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环境管理招标文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0一一年八月八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说明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第四章清洁服务规范及管理要求 (13)
第五章其他事宜 (16)
附件一 (18)
附件二 (19)
附件三 (20)
附件四 (21)
附件五 (22)
第一章招标说明
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长城物业集团成都分公司所辖项目:长城半岛城邦二期(销售中
心)
2 项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濯锦东路154号(成都七中实验中学街对面)
3 项目规模长城半岛城邦二期(销售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4000 m²
4 承包方式
符合招标文件、国家现行规范、行业标准和强制性条文,按包工、
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达标的方式
5 质量要求符合清洁卫生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示范标准
6 招标范围日常保洁服务、垃圾清运、有害生物防治、石材地毯养护
7 投标人资质等级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清洁服务企业甲级资质
8 计价方式根据清洁工程量,按人头综合价格计价
9 投标有效期二天(日历天)
10 踏勘现场时间:在2011年 8 月8日 - 8月 12 日,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158********
11 投标答疑
时间:2011年 8月 12日下午时前需要资询,请直接致电:12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文档壹份
13 投标文件递交地
点及截止日期
地点: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三环路天府立交外侧府城大道东段)
五冶大厦B区15楼
截止日期:2011年8 月 12 日9:00—12:00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条.项目名称:长城半岛城邦二期(销售中心)
第2条. 项目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濯锦东路154号(成都七中实验中学街对面)
第3条.服务范围:
1、红线范围室内外公共区域(水景面积: 1000m²;室外绿化面积:7000 m²
;区间道路面积:5000 m²)以及公共设备设施(标识标牌、雨伞遮阳伞座、草坪灯具、桌椅、垃圾桶、空调百叶窗等)的日常保洁及垃圾清运;
2、销售大厅(面积:1200 m²)包括1处样板间(面积160 m²)的日常保洁、
家私护理、不锈钢制品护理、石材及地毯护理;
3、样板房内(2处实体样板房,面积420 m²)的日常保洁、家私护理、不锈钢
制品护理、石材及地毯护理;
4、重点区域有害生物防治;
5、公共洗手间的清洁、保洁;
6、楼道、地下车库、物业服务用房、设备房、工具房、办公室等的日常清洁、
保洁;
第4条. 物业公司(招标人):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第5条. 承包方式:采用由乙方包垃圾清运、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达标的方式;
第6条. 项目要求:按规范要求进行清洁,符合清洁卫生标准要求;
第7条. 工期要求: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后进场实施保洁服务,做好现场人员进场工作,严格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标准进行卫生清洁。如因中标
人原因造成延期,每延期一天,中标人承担每天500元违约金。
第8条. 投标单位及产品的要求:
1). 投标单位必须是正规合法清洁服务公司;
2). 投标单位提供服务内容和标准达到同行业示范标准;
3). 投标报价为完税的人民币报价(提供完税发票),所报单价须以“元/
人”为报价单位;
4).投标单位中标后,需按成都市相关法律法规与所聘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保;
5).中标后,乙方驻场工作人员自行解决食宿;
6).中标后,乙方驻场工作人员须按甲方要求着符合甲方规定的服装;
7).中标后,乙方须配合甲方处理需要其配合的突发事件,及临时交代的各类任务。
第9条.领取招标文件:见投标邀请函。
第10条.递交投标文件:回标截止时间及回标地点见“投标邀请函”。
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
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及要求编写;
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所有附加、补充资料须以中文书写;
3). 投标人已被视为全面审查整份投标文件后,才提交招标人,所以投标人
需对上述投标文件负全部责任;
4). 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及资料将被视为准确及完整的。若投标人被证实虚报
或隐瞒上述文件及资料,或误导招标人,则招标人有绝对自主权利取消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而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后果。
第11条.投标文件的答疑: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文件有任何错误、标价不一致、明显过高过低或其他不清楚的问题根据
其所投产品的真实情况做出必要的书面澄清或说明。
第12条.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1). 招标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
是否存在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并根据下述原则修正错误:
a.如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b.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
时,以合价为准,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时,则以单价与数量的
乘积为准。如果招标人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招标人在知会投标人
的情况下可予以修正。
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 如果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a.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b.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修正的,或招标人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