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考务管理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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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考务管理工作流程为确保开放教育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利用电大“教务管理系统”做好开放教育各项教务管理工作,使中央电大、省电大、分校三者之间的考试信息处理和信息流动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特制定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考务管理工作流程。

一、第一至第二周,省校向各分校公布上学期开放教育期末考试成绩(校对数据);各分校接收成绩后,认真核对,如有遗漏或学生本人对成绩有异议时,及时填写“广播电视大学成绩复查申请表”;

二、第三周,各分校要上报“广播电视大学成绩复查申请表”并签署意见;

三、第四周,省校根据各分校上报成绩复查情况,进行落实后,将全省本次开放教育考试成绩(正式数据)上传中央电大考试中心,并在电大在线平台考务信息中向各分校公布;各分校要及时将成绩(正式数据)通知各考点和学生;

四、第五周,省校各学院(部)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各分校考试成绩统计数据,完成省开课程的考试试卷抽样分析工作,并组织撰写试卷抽样分析报告,同时配合中央电大完成中央电大统设必修课的试卷分析工作;

五、第六周,省校向全省各分校下达全省考试综合统计数据;

六、第七周,省校接收中央电大相关专业学位英语考试文件并组织安排全省学位英语考试。

七、第八周,省校负责制定并向各分校及时下达开放教育期末考试文件;

八、第九周,省校依据本学期期末考试文件负责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本学期相关考试数据的定义;

九、第十周,省校将“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考试定义数据通过在线平台向各分校发布;

十、第十一至十二周,分校接收并导入省校考试定义数据,进行定义考点、报考及考场编排、生成试卷订单,并将这三项数据通过发电子在规定时间及时向省校教务处传送,同时向省校教务处考务科报书面试卷订单一式两份;

十一、第十三至十四周,省校接收各分校考点、报考及考场编排、试卷订单数据,并对各分校试卷订单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及时将全省试卷订单、无纸化系统订单及磁带订单上传中央电大考试中心和印刷厂,同时负责向中央电大交纳考试费用。

十二、第十五至十八周,省校负责进行省开课程的命题及印刷、试卷押运等考前管理工作;分校进行各考点考前的组织管理工作,同时办理学生课程形成性考订成绩的审批录入工作;

十三、第十九周,分校负责对录入学生形成性考核成绩进行核对,并及时向省校考务科上传形成性考核成绩数据;省校接收导入各分校上报的形成性考核成绩;

十四、第二十周,领发试卷,进行开放教育全国统一考试阶段;

十五、第二十一周,省校进入评卷、登分、违纪处理和成绩合成

阶段.

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省开课程“课程考核说明”管理办法

课程考核说明是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目标、教学容和教学要求,结合多种媒体教材,以及电大远程开放教育课程考核的特点确定的,是对课程考核容、要求和方式方法的具体说明。课程考核说明是形考和终考的依据,是学生学习、备考的指导性文件。为了使开放教育省开课程“课程考核说明”管理更加科学、规,更好地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课程考核服务,根据中央电大课程考核说明的编制与审定工作规程,在对2002年印发的《开放教育省开课程“课程考核说明”管理办法》(晋电大教字[2002]32号)修订和完善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省开课课程考核说明的编制

(一)课程考核说明应由省校一级课程导学教师编写。

课程考核说明规定的考试容和要求必须符合教学大纲的规

定。

(二)课程考核说明必须准确阐述课程性质、特点和学科整体要求,并说明以下三方面的容:

1、课程考核有关说明部分

(1)考核对象。如本课程考核说明适用于××科类××专业学生,或适用于注册学习本课程的所有学生等。

(2)考核依据。说明本课程所使用的教学大纲和多种媒体教材(包括教学大纲审定日期,教材主编、出版单位、出版日期等)。明

确课程考核说明是形考和终考命题的基本依据。

(3)考核方式。采用形考和终考相结合的方式,或其中单一方式。

(4)课程综合成绩的记分方法。说明形考和终考各自在课程考核中的地位和作用;说明形考和终考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及计算方法。课程综合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记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可以获得课程学分。

(5)形考的要求、形式及手段。说明各项形考任务所要实现的目标、考核标准和要求,采用的形式、实施手段(使用形考册还是网上形考系统等)。

(6)终考的要求及形式。说明终考的要求、组卷原则、试题类型及结构,考试方式等容。

A.考试要求。从总体上说明本课程考核学生哪些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并说明考核的层次要求。

考核理论知识的要求可分为了解、理解、掌握等;考核的能力层次可分为:学会、掌握和熟练掌握或重点掌握,或记忆、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等。

B.组卷原则。说明考试试题的覆盖面,不同难易程度的试题和各考核能力层次试题的比例。

C.试题类型及试卷结构。试题类型可包括:选择反应(客观性)试题,如是非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等;建构反应(主观性)试题,如名词解析、简答题、计算题、论述题、证明题、应用题和案例分析题等。说明试卷中各类型试题的比例。

D.考试方式。说明采用闭卷、开卷或半开卷考试,笔试、面试(口试)或计算机网上考试等。

E.答题时限。说明答题的时间限制为××分钟。

F.其它说明。说明参加考试需自备的文具、资料和限制携带的文具等。

2、课程考核容和要求

按照各章节次序或知识结构,说明考核的目的、考核的知识点、考核的要求等。

3、试题类型及规解答举例

按照本课程选择试题类型及试卷结构,每种题型提供2~3道题,并附标准答案及解答说明。

二、课程考核说明的审定和发布

1、一级课程导学教师负责组织课程考核说明的编制、研讨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课程考核说明的审定。

2、课程考核说明的审定。按专业成立专家审定组,审定组由3人组成,组长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一级专业导学教师担任,成员由2名从事一线教学活动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一、二级课程导学教师参加审定。

3、审定通过的考核说明由教务处负责安排下发执行。

4、审定通过的考核说明原稿和专家审定意见书由教务处存档。

三、课程考核说明的修订。

课程考核说明使用年限与教学大纲、多种媒体教材使用

年限相同。教学大纲或多种媒体教材修订后,应及时修订考

核说明。考核说明的修订应有书面修订报告,经专家审定组

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附表:课程考核说明审定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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