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章程全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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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章程》解读

——专访安徽工业大学章程建设办公室

本报记者

《安徽工业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经安徽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年8月28日安徽省教育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核准,于2015年9月1日批复、生效。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核准<安徽工业大学章程>的批复》(皖教秘﹝2015)419号)要求,学校于2015年9月17日向本校和社会发布了《章程》的正式文本。

为了使广大师生更好地了解《章程》制定的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记者日前专访了安徽工业大学章程建设办公室(发展规划处)负责同志,对《章程》进行相关解读。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章程》的基本框架。

答:《章程》分为13章、90条,共10000余字,涵盖了序言、总则、举办者与学校、校党委校纪委、校行政、学术组织、民主管理、教学科研机构、教职工、学生、理事会校友会基金会、财务与资产、校训校徽校庆日、附则等内容。

《章程》在结构上,围绕构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现代大学制度这条主线,从外部治理、内部治理两个方面,设计《章程》总体框架。外部治理,主要明晰学校与政府、社会的关

系,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内部治理,按“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逻辑顺序构建内部治理结构,协调处理校党委与校行政、行政管理与学术治理、学校与院(部)、学校与教职工,学校与学生等五大关系,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为学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奠定了制度基础。

问:《章程》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启动制定的?

答:学校对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和学校章程制定高度重视。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为目标,改革、创新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探索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有效途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2013年1月,校三届三次教代会上的校长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积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制定完善学校章程”。2014年1月在校第三次党代会报告中强调,“以学校章程的制定为契机,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我校作为安徽省大学章程建设试点高校之一,学校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精神,把章程建设作为学校凝练办学特色、总结办学经验、固化制度创新成果的过程,作为全校师生充分表达意愿、守望共同愿景、追求价值认同的过程,作为推进综合改革、完善治理结构、促进内涵发展、提升办学水平的过程。

2013年3月,学校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由各方面代表参加的章程建设咨询组,同时设立章程建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组织推进章程建设的各项工作。2013年4月,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安徽省

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酝酿形成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全面启动了学校章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学校章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领导和具体要求、路线图、时间表,确立了“通过大学章程的建设,树立现代教育理念,逐步形成学校与政府、社会的新型关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奠定良好基础”的工作目标。

问:《章程》制定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答:《章程》制定工作是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制定工作启动后,大体经历了4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调研,从2013年1月至6月,印发相关学习资料、开设学校章程建设专题网站、组建章程建设基层工作组,主要进行学习宣传和调研,以吃透政策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借鉴先进经验,引导干部师生充分认识学校章程建设的重大意义。

第二阶段起草文本,从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主要开展专题研讨、草拟章程大纲、分专题起草初稿、汇总文本,起草班子就制定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问题进行了多轮次的专题研讨、集体修改,并向章程建设咨询组成员征求意见、报送校党政领导审改。在校党委领导下,起草班子贯彻落实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教育部令第37号)、《国家教育体制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教改办[2014]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

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及时调整、修订和充实章程草稿。

第三阶段征求意见,从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主要是修改完善文本、广泛征询意见。通过反复论证,经数易其稿,形成了章程文本初稿,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校内外开展多种途径、多层面征求意见工作。一是通过校工会、离退休管理处、校团委、校友工作处有组织地分别向校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征求意见。二是通过校园网公布《安徽工业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面向全校师生征求意见。三是章程起草班子认真研读收集到的意见,积极采纳,对照章程逐条修改,共修改70多处,形成《安徽工业大学章程》(草案)。

第四阶段审议审定,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主要是修改完善文本、进行审议审定。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 2014年10月14日,校三届四次教代会执委会讨论通过;2014年10月22日,校长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10月28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于2014年11月初向安徽省教育厅报送了《章程(送审稿)》。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的评议意见,起草班子对《章程(送审稿)》进行了逐条对照论证修改,形成了《章程(修改案)》,并提交2015年3月18日召开的校三届五次教代会讨论和征求意见,2015年5月8日再次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2015年4月15日报请安徽省教育厅核准。

问:《章程》制定工作遵循了哪些原则?

答:在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过程中,学校始终坚持4条原则:一是坚持共性与个性的统一。既使《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在我国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框架内,明确学校的基本规则、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载明必须的事项,又切实体现学校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的特色,如学术委员会与教学指导等专门学术机构的关系、院(部)教授委员会与学术分委员会的关系等,努力使《章程》科学规范、合法合规、切实可行。

二是坚持传承和创新的统一。既反映学校历史形成的办学风格和管理特色,凝练办学成果,传承办学传统、固化改革成果,又结合新时期的新实践,体现改革发展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办学的战略目标和发展现实来进行制度设计,不求全责备、好高骛远,努力使章程体现安工大精神、安工大特色。

三是坚持当前与长远的统一。结合学校现状及未来发展定位,既立足现实,符合校情实际,力求务实管用;又面向未来、着眼长远,以《章程》建设为深化改革提供切入点,从改革发展的实际要求出发,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工作规则,进而推动学校整体的制度创新和改革深化,形成依法办学治校的长效机制。

四是坚持顶层设计与群众参与的统一。既做好顶层设计,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学校实际设计好依法治校的总纲;又以各种方式调动师生员工参与章程制定的积极性、主动性,广泛听取上级有关部门、学校内部组织、广大师生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学校举办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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