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海洋能发展的经验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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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报/2010年/9月/29日/第004版
电力论坛
国外海洋能发展的经验及借鉴
国家电监会资质管理中心魏青山
海洋能具有储量大、无碳零排放和用之不竭等特性,成为解决沿海国家能源短缺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经过近百年的实践和探索,国外海洋能管理与技术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其经验对我国海洋能发展有着宝贵的借鉴意义。
1国外海洋能发展历程
海洋能包括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海流能、盐差能等,主要利用方式就是发电,除盐差能外,其他发电技术均得到不同程度的应用。
国外潮汐能发展经历了早期实验、商业化应用和大规模发展阶段。1966年,法国建成了朗斯河口潮汐电站,证明了潮汐发电技术的可靠性和经济效益。20世纪60年代末期,潮汐发电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引来巨大争论,阻碍潮汐能发展。进入21世纪,潮汐能发电得以大规模发展。
从19世纪中期开始,英国、美国等国家便开始了波浪发电装置的实验工作。20世纪60年代以后,波浪能发电技术逐渐走出实验室。20世纪80年代以后,波浪发电研究逐渐以实用性、商业化的中小型装置为主。目前,波浪能的研究更趋成熟并开始大规模利用。
利用海水温差能发电的设想最早由法国物理学家阿松瓦尔于1881年提出,其后,温差能发电处于缓慢发展阶段,其原因有二。一是温差发电投资较高。二是温差发电站施工环境差,发电设备工作环境恶劣,对工程技术和设备质量要求相当高。目前,国外对温差发电的研究已接近商业化。
海流能利用研究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1973年,美国的莫顿教授提出了“科里奥利”方案,标志着海流能研究取得实质性进展。进入21世纪,各国政府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促使海流能发电逐渐进入商业化运作领域。
最早的盐差能发电设想是1939年由美国人提出来的。1973年,以色列科学家首先研制了一台盐差能实验室发电装置,被能源界公认为盐差能研究的开始。其后,盐差能发电没有得到进一步发展。直到本世纪初,盐差发电才逐渐进入实用领域。
2典型国家海洋能发展的经验
(1)英国。英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是其海洋能发展的基石。该战略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逐渐完备的法律体系。1989年以来,英国通过了《非化石燃料责任法》和《可再生能源义务法》,有效促进了英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二是成立了专门的能源管理机构。2002年,英国政府批准筹备成立了“国家能源研究中心”。三是制定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英国还制定了更为详细的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一是制定海洋能发展计划。2010年3月,英国政府发布《海洋能源行动计划》,规定设立全国性战略协调小组,负责制订海洋能发展路线图。二是制定海洋能重点发展战略,将潮汐能和波浪能作为发展的重点。三是重视研发和技术发展。20世纪70年代末,英国便开始了大规模的海洋能发电技术研究,为其海洋能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为海洋能发展提供专项资金支持。海洋能发电站造价较高,需要大量资金,为此,英国设立了多项资金支持海洋能发展。
(2)日本。自1996年以来,日本就开始着手建立综合性海洋政策体系。该政策体系包括海洋资源管理、海洋立法以及海洋发展规划等内容。
日本一直重视海洋能技术的研发工作。20世纪50年代,日本先后成立海洋科学技术中心和海洋深层水利用研究会,主要从事与海洋相关的科学技术研究。日本还制定了海洋能源发展专项
计划。1974年7月,日本政府公布了“阳光计划”,促进了波浪发电进入商业性开发。1993年日本又开始实施“新的阳光计划”,有效促进了温差发电研究工作的开展。最后,日本成立了海洋能专门管理机构,来协调研发与项目开发工作。
(3)美国。美国政府一直重视海洋能利用,做了许多工作。一是明确了海洋资源管理机构。美国海洋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职能由国家海洋与大气局行使。二是海洋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美国国会先后制定通过了《海岸带管理法》和《海洋保护、研究和自然保护区法》等法律,为海洋资源的有效、合理利用提供了法律保障。三是注重海洋资源的规划和监管。上世纪50年代,美国就开始对经济建设和开发活动进行科学的规划。在此基础上,引入公众参与和监督制度,提高海洋资源开发项目透明度。
3国外海洋能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1)重视技术研发。国外在发展海洋能时非常重视技术研发。通过成立专业、统一的研究中心和协调机构,构建研发平台,调动和协调多方面研究力量参与海洋能技术研发。同时,重视人才的培养,保证研发的后续力量。此外,确保研究成果向商业性用途的转化,通过多渠道引入资金,帮助海洋能技术顺利投入使用。
(2)制定系统、科学的规划和战略。国外海洋能发展历经百年,由自发的技术研究到系统的商业性开发,逐渐形成了系统、全面的海洋能发展规划。首先,各国均成立了专门的管理部门来统筹海洋能的开发和利用,承担协调、监督和审批等职能。其次,制定海洋能发展的详细目标和实施步骤,有序发展。再次,由政府引导和提供技术支持,促进公共技术研发,推动海洋能技术进步。最后,政府提供全方位的资金、法律和政策支持,为海洋能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提供保障。
(3)科学论证与决策。国外海洋能发展过程中通过反复实验和科学论证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论证过程中,确定发电技术的可行性,确保经济上的投资回报,明确掌握发电站施工及运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问题。
国外海洋能发展拥有完备的科学论证基础,得益于其较发达的基础自然科学研究。通过对本国资源、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等进行科学、详细和明晰的研究,共享和公开研究成果,作为其他研发工作的基础材料。相比之下,国内类似研究非常缺乏,亟待加强。
(4)确定优势重点开发。海洋能储量巨大,但不同形式的能源密度不同,利用方式也有差异,因此对技术、施工、后期维护等要求也不同。同时,各类海洋能发电工程均造价高昂,必须确定重点领域,集中优势资源进行开发才能收到良好成效。从国外发展来看,各国均依据本国资源特点、地理条件和技术优势等,结合国际市场潜力和发展趋势,选择相应的重点能源作为开发对象。
(5)国家政策支持。在国外海洋能发展中,国家政策支持对海洋能规模的提升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立法。各国均制定了以发展可再生能源为核心的法律。二是制定具体的海洋发展计划。各国政府在不同发展时期均制定了不同的海洋能发展规划,确定了海洋能源发展的目标、实现步骤和具体方案。三是提供资金支持。由于海洋能发电站造价高,技术、施工要求高,回收周期长,对私人投资者吸引力不大。因此,早期的海洋能开发均以政府投资为主。在政府投资的带动下,部分企业开始进入海洋能发电领域。
4国外海洋能发展的趋势
首先,海洋能发电技术将进一步提高。目前,发达国家掌握着海洋能发电的前沿技术,发展中国家也在加大研发投入。这些力量都将推进海洋能发电技术的不断进步。
其次,海洋能利用将更多考虑环保问题。海洋能开发必须在确保经济性的同时,考虑海洋环境的保护问题。必须降低海洋能发电装置的安装、运行和维护等行为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并制定系统的应对措施。
第三,海洋能发电由并网应用向多种应用方式发展。发展海洋能发电需要依各自特点选择成本低、效果好的应用方式。以波浪能发电为例,其发展趋向于向边远沿海和海岛独立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