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四川省电子病历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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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5 5/项 5/项 8/项 10 10 10 10 10 10 5
电子 病历 的管 理25 4
10 未定期对备份数据进行恢复试验,确保电子病历数据能够及 11 当电子病历系统更新、升级时,原有的数据不能继承与使用 12 未建立电子病历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项目
基本要求
7 归档后的电子病历采用电子数据方式保存,必要时可 打印纸质版本,打印的电子病历纸质版本应当统一规 格、字体、格式等。 8 电子病历数据应当保存备份,并定期对备份数据进行 恢复试验,确保电子病历数据能够及时恢复。当电子 病历系统更新、升级时,应当确保原有数据的继承与 使用。 9 应当建立电子病历信息安全保密制度,设定医务人员 和有关医院管理人员调阅、复制、打印电子病历的相 应权限,建立电子病历使用日志,记录使用人员、操 作时间和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 调阅、复制电子病历。
权重标准
13 未建立电子病历使用日志 14 未记录使用人员、操作时间和内容
权重值
5 5
权重标准
20 电子病历系统不能进行医疗费用分类查询 21 电子病历系统不能进行手术分级管理 22 电子病历系统不能进行临床路径管理 23 电子病历系统不能进行单病种质量控制 24 电子病历系统不能进行合理用药监控 25 电子病历系统不能进行平均住院日、术前平均住院日、床位 使用率等医院工作统计指标 26 电子病历系统不能提供DRGS的基础数据
四川省电子病历质量评分标准
项目 基本要求
1 电子病历录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的原则。电子病历录入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要求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通用的外文缩 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 使用外文。记录日期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录时间 应当采用24小时制。 2 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执行,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项目名称、格式和内容 ,不得擅自变更。电子病历内容评分标准遵循“四川 5 6 7 1 2 3 4
权重标准
不具备保障电子病历数据安全的制度和措施 无数据备份机制,未建立信息系统灾备体系 不能保障电子病历业务的连续性 不具备对电子病历创建、编辑、归档等操作的追溯能力 范要求
权重值
10 5 10 3/项 5/项
10 电子病历使用的术语、编码、模板和标准数据不符合有关规
未成立电子病历管理部门 未配备电子病历管理专职人员 电子病历管理专职人员不能完成电子病历的收集、保存、调 阅、复制等管理工作 电子病历系统不能保证医务人员查阅病历的需要,不能及时 提供并完整呈现该患者的电子病历资料。 患者诊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非文字资料未纳入电子病历系统 管理,不能确保随时调阅、内容完整 门诊电子病历中的门(急)诊病历记录归档后仍可修改 住院电子病历归档后未由电子病历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对归档后的电子病历未进行电子数据方式保存 未对电子病历数据保存备份 时恢复。
电子签名必须由四川省卫生厅审核认证颁布的CA认证机构直 单项否决丙级
省病历书写评分标准”。 8 违反国家《电子签名法》的相关条例 单项否决丙级 电子 5 病历 3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 9 电子病历系统未设置医务人员审查、修改的权限和时限 识别手段,并设置有相应权限;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 10 未对操作人员的权限实行分级管理(保护患者的隐私的权限) 3 基本 要求 标识的使用负责。 11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记录的病历,未经过在本医 单项否决丙级 50 4 医务人员采用身份标识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各项记 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予电子签名确认 录等操作并予确认后,系统应当显示医务人员电子签 名。 5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设置医务人员审查、修改的权限和 时限。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记录的病历, 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 改并予电子签名确认。医务人员修改时,电子病历系 统应当进行身份识别、保存历次修改痕迹、标记准确 的修改时间和修改人信息。 6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患者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包括 12 医务人员修改时,电子病历系统不能进行身份识别、保存历 单项否决丙级 次修改痕迹、标记准确的修改时间和修改人信息 13 电子病历系统为患者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信息不全 15 电子病历系统没有建立严格的复制管理功能 16 电子病历系统未满足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与标准 17 电子病历系统不能进行病历质量监控 18 电子病历系统不能进行医疗卫生服务信息以及数据统计分析 19 电子病历系统不能提供医疗保险费用审核技术支持 2/项 单项否决乙级 单项否决乙级 3 3 2 14 未授予患者唯一标识号码不能确保与患者的医疗记录相对应 单项否决乙级
员操作、系统维护和变更的管理规程,出现系统故障 5 未建立出现系统故障Hale Waihona Puke Baidu的应急预案
项目
时的应急预案等。
基本要求
6 7 8 9 4 具备保障电子病历数据安全的制度和措施,有数据备 份机制,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信息系统灾备体 系。应当能够落实系统出现故障时的应急预案,确保 电子病历业务的连续性。 5 保护患者的隐私。 6 具备对电子病历创建、编辑、归档等操作的追溯能力 7 电子病历使用的术语、编码、模板和标准数据应当符 合有关规范要求。 1 应当成立电子病历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 责本机构门(急)诊电子病历和住院电子病历的收集 、保存、调阅、复制等管理工作。 2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保证医务人员查阅病历的需要,能 够及时提供并完整呈现该患者的电子病历资料。 3 患者诊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非文字资料(CT、磁共振 、超声等医学影像信息,心电图,录音,录像等)应 当纳入电子病历系统管理,应确保随时调阅、内容完 整。 门诊电子病历中的门(急)诊病历记录以接诊医师录 入确认即为归档,归档后不得修改。 5 住院电子病历随患者出院经上级医师于患者出院审核 确认后归档,归档后由电子病历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6 对目前还不能电子化的植入材料条形码、知情同意书 等医疗信息资料,可以采取措施使之信息数字化后纳 入电子病历并留存原件。 6 7 8 9 4 5 1 2 3
权重标准
记录日期未使用阿拉伯数字 记录时间未采用24小时制 段及权限 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不负责,随意泄露身份标识 电子病历无电子签名 接与医院签署有关电子签名的服务协议,若未执行此项标准
权重值
2 2
电子病历录入未按照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单项否决丙级
电子病历系统不能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 单项否决乙级 5 5
权重值
3 3 单项否决乙级 3 3 3
5
未配备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
5 5 5 5/项 10
实施 1 具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系统的建 运行和维护 电子 设、运行和维护。 2 未具备电子病历系统运行和维护的信息技术、设备和设施 病历 2 具备电子病历系统运行和维护的信息技术、设备和设 3 不能在技术上保障电子病历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基本 施,确保电子病历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4 未建立电子病历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规程(人员操作、系统维 条件 护和变更的管理) 25 3 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规程,包括人
项目
基本要求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 作单位、住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社会保障号码或 医疗保险号码、联系电话等),授予唯一标识号码并 确保与患者的医疗记录相对应。 7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严格的复制管理功能。同一患 者的相同信息可以复制,复制内容必须校对,不同患 者的信息不得复制。 8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满足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与 标准。严禁篡改、伪造、隐匿、抢夺、窃取和毁坏电 子病历。 9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病历质量监控、医疗卫生服务信 息以及数据统计分析和医疗保险费用审核提供技术支 持,包括医疗费用分类查询、手术分级管理、临床路 径管理、单病种质量控制、平均住院日、术前平均住 院日、床位使用率、合理用药监控、药物占总收入比 例等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统计,利用系统优势 建立医疗质量考核体系,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医疗质 量,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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