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书屋”管理规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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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书屋管理规定(修订)

为加强对公司职工书屋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方便员工借阅,特对本规定进行修订,新规定如下:

一、室内阅读

(一)开放时间、对象

全天24小时对公司内部员工开放

(二)图书范围

职工书屋内所有图书资料。

(三)室内阅读管理规定

1、所有书籍须在书屋内阅读,一律不得外借。

2、入室前要清洗双手,衣着整洁、鞋底干净。

3、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喧哗、嬉闹。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扔纸屑,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

5、爱护公物,不得污损墙壁,严禁在桌、椅、书架等用具上乱刻、乱

写、乱画。

6、不得携带书包、提袋等进入图书室内。

7、选取书籍后,在阅读记录上进行登记;阅读完毕后,须将书籍按原

顺序放回书架,并摆放整齐。

8、看书时应将书平放在桌上,轻轻的翻页;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必要时可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

9、最后一人离开书屋时,要确认所有灯、电脑、饮水机、空调等电源关闭;并关好门窗,防止事故发生。

(四)处罚措施

对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扰乱书屋秩序,威胁书屋安全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1、全厂通报批评。

2、加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给予200-5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加倍处罚。

(二)图书范围

职工书屋内所有图书资料。

(三)借阅管理规定

1、以部门为单位指定一名图书借阅员,负责部门图书借还以及离

职员工图书收回工作。

2、每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点-12点集中进行借还。

3、借阅人员在借阅时需对图书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予以记录,未告知的按图书完好记录。

4、每月需将所借图书全部还回(如有需要可延长一个月),经图书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再进行新书借阅。

5、图书借阅过程中如有涂画、缺页、污染等损坏、损失,将按照图书购买价格进行赔偿。

三、本规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执行。

公司工会、团委、综合管理部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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