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局接触网集中修实施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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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局接触网集中修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行接触网集中修是促进接触网检修方式变革,提高检修效率,顺应铁路运输生产发展的重要措施;是缓解接触网停电时间不足和保证接触网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为提高接触网天窗利用率,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需要,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接触网集中修是集中“天窗”、人员、机具和材料,在同一供电臂上由多个施工队对接触网进行多作业面的检修施工组织形式。按作业性质分为集中维修和集中施工。
第三条接触网集中修主要作业项目:
1.接触网大修、更改工程;
2.运输繁忙区段、编组站、枢纽接触网设备集中整治;
3.较大规模的接触网设备标准化整治;
4.接触网按状态修要求进行的周期性检修。
第四条集中修后接触网设备应保证在5年以上不进行较大规模维修,仍能满足接触网设备安全运行。
第五条集中修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规模,高度集中的指挥机构,系统有效的协作配合机制和强有力的保障体系。
第六条各供电段要结合集中修施工作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完善集中修施工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报局机务处审批后组织执行。
第二章分工及职责
第七条为强化接触网集中修的管理,路局成立由主管机务、运输副局长任组长,运输、机务处长任副组长,运输处、机务处有关人员及局供电调度员为组员的接触网集中修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接触网集中修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检查指导各供电段接触网集中修基础管理和现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统一调配各段轨道车辆开展集中施工,协调解决接触网天窗兑现和利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组织分析、研究、总结和完善全局接触网集中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机务处供电科负责协调施工计划审批、集中修天窗兑现、集中修管理考核办法的制定,负责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及考核等日常具体工作;运输处技术科负责集中修停电计划的审批,调度所负责停电天窗的兑现和落实。
第八条供电段是实施接触网集中修的主要责任单位,应成立以段长任组长的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集中施工、集中维修工作的实施。
制定本单位接触网集中修的管理制度、作业标准,根据生产任务需要拟定集中修天窗月度施工计划。根据局机务处制订的接触网集中修施工组织指导性意见、现场设备状况及施工维修作业区段地形地貌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维修作业组织及安全技术措施。各供电段要根据集中修特点,合理调整工区生产布局和设备管理模式,科学组织集中修施工组织所需的人员、机具、材料及后勤保障措施,改革施工作业方法和作业工具,提高工程施工和设备维修效率;定期总结、统计、分析集中修工作,提高天窗兑现率和利用率,保质保量地完成接触网集中修任务。
第三章天窗要求
第九条天窗时间规定
1.集中修天窗。每次连续更换两个锚段导线集中施工天窗原则上不少于150分钟;每次连续更换两个锚段承力索集中施工天窗原则上不少于180分钟;集中施工和集中维修作业天窗原则上每次不少于90分钟。集中施工天窗需求应根据施工工程数量,由供电段提报施工停电计划,按规定渠道经运输处审批后纳入月
方案。
2.原则上在一个供电领工区管内每天宜安排一个集中修天窗。
第十条严格执行接触网集中修计划的申报、审批制度。坚持“月度计划为主,临时审批为辅”的原则。接触网集中修天窗计划申报程序按《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06‟87号)执行,特殊施工由供电段电报申请,路局审批;临时应急缺陷隐患处理由供电段电调报调度所安排停电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组织和调度指挥,按月计划连续给足接触网集中修天窗时间,天窗次数兑现率不低于90%。运输部门应在施工所在车站或施工区间相邻车站提供施工轨道车组停留线,按施工要求提前将施工轨道车组放到作业车站或作业区间相邻车站待令。为确保集中修有效作业时间,自动闭塞区段施工轨道车组可追踪列车进入区间,在停电天窗前将施工轨道车组放入施工作业地段。在停电作业结束后组织施工车辆联挂撤离作业现场,并尽快将施工轨道车组放回施工基地。
天窗计划公布后具体实施时,按行车调度员的调度命令确定天窗起止时间,各供电段要严格按调度命令规定的时间组织施工,在一个供电臂内不同区间同时进行的作业必须在施工天窗内完成,非特殊情况不得延时。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开通时,应
提前20分钟向电力调度提出延时申请。运输调度取消或变更天窗计划时,需由主管运输处长签认后,并在施工天窗时间前2小时以调度命令形式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第四章生产布局设置
第十二条领工区设置。
各供电段应根据接触网集中修要求,以创新的思路调整领工区、工区的设置,扩大领工区的管辖范围,原则上一个领工区应管辖3-4个接触网工区,并加强领工区技术、安全监察人员的配备。
第十三条工区设置。
一个领工区所在地设置一个接触网检修工区,主要承担领工区管内接触网集中维修、标准化建设以及领工区管内较大事故抢修;接触网检修工区人员、机具、材料能承担两台以上作业车作业任务,领工区管辖内其他工区设置巡检工区,主要承担管内接触网的日常包保巡视、缺陷处理以及事故抢修。
第五章检修施工组织
第十四条各供电段应以积极、稳妥、安全、提高工效的原
则组织接触网集中修。集中维修作业以领工区为单位组织,一个维修作业单元原则上安排3台以上作业车和3台以上车梯,上网作业人员30人以上,由领工区技术员以上干部担当工作领导人。
第十五条集中施工原则上以供电段为单位组织,施工作业量较大时可在全局范围内组织,一个施工单元安排四台以上作业车和若干作业梯车,接触网作业人员50人以上,由供电段指派领工员以上的干部担当工作领导人;在一个供电臂内二个及以上区间同时开展二个及以上施工单元的作业时,供电段应指派段领导担当施工总负责人。
第十六条供电段在开工前应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卡控措施,编制施工网络图。在作业工作量和运输条件许可的条件下,应组织在一个供电臂内两个及以上区间同时开展多个作业面的平行作业,提高天窗利用率,运用“两图一表”(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卡控表)完善施工方案。集中维修天窗施工组织方案由供电段审批,集中施工组织方案由路局机务处审批。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牵引供电工程等级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集中维修由领工区技术员以上干部到位,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集中施工由供电段领导到现场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