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安全管理体系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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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安全管理体系的具体内容
为使东银能源所属各矿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体系建设相关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各矿能够按照已排计划的时间节点完成既定工作任务。根据东银实业(集团)有关领导安排,结合东银能源及所属各矿实际,特下发此通知。
一、主导思想
在煤矿企业建立规范化、系统化、结构化的安全管理体系,将现有的各种管理方式有机地融入到安全管理体系之中,实现科学管理;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煤矿生产长治久安,达到更理想、更轻松、更可控的安全管理状态。
二、目的和意义
1.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以消除或尽可能降低可能暴露于与组织活动相关的安全危险源中的员工和其他相关方所面临的风险;(即控制风险、减少事故、改进安全绩效)。
2.将组织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层次化、精细化。
3.由被动的安全管理转变为积极主动的安全管理。
4.为东银能源“安全生产经营卓越计划”地实现奠定基础。
5.是建设能源公司安全文化,构成东银能源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组织领导
(一)能源公司成立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张仲华
副组长:冯志江
成员:刘富战鄢元友刘兆斌王伟徐太超姚明信
秦建设曹杰振
(二)能源公司层面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常务工作,由鄢元友负责。
(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东银能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四)相关人员职责:
1.总经理(张仲华)
(1)总策划,组织、指导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
(2)关注安全风险,通过可以度量的行动体现领导力及对安全承诺。(3)在有效的安全管理方面,激发、教育及培养下属员工。
(4)确保每个员工为他们的安全绩效及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5)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
2.副总经理(冯志江)
(1)会同安全生产技术部安全负责人制定公司年度安全责任目标。(2)确保各种资源(如人力、设备、物料、环境、信息及时间)满足安全体系的要求。
(3)当业务或组织架构发生变化时,识别受影响的岗位并更新上述岗
位的能力要求。
(4)将安全长期目标、安全短期指标及安全年度计划与运营计划相结合。
(5)为总经理负责,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3.安全部门经理(刘富战)
(1)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责任目标,并上报能源公司总经办审批。(2)监督落实能源公司下发的各种安全管理文件和制度。
(3)负责驻矿站的管理与人员考核。
(4)负责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监督落实。
(5)协助矿井采取措施,降低各种危险源的风险等级。
(6)定期组织对各矿进行检查和技术服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4.安全部门副经理(鄢元友)
(1)负责体系建设的方案设计,目标计划和推进计划的制定。
(2)负责向各矿参与体系建设人员进行宣贯、辅导、培训。
(3)负责拟定能源公司安全理念、安全方针、年度安全目标。
(4)负责下发体系建设文件、通知,收集各矿体系建设与运行的相关信息。
(5)负责指导各矿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中具体事项,并到现场辅导、检查和验收。
(6)负责各矿体系建设与运行的充分性、符合性、适宜性的评审工作。(7)负责能源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5.能源公司领导小组其他人员职责
协助推进和监督检查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6.培训中心(郭永清)
(1)负责建立取证送培计划,并实施。
(2)负责传达培训管理方面政府及上级公司相关要求。
(3)负责对岗位应有和员工现有能力进行评价,提供培训需求。(4)采取各种培训方式,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如:1)利用现有资源,抽调各矿专业技术人员相互交叉培训;2)公司有关人员专项培训;3)外聘技术专家培训等。
7.各驻矿安全监察站
(1)监督安全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2)参与体系建设和运行的部分过程。如:危险源辨识,运行控制,绩效测量与监视等。
(3)参与体系运行的各项评审,包括岗位人员的能力评审等。
8.矿长职责
(1)策划并领导实施安全管理体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管理结果负最终责任。
(2)制定并贯彻落实安全方针。
(3)批准安全管理手册,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提供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所需的资源,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人、财、物)。
(5)主持管理评审、决策重大安全活动。
(6)负责指挥、处理和报告灾害事故。
9.安全矿长职责
(1)建立、实施并保持有效运行安全管理体系,促进员工参与,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2)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向矿长汇报体系运行的情况,及时提出对体系的改进建议。
(3)负责审批相关的程序文件和管理方案,确定不可接受风险。(4)负责与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的外部联络。
10.其他矿领导职责
负责所管本专业(战线)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11.安检科职责
(1)负责全矿井作业场所的安全监督与检查,监督实施煤矿“三大规程”。
(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运行控制和相关措施的制定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安全管理方案的提出及实现程度的监督检查。
(4)负责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归口管理。
(5)负责有关安全信息交流和传递。
(6)组织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和处理。
(7)协助安全矿长策划、建立、实施和保持安全管理体系。
(8)负责全矿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等工作的准备和结果汇总。(9)对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监督检查。
(10)负责安全管理体系绩效测量和监视的归口管理。
(11)协助实施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
(12)负责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记录的归口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矿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兼职)。整体负责体系建设工作;矿长任组长,总负责;安全矿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布置、监督实施、完成验收等工作;其他矿领导负责所管本专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二)各矿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三)各矿已上报的体系建设日常工作负责人,要切实负责矿井体系建设工作;同时要保持经常与能源公司的业务联系,负责公司下发文件和通知的接收,以及本矿相关资料和信息的上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