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伙伴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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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伙伴管理流程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订记录

一、流程图

三、工作程序

3.1确定《战略合作伙伴发展计划》

工程管理部于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编制期间,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次年度业务重点,与规划设计部、运营管理部等相关部门沟通后编制《战略合作伙伴发展计划》,作为年度部门工作计划的部分内容提交公司审核。《战略合作伙伴发展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次年度战略合作伙伴的发展范围

b)范围内战略合作伙伴的评审标准编制责任部门和评审完成时间

c)战略合作伙伴洽谈时间

d)战略合作协议签定时间

3.2确定战略合作伙伴评审标准

1)工程管理部按审批确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年度发展计划,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战略合作伙伴的评审标准(参见《战略合作伙伴评审标准》):

2

伙伴评审标准》进行讨论和完善,经相关人员会签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3.3预备战略合作伙伴确定

1)责任部门在工程管理部建立的合作伙伴信息库中选择符合合作范围的不少于三家的优秀合作伙伴作为预备战略合作伙伴(原则上预备战略合作伙伴为3-5家),当优秀合作伙伴少于三家时,从良好合作伙伴进行评选补足。由相关部门推荐并且在合格合作伙伴以外的战略合作伙伴须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资格审查和考察通过后,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作为预备战略合作伙伴进行协议谈判。

2)工程管理部填写《预备战略合作伙伴审批表》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确定进行合作洽谈的战略合作伙伴。

3.4编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责任部门负责编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由工程师管理部组织责任部门、成本管理中心对框架协议进行讨论和完善,经总助审核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2)不同类别战略合作框架的要点如下:

3.5战略合作协议谈判与签定

1)工程管理部组织责任部门、成本管理中心成立战略合作谈判小组,负责与预备战略合作伙伴进行协议谈判,谈判结果最终经总助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管理部

负责与确定的战略合作伙伴签定《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合作范围、合作期限、双方权益、合作经济条款等内容。

2)协议批准后,工程管理部负责在五个工作日内填写《战略合作伙伴执行通知单》,将战略合作伙伴协议及情况通报责任部门、成本管理中心、相关配合部门、项目部(城市公司)、项目公司和主管领导,在后续工作中执行;

3.6战略采购实施

1)工程类、材料设备类战略采购:项目部编制项目采购计划,明确工程量或采购量,并经项目总监审批确定;工程管理部采购招标主管根据批准的工程量或采购量,按《合同及付款管理流程》规定拟订合同,经工程管理部总经理、成本管理中心项目成本主管审核后,与战略合作伙伴签定《战略采购合同》。对于非排它性战略伙伴的工程量和采购量分配,原则上年度优秀战略合作伙伴不低于70%,其它按合作评价结果进行合理分配。

2)设计类战略采购:由规划设计部或项目部拟订战略设计单位的设计合同,经成本管理中心审核后,责任部门负责与战略设计单位签定合同。非排它性的战略设计单位选择由规划设计部或项目部优先选择年度优秀战略设计单位,如果缺乏优秀战略设计单位时由规划设计部提出选择建议,经工程管理部和项目总监审批确定。

3.7战略合作伙伴评价与评优

1)工程管理部按《合作伙伴评价作业指引》组织责任部门、成本管理中心对年度战略合作伙伴进行过程评价、总结评价和保修阶段评价,并形成《战略合作伙伴评价表》经责任部门、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中心和项目总监会签后,公司总经理审批。

2)工程管理部每年底组织优秀战略合作伙伴评选,制订优秀战略伙伴的奖励方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按《合作伙伴评价作业指引》规定统计战略合作伙伴年度得分,年度得分≥8分为优秀战略合作伙伴,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工程管理部组织对优秀战略伙伴进行公布和奖励,评选结束后工程管理部更新战略合作伙伴信息库并向相关部门及项目部公布。

四、支持性文件

4.1《合同及付款管理流程》

4.2《合作伙伴评价作业指引》

五、相关记录

5.1《战略合作伙伴发展计划》5.2《战略合作伙伴评审标准》5.3《预备战略合作伙伴审批表》5.4《战略合作伙伴执行通知单》5.5《战略合作伙伴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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