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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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治理,保障经理层依法合规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x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经理层是公司经营管理运行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党委负责。经理层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并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经理层履行职务时,不得变更董事会、党委会议决议或超越其职权范围。

第四条总经理办公会综合行政事务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处理。

第二章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开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临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一)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副总经理提议时;

(三)党委提议时;

(四)董事会提议时。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主持,或由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会的出席人员: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

理等公司经理层成员。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子公司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总经理办公会,列席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加方能召开,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向总经理请假。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会一般应提前2日书面通知相关经理层成员。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及议程等内容。

第十条董事长可根据工作需要,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第三章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的议事范围

第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主持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的委托,代表公司签署合同等法律文件或者其他业务文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应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在行使上述职权时,属于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范围的,必须事先经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并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

第十二条综合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会的组织和协调,包括收集会议议题、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起草等工作,会议记录及纪要由综合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存档。

第十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总经理确定,分管副总经理可提前向总经理或通过公司综合办公室提交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的有关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第十四条凡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议题,提交议题的部门或人员应事先进行充分的准备,制订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第十五条凡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议题,由总经理根据议题的轻重缓急和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1至2 天发出会议通知。涉及重要方案、经营方针、计划、规划等重大问题,应提前4至5 天将通知和有关资料送达与会人员。

第十六条总经理办公会实行集体讨论、总经理决策制。对在总经理办公会上研究的事项,必须有全体参会的经理层人员过半同意方可形成决议;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总经理决策确定。

第十七条总经理办公会在研究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听取、尊重公司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十八条经营层成员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如遇到意见明显

分歧,一般应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在特殊情况下,可将分歧意见向董事会请示、报告。

第十九条总经理办公会在进行决策时,应进行必要的沟通、商讨和论证,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咨询,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第二十条总经理办公会在决策的过程中,应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决定是否需要形成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或决议。如需要,由综合办公室及时形成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或决议,经总经理审核后签发执行,并及时报送给董事长和相关董事。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定事项由各分管副总经理等经理层成员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予以落实,综合办公室负责督办。各相关部门应就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向总经理、分管领导汇报。

第二十三条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第五章总经理办公会会风管理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须准时召开,无特殊理由不得拖延或推迟。

第二十五条维护正常会议秩序,会议期间应暂停使用传呼机、手机,及其它可能分散会议注意力的事物。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的问题和决议事项,未经会议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与会人员不得向外泄露。

第二十七条会议参加人员需按规定保守会议秘密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补充。

第二十九条本规则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相抵触,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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