接待等公务借款、工伤借款,应事先取得相关领导口头或书面批准,在审批权限额度范围内由相应领导审批借款;员工因私借款必须报上一级权限额度范围领导批准,副总经理的因私借款不论金额大小均由总经理批准。

所有员工借款必须前借结清后方可再借,如确因业务需要无法结清前借款的,须在“借款单”上说明原因,并按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再借。

(四)各类大额的专项费用支出如会务费用、宣传、庆典活动费用5万元以上,应制定详细的费用预算实施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开展专项业务。财务人员依据已批准的预算实施方案进行审核,项目完成后,如有超支的应执行超支审批程序,由总经理审批。

(五)在权限范围内,凡单笔支出超过5万元或非常规、非专项费用支出,需报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其具体流程:下属部门提出申请→经理办公会议审批→经手人、验收人在单据上签名→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会计)审核→副总经理或经理审批,财务部应同时向总经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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