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企业问题解答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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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企业

“四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经济统计系统的专用称谓。“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这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的统称。

“四上企业”统计可以全面客观地反映某地的国民经济发展数据和经济发展程度,因而被视为是国民经济普查的主要方式,并对各级政府相关的经济政策调控提供了必要的决策依据。

“四上”企业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1-11-18 09:08:30 作者:本站编辑来源:本站原创浏览次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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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活动单位视同法人、个体户视同法人、建筑业项目、房地产项目视同法人、跨专业经营分别作为两个专业调查单位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除按照国家有关单位划分规定可视同法人填报以外,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建筑业及房地产项目,不允许作为新增的“四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法人进入名录库。跨专业经营的单位只能以主营活动确定一个单位作为新增的“四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进入名录库。同时,逐步清理名录库中原有的界定不规范单位。

二、关于季度审批的有关问题

1.新开业企业的审批范围是什么?

答:除2月可审批上年四季度开业的企业外,5、8、11月只能审批当年开业的企业,并且企业能提供所需审批材料。

2.一次审批未通过的企业,是否允许在当年继续申请审批?

答:原则上不能继续申请,但对于报送资料不全的,可以补齐材料后继续申请。

3.新开业企业指申请时已达到规模标准还是预计达到规模标准?

答:工业企业指申请时已达到规模标准,建筑业企业指申请时具有资质等级,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申请时预计达到规模标准。

4.新开业企业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所有企业均需提供新开业(投产)企业申报书(附后)、单位基本情况表、企业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复印件。

工业企业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或经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中带批复(或备案)“文号”页面的复印件、连续3个月份(至申报期止)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复印件、连续3个月份(至申报期止)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和(表二)复印件。

建筑业企业还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还需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批发和零售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还需提供:试填的连续3个月(至申报期止)的统计报表(E204-1或S204-1)。

5.季度审批登记表增加了哪些内容?

答:“审批单位情况”增加“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_2002、行业代码_2011”,“新开业企业(个体经营户)资料”增加可选项“新开业(投产)企业申报书”、“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拆为“连续3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连续3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连续3个月的统计报表”。

6.如何上报季度增减变动一览表?

答:增加一览表封面,分专业列示新开业单位个数、改制等原因引起的增减单位个数,供各专业及领导签字,后附分专业一览表单位清单。

四、关于年度审批的有关问题

1.省级上报的年度审批材料有哪些?

答:在2011年11月确定的定报调查单位库基础上,将拟纳入(退出)年报调查的单位、变更主要指标的单位,以及其中拟纳入2012年定期调查的单位,形成附表4上报国家。

2.破产、注销、吊销企业搜集资料较困难,审批中企业相关材料是否可以简化?

答:可以。破产企业无法取得法律文件、注销吊销企业无法取得通知书或吊销企业公告的,可由县级统计局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哪些辖区发生变更的单位需要上报国家审批?

答:由于单位迁移使经营地址发生跨省变更的单位需要上报国家审批,省内跨地区审批由各省自定。

4.变更单位是否需要填报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和区划代码四项信息?

答:变更前的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和区划代码必须填写,“变更后情况”的3个指标,哪项变更填写哪项,未变更的不必填写。

5.年度审批登记表增加了哪些内容?

答:附表2“审批单位情况”增加“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_2002、行业代码_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次年定报调查单位”,“审批类型”一栏增加“当年新开业企业”、“破产、注销、吊销企业”。

附表3“变更前情况”增加“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_2002”,变更后情况增加“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_2002、行业代码_2011、次年定报调查单位”。

6.如何上报年度增减变动一览表?

答:增加一览表封面,分专业列示“四下”调整为“四上”单位个数,破产、注(吊)销单位个数,“四上”调整为“四下”单位个数,当年新开业单位个数、变更主要指标单位个数、纳入次年定报单位个数,供各专业及领导签字,后附分专业一览表单位清单。

四上”企业审批问题解答(二)

1.申报材料是否需要加盖企业及相关部门公章?

答:(1)新建投产工业企业申报书、新开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申报书需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如果材料原件已有部门公章或企业公章,则复印件不必加盖公章,若材料原件无部门公章或企业公章,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各专业单位在审批程序中是否都要上传电子材料?

答:(1)所有专业都必须走电子审批流程,即登记表电子化。

(2)审批材料的上报可电子上报和纸质上报二选一,但是工业不管是否电子上报都要同时提供纸质版。

(3)省内分专业决定审批材料是否电子化上报(例如建筑业可全专业电子上报,工业全专业纸质上报),不能同专业有的企业电子上报有的企业纸质上报。

3.新取得建筑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原有建筑业企业,纳入季度审批还是年度审批?

答:新开业建筑业企业及新取得资质的原建筑业企业均在季度审批中按新开业建筑业企业审批。

4.新取得房地产业资质等级证书或新有项目但之前未纳入统计的原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纳入季度审批还是年度审批?

答:新取得房地产业资质等级证书或新有项目但之前未纳入统计的原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在季度审批中按新开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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