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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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所得额课税的税法。 主要包括④企业所得税、⑤个人所得税法。 其特点是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收入,发挥其公平 税负、调整分配关系的作用。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征税 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 个人的所得额 对象 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 (范围) 得和其他所得
纳税 1.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 义务 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 人 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 境内 2.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法 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 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 立机构、场所,或未设立机 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 境内所得的企业 1.居民纳税义务人:境内 有住所或境内无住所而在 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 人 (境内外) 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境内无住所且居住未满1 年的个人 (境内)
消费税 1.生产的应税应税消 费品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 费品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营业税 1.除增值税劳务以外 的劳务(营业额); 2. 转让无形资产;3.销 售不动产
纳税 义务 人
税目 和税 率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 工、修理修配劳务, 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 和个人
1.基本:17% 2.低:13%(粮油、水 气、书报、农用品、 其他) 3.零:出口货物 4.征收率:3%(小规 模纳税人)
(五)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 度。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1、比例税率 (1)单一税率 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2)差别比例税率 如:营业税、消费税、关税 (3)幅度比例税率 如:契税 2、定额税率 如: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3、超额累进税率 如:个人所得税; 4、超率累进税率 如:土地增值税
90.1
94.6 92.6 89.9 94.2 97.5 97.6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和构成要素
一、税法的概念和特征
税法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利用税收工具的强制 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 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结构的规范性 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的统一性 税法规范的技术性 税法的经济性
境内书立、使用、 领受印花税法所 列举的凭证的单 位和个人
房产税
契税
印花税
税 1.从价计征:1.2% 率 2.从租计征:12%
3%-5%的幅度税率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税 额 计 算
1.应纳税额=(房产 原值-一次性减除10% -30%的余值) × 1.2% 2.应纳税额=房产租 金收入×12%
起征点: 是指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界限。课税对象 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 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免征额: 是指对课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他是按 一定标准从课税对象总额中扣除一部分数额,免征额 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十)罚则:主要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 处罚措施。 (十一)附则:一般都规定与该法紧密相关的内容。 1、该法的解释权 2、该法的生效时间等
应纳税额=成交价格 (市场价格)×税率 交换:价格的差额×税 率
1从价定率:应纳 税额=凭证所载应 税金额×税率; 2从量定额:应纳 税额=应税凭证件 数×税率
4、对自然资源课税的税法。 主要是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国家自然资源而课征的 税。 我国现行的⑩资源税、(11)土地增值税、(12) 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均属于资源课税的范畴。主 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 入发挥调节作用。
税收实体法: ①增值税 ②消费税 ③营业税 ④企业所得税 ⑤个人所得税法 ⑥房产税 ⑦车船税 ⑧印花税 ⑨契税 ⑩资源税 (11)土地增值税 (12)城镇土地使用税 (1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14)城市维护建设税 (15)筵席税(16)车辆购置税 (17)耕地占用税 (18)烟叶税 (19)关税
税
法
第一章 税法概述
项目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税收收入(亿元) 5070.79 5973.75 7050.61 8225.51 9092.99
财政收入(亿元) 5218.10 6242.20 7407.99 8651.14 9875.95
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 重(%)
税率为10%
应税所得额 应税所得额 100元 200元 起征点200元 —— 应纳税额 =200×10% =20元 应纳税额
=(200-200)×10% =0
应税所得额 300元 应纳税额 =300×10% =30元 应纳税额
=(300-200)×10% =10元
免征额200元
——
三、税法的分类
97.2 95.7 95.2 95.1 92.1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10314.97
12665.80 15165.47 16996.56 20466.14 25723.48 30865.83
11444.08
13395.23 16386.04 18903.64 21715.25 26396.47 31627.98
契税
印花税 P233
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 各种应税凭证 属(买卖、典当、赠与、 (合同、产权转 交换) 移书据、营业账 簿、权利许可证 照)
纳税 1.基本:产权所有人 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 义务 2.国家所有房产:经营 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人 管理单位;3.产权出典 人:承典人;4.产权所 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 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 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 人纳税。
(四)按照税法征税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 1、对流转额课税的税法 主要包括①增值税、②消费税、③营业税。 这类税法的特点是与商品生产、流通、消费有密 切联系。对什么商品征税,税率多高,对商品经济活 动都有直接的影响,易于发挥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
增值税 征税 对象 (范 围) 1. 销售货物(有形动 产) 2. 加工、修理修配劳 务 3. 进口货物
税收程序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
上述19个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程序法的法
律制度构成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税法实施原则之一: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P7
(五)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可 分为: 1、中央税:属于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国家税 务总局征收管理。 如: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 2、地方税:属于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地 方税务局征收管理。 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 3、中央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共 同收入,目前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 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个人所得税
1.3%-45% 2.5%-35% 3.20%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税 率
1.按月 2.按年 3.按次
3、对财产、行为课税的税法。 主要是对财产的价值或某种行为课税。 包括⑥房产税、⑦车船税、⑧印花税、⑨契税,主 要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房产税
征税 对象 (范 围) 房产所有人、经营人的 房产价格、房产租金收 入; 征税范围:1.城市2.县 城3.建制镇4.工矿区
企业所得税
税率 1.基本:25% 2.低税率:20% 税额 应纳税额 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 扣除项目金额(成本、费用、税金 和损失) 纳税 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 期限 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 补 减免 1.高新技术企业 税 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 定给予减免税
(六)按照税收最终归宿的不同分 1、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自己承担税负的税种。 如所得税和财产税。 2、间接税:是指纳税人可以将税负转移给他人,自 己不直接承担税负的税种。 如流转税和资源税等。
(七)按照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分 1、价外税:是指税款不在商品价格之内,不作为商 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如增值税。 2、价内税:是指税款在应税商品价格内,作为商品 价格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如消费税、营业税和 关税。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
四、税法的原则
基本原则:税收法律主义、税收公平主义
合作信赖原则、 实质课税原则
适用原则:法Biblioteka Baidu优位原则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五、税法的作用
1.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2.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 3.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 4.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
6、(19)关税。 主要对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 土地增值税 征税对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象(范 消费税、营业税税 2.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 围) 额 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纳税义 缴纳增值税、消费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 务人 税、营业税的单位 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 和个人 位和个人 税率 市区:7% 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县城、镇:5% 其他地区:1% 税额计 应纳税额=(实纳 应纳税额= (每级距的土地增 算 增值税税额+消费 值额×适用税率) 税税额+营业税税 额)×税率
二、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 (一)总则: 1、立法依据 2、立法目的 3、通用原则等 (二)纳税义务人:即纳税主体,包括 1、法人 2、自然人 3、其他组织 注意: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的区别 (三)征税对象: 即纳税客体,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四)税目:是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它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5、特定目的税类。 包括(1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收) (14)城市维护建设税 (15)筵席税 (16)车辆购置税 (购置后使用前一次性征收) (17)耕地占用税 (占用农田用于非农业用途时一次性征收) (18)烟叶税(适用于有限范围) 主要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 挥调节作用。
(一)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 为: 1、税收基本法:是税法体系的主体和核心,在 税法体系中起着母法作用。 (我国目前没有制定) 2、税收普通法:是根据税收基本法的原则,对 基本法规定的事项分别立法进行实施的法律。 如: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二)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 1、税收实体法: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 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 等。 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 2、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 如:《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 (三)按照计税标准的不同分 1、从价税:是指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标准征收 的税。 2、从量税:是指以征税对象特定的计量单位为计税 标准征收的税。
(六)纳税环节:是征税对象在流转过程中应当缴 纳税款的环节。 1、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 2、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 (七)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 款的期限。 (八)纳税地点:纳税人的具体纳税地点。 (九)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 减少征税或者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 注意: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区别。
第二节 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的概念与特征
1、税收 实质:是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取得财政收入的一 种方式。 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用法律 强制手段,参与国民收入中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
2、税收的特征 (1)无偿性 (2)强制性 (3)固定性 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 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 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和个人
1.从价定率:烟、酒 及酒精、化妆品、护 肤护发品、贵重首饰、 鞭炮和焰火、汽车轮 胎、摩托车、小汽车; 2.从量定额:黄酒、 啤酒、汽油、柴油;3. 混合征税:烟、酒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 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 产的单位和个人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 邮电通讯业、文化体 育业:3% 金融保险业、服务业 、转让无形资产、销 售不动产:5% 娱乐业: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