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书屋”管理规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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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书屋管理规定(修订)
为加强对公司职工书屋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方便员工借阅,特对本规定进行修订,新规定如下:
一、室内阅读
(一)开放时间、对象
全天24小时对公司内部员工开放
(二)图书范围
职工书屋内所有图书资料。
(三)室内阅读管理规定
1、所有书籍须在书屋内阅读,一律不得外借。
2、入室前要清洗双手,衣着整洁、鞋底干净。
3、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喧哗、嬉闹。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扔纸屑,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
5、爱护公物,不得污损墙壁,严禁在桌、椅、书架等用具上乱刻、乱
写、乱画。
6、不得携带书包、提袋等进入图书室内。
7、选取书籍后,在阅读记录上进行登记;阅读完毕后,须将书籍按原
顺序放回书架,并摆放整齐。
8、看书时应将书平放在桌上,轻轻的翻页;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必要时可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
9、最后一人离开书屋时,要确认所有灯、电脑、饮水机、空调等电源关闭;并关好门窗,防止事故发生。
(四)处罚措施
对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扰乱书屋秩序,威胁书屋安全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1、全厂通报批评。
2、加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给予200-5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加倍处罚。
(二)图书范围
职工书屋内所有图书资料。
(三)借阅管理规定
1、以部门为单位指定一名图书借阅员,负责部门图书借还以及离
职员工图书收回工作。
2、每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点-12点集中进行借还。
3、借阅人员在借阅时需对图书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予以记录,未告知的按图书完好记录。
4、每月需将所借图书全部还回(如有需要可延长一个月),经图书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再进行新书借阅。
5、图书借阅过程中如有涂画、缺页、污染等损坏、损失,将按照图书购买价格进行赔偿。
三、本规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执行。
公司工会、团委、综合管理部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