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文献综述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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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文献综述与展望
作者:李芡毛颖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4年第04期
摘要:财务舞弊问题一直是学术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热点。紧紧围绕财务舞弊的动因、识别、治理三个方面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和简要评述,并立足中国经济转型的特点,对中国上市公司如何有效治理财务舞弊问题,作一番思考与展望。
关键词:上市公司;舞弊动因;舞弊识别;舞弊治理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4-0163-02
从银广夏、安然事件到万福生科的财务造假以及最近IPO财务核查中,企业因财务舞弊而被撤单,充分说明了财务舞弊的影响之大,范围之广。从宏观和微观层面看,给国家的经济转型、企业的长期发展甚至是个人的投资理财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正因如此,引发了大量的国内外学者对此问题进行研究。
一、财务舞弊文献综述
(一)财务舞弊动因的相关研究
国外关于财务舞弊动因的文献颇多,但其中最为人所知的理论为:二因素理论、舞弊三角理论、舞弊GONE理论和企业舞弊风险因子说理论。
针对财务舞弊的动因,国内主要是从企业的角度出发进行研究分析,相比国外的纯理论分析,多了一份务实精神。黄世忠(1999)认为会计报表粉饰的动机包括提高经营业绩、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发行股票、减少纳税、特定的政治目的或推卸责任。林长泉等(2000)发现,在所有者缺位、多重委托—代理结构以及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不彻底的前提下,管理者实现其自身效用的最大化或实现利益集团的利益最大化而倾向于舞弊。谢朝武(2000)研究认为,会计舞弊的原因在于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分离、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天生的信息不对称。刘立国等(2003)的研究结果表明,造成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报告的原因是公司治理问题,认为法人股比例、执行董事比例、内部人控制制度、监事会的规模与财务舞弊可能性正相关,流通股比例则与之负相关。
纵观中国的资本市场,财务舞弊的现象依旧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1)满足上市的要求;(2)管理层为了完成董事会下达的考核目标;(3)上市公司为了避免被“ST”;(4)公司为了满足再融资的需求;(5)其他原因。
(二)财务舞弊识别的相关研究
对于财务舞弊识别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研究舞弊公司的相关特征,最先开始这一研究是Treadway Committee(1987),认为财务舞弊通常与那些正处于财务困难中的公司联系在一起。而后Kinney和McDaniel(1989)的研究印证了上述观点。20世纪90年代是国外研究财务舞弊识别的高峰期,主要是从外部董事比例(Beasley,1996);应收账款的大幅增加、毛利率的异常变动、资产质量下降(Benish,1997);内幕交易(Seeney,1998)以及应计部分、盈余减去现金流量的值(Ingra and Howard,1999)等方面,通过实证研究、对比研究和规范研究对财务舞弊识别进行研究。2000年后,国外对于舞弊识别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公司治理和审计制度方面。如Bell和Carcello(2000)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表明:虚弱的内控环境、过度的盈余预期、躲避审计师的管理当局都是会计舞弊的显著性风险因素。Abbott、Parker和Peters(2002)强调了提高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性的重要性以及财务专家在审计委员会的必要性。
反观中国,对于财务舞弊识别问题,起初都是选取被证监会处罚的公司,通过舞弊与非舞弊公司的异同进行对比研究分析。方军雄(2003)以中国1993—2004年来被查处的财务舞弊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应收款项比率、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率等财务指标能够显著显示财务舞弊特征。陈国欣等(2007)认为,盈利能力弱、管理层持股比例高、独立董事人数少以及没有出具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舞弊的可能性更大。吴革、叶陈刚(2008)在对国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特征指标研究相关文献回顾的基础上,发现股权集中度、每股净资产差异率、非主营业务利润率等特征指标对财务舞弊行为产生影响。刘明辉、韩小芳(2011)以2002—2005年间因财务舞弊而被公开谴责的61家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表明从公告前一年到公告后第三年,财务舞弊公司的董事会发生了显著变更,但只有其非常规性变更才对审计师变更有显著正影响。
基于公司治理的角度,中国一些学者也取得颇为丰厚的研究成果。刘立国、杜莹(2003)、梁杰等(2004)均认为内部人控制度与财务报告舞弊显著正相关,但对于法人股比例的影响却出现分歧。除此之外,刘立国、杜莹(2003)研究认为执行董事比例、监事会的规模与财务舞弊的可能性正相关,流通股比例则与之负相关。梁杰等(2004)认为国家股比例、股权制衡度与财务报告舞弊显著正相关,股权集中度、高级管理层持股比例与财务报告舞弊显著负相关。随后,杨清香等(2009)系统考察了董事会特征对财务舞弊的影响。
此外,中国一些学者也从财务舞弊的动因理论入手进行研究。韩传模、孙青霞等(2010)基于风险因子理论,采取对比的研究方法,得出资产负债率、是否同时发行H或B股与会计舞弊显著正相关,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会计舞弊负相关等结论。韦琳、徐立文等(2011)以舞弊三角理论为基础,研究发现舞弊公司与非舞弊公司在销售增长、财务杠杆、融资能力、公司治理层结构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洪荭、胡华夏、郭春飞(2012)
基于GONE理论进行研究,发现管理层的风险偏好和个体贪婪程度越高,在治理结构不完善时舞弊机会越多;发现机制越完善,暴露的可能性越大,舞弊的可能性越小。
(三)财务舞弊治理的相关研究
既然财务舞弊的现象如此严重,究竟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可以将财务舞弊发生的概率尽可能降至最低呢?
中国的学者纷纷对此展开了一系列的研究,治理的出发点主要为:规范、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机制(王建炜等,2000;黄世忠,2001;陈国进,2005;韩传模、李秋蕾,2010)、利用并完善注册会计师、会计准则、会计法律等相关法律制度,强化内外部监管(谢德仁,1997;王建炜等,2000;黄世忠,2001;朱锦余、高善生,2007)。除此之外,谢德仁(1997)还坚持对企业管理当局进行处罚;王建炜等(2000)认为改革产权制度、塑造公有产权主体也有利于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黄世忠(2001)还考虑了造假成本与收益、资产重组与关联交易等方面;朱锦余、高善生(2007)还提出强化审计委员会责任来降低财务舞弊的发生率。
此外,国际上针对财务舞弊问题,也提出了相关的治理措施,最为详细的当属2005年IOSCO发布的《加强治本市场,防范财务舞弊报告》,这份报告提出应从以下七个领域着手治理:(1)公司治理;(2)审计师和审计准则问题;(3)财务与非财务报表披露的有效性;(4)公司债券市场的透明度与监管;(5)市场中介的角色与义务;(6)复杂公司结构的使用;(7)私人机构信息分析师的角色。该报告系统而全面的分析,为中国治理财务舞弊提供了些许思路:1)不断完善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2)对财务舞弊的内外部环境进行密切的监督。
二、对中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的展望
目前,中国正处于一个特殊时期,经济转型的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与此同时,在美国的资本化率超过100%之际,中国的资本化率却不足50%,可以预见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国家对于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的扶持只会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审计师们尤其要重视企业的财务舞弊问题,确保资本市场的公开透明,切实保护各方利益者。
纵观美国企业的治理架构,其实行的是没有监事会的一元治理模式,但是为何它的一元治理模式比中国的二元治理模式更为有效?不得不让人深思。至少从美国企业内部的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制度以及外部的做空监管机制,就很值得中国学习与借鉴。
综上所述,虽然许多学者对于财务舞弊的动因、识别、治理已经有了颇有建树的研究,但如何将这些理论运用到中国的实际中去,如何去解决中国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依旧任重道远。譬如,独立董事制度或审计委员会制度是否遏制上市公司舞弊行为有效性,舞弊审计准则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