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业产品备案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2015年07月08日)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建立建材市场诚信体系,保证建材质量,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管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管理委) 是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以下简称建材备案)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负责本市建材备案的监督管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施工现场建材使用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行业协会受市建设管理委委托,具体承担建材产品备案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备案范围和备案部门本市对用于建设工程的钢材、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构件、水泥、预拌砂浆、建筑用砂石、墙体材料、建筑节能系统材料、防水材料、建筑门窗、管道、建筑幕墙、玻璃、建筑涂料、建筑遮阳、建筑胶凝剂、公路路用材料等结构性、功能性材料,建筑节能分项计量表具,实行备案管理。
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建材产品,不得用于本市建设工程。
办理备案手续的行业协会及备案产品类别见附件1。
第三条备案办理程序(一)备案申请凡申请办理本市建材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 (以下简称建材供应商),应当登录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建材信息系统), 在承诺相应告知要求后,按要求填写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相关表格(附件2,附件3,附件4),上传至相关行业协会受理服务窗口。
相关行业协会对建材供应商上传的建材备案相关表格进行初审,并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通知申请单位到相关行业协会建材备案受理服务窗口(附件1)办理建材备案手续。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回建材备案相关表格,并说明理由。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材供应商,是指建材的生产单位或者境外产品销售总代理单位。
滨建建字[2008]048号-关于公布滨州市第一批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目录的通知
滨建建字[2008]48号
关于公布滨州市第一批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建管局(处),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机关有关科室站所办、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滨州市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申报及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经核实、汇总,现将滨州市第一批已登记备案的建设工业产品予以公布。
今后,将定期公布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目录,凡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使用的建设工业产品,必须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备案目录中选用。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投标、建设、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督等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严禁未进入滨州市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目录的产品进入我市建设市场,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我国工程实行备案制度
我国工程实行备案制度让我们来了解什么是工程项目备案制度。
简单来说,工程项目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后,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项目信息和相关文件,由行政部门进行审查并予以备案的过程。
备案制度的实施,旨在通过政府部门的形式审查,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同时为后续监管提供依据。
在我国,工程项目备案制度通常涉及以下几个关键步骤:1. 项目立项:建设单位根据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提出项目建设意向,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前期工作。
2. 初步设计审查:建设单位需提交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包括工程概算、技术标准等,供专业机构或行政部门进行审查。
3. 申请备案:在通过初步设计审查后,建设单位向负责备案的行政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包括项目申报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用地预审意见等必要文件。
4. 备案审查:行政部门对提交的文件进行详细审查,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保护等要求。
5. 发放备案证明:一旦项目通过审查,行政部门将发放备案证明,标志着项目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6. 施工与监管:建设单位按照备案内容组织施工,同时接受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7. 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需组织竣工验收,并向有关部门报送竣工报告,完成最终的项目备案。
通过上述流程,可以看出工程项目备案制度为我国工程建设提供了一套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框架。
这不仅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还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项目风险,保护投资者和公众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许多地区已经实现了工程项目备案的电子化管理。
通过在线平台,建设单位可以远程提交备案材料,实时跟踪审查进度,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1.31•【字号】苏发改工业发[2012]76号•【施行日期】2012.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发改工业发〔2012〕76号)各市、县(市)发展改革委(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是拉动工业经济增长的重要部分,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项目总体质量较好、进度较快,有效地促进了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第12号令),为进一步做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各市、县(市)发展改革委(局)在转报或自行核备工业项目时,要继续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准确把握,严格把关,优质服务。
各地应以国家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为导向,以实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抓手,积极发展高新技术、高端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等产业,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步伐,促进两化融合,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有关限制类、禁止类、淘汰类以及产能过剩类产业的政策规定,不得违规、越权核准或备案。
二、进一步规范上报文件格式及附件各市、县(市)发展改革委(局)应继续积极负责地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宣传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按国家及省有关文件格式要求申报项目,规范编制项目文本。
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管理办法(5)
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ﻫ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的建设工业产品主要是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的产品,其范围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ﻫ第四条凡进入我省建设市场,并列入登记备案管理范围的建设工业产品,均应登记备案并取得《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明》。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ﻫ第五条案管理工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管理工作。
ﻫ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管理的工作。
日常工作由其所属的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管理机构负责。
ﻫ第六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是:ﻫ (一)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制定全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二)确定并公布在全省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的建设工业产品目录;(三)制定本省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的建设工业产品的标准;(四)组织实施本省登记备案建设工业产品的受理、审查、登记备案等工作,并对其实施跟踪监督和动态管理;ﻫ (五)发布登记备案的、经检查不合格的产品和相关企业的信息资料等。
ﻫ第七条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是:ﻫ (一)贯彻执行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二)受理本市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申报,对初审符合备案标准的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ﻫ(三)对本市范围内已在省登记备案的建设工业产品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三章产品的申报与登记备案ﻫ第八条建设工业产品的登记备案均由生产或经营单位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办理;第九条申请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相关资料:ﻫ(一)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申请表;ﻫ(二)企业营业执照和注册商标;ﻫ (三)代理商的代理证明;(四)产品执行标准;ﻫ (五)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施工工艺要求,检验、调试、验收方法和标准,保管使用安全措施等资料;(六)国家及省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提供)、产品鉴定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进口产品应有生产国或地区权威机构的产品质量鉴定证书以及相关的报关资料;ﻫ(七)提供建设工业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八)其他相关的必备文件.ﻫ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合法.申报单位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
建设工业产品备案
B3建设工业产品备案一、承办单位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管理办公室设在省标准定额站,科技教育处负责第三条中第1—6类产品备案,省标准定额站负责第三条中第7—8类产品备案,省建设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第三条中第9—11类产品备案.二、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三、备案范围1、建筑用钢.新型高效钢筋,钢结构用钢及构配件,钢筋焊网,球墨铸铁管,柔性接口机制铸铁管,高强度预应力钢丝、钢绞线等;2、塑料管材、管件.塑料管材、管件包括金属衬塑管、涂塑管,钢网架塑料增强管,塑料穿线管,大口径中空波纹管,带肋缠绕管,中空双臂缠绕管,玻璃钢夹砂管等;3、建筑涂料.建筑内外墙涂料;4、防水材料及密封材料.各种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各种建筑防水密封材料;5、混凝土外加剂、建筑胶粘剂.混凝土外加剂,外墙外保温粘结剂,陶瓷墙地砖、壁纸、天花板、地板胶粘剂;6、卫生洁具及配件.节水型座便器,节水型水箱、水嘴,整体浴室设备,面盆,浴盆;7、水泥类.硅酸盐、普通硅酸盐、火山灰质硅酸盐、粉煤灰硅盐、复合硅盐、白色硅酸盐、道路硅酸盐、钢渣矿渣、砌筑水泥;8、建筑工程用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漏电、过载保护器;9、塔式起重机;10、建筑门窗、建筑幕墙含型材及附件;11、采暖散热器、风机盘管空调设备.四、报送材料1、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3、注册商标产品经商标注册的;4、代理商的代理证明代理商办理备案的;5、产品执行标准;6、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施工工艺要求:7、产品有效检难报告;8、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提供;9、进口产品应有生产国或地工权威机构的产品质量鉴定证书以及相关的报关资料;10、其他相关的必备文件.申请材料为复印件有,申请人应当提供原件,由接收单位当场复印或核对,并加盖载有接收单位名称及“复印自原件”或“与原件核对一次”字样的专用章后接收.五、备案数量无数量限制.六、备案程序1、申报单位向省建设行主管部门有关登记备案管理机构申请备案,并提报相关材料.2、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登记备案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齐备的,给予办理备案手续.登记备案证明有效期为二年.3、备案产品在山东省建设报及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等媒介上向社会公告.七、备案时限符合条件,当日办结。
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建材备案产品品种目录及执行标准
路桥用水性沥青基防水涂料
JT/T 535-2004
十三
建筑门窗
建筑门窗
产品名称
执行标准
备注
1
铝合金门窗
GB/T 8478-2020
2
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
JG/T 140-2005
3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窗
JG/T 186-2006
4
钢塑共挤门窗
JG/T 207-2007
5
平开、推拉彩色涂层钢板门窗
GB 24408-2020
4
复层建筑涂料
GB/T 9779-2005;
GB 24408-2020
5
水溶性内墙涂料
JC/T 423-1991;
GB 18582-2020
6
弹性建筑涂料
JG/T 172-2005;
GB 24408-2020
7
外墙外保温用环保型硅丙乳液复层涂料
JG/T 206-2007;
GB 24408-2020
2
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GB/T 15102-2006;
GB 18580-2001
3
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
GB/T 15104-2006;
GB 18580-2001
4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GB/T 18102-2007;
GB 18580-2001
GB/T 18102-2000
5
实木复合地板
GB/T 18103-2000;
CJ/T 250-2007
新增
3
埋地排水用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浪管
CJ/T 225-2006
4
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玻璃微珠复合管材
XX市建设工业产品(砂浆)登记备案申请表【模板】
XX市建设工业产品(砂浆)登记备案申请表备案产品类别:备案产品名称:单位名称:(公章)地址:申报单位性质:单位电话:联系人:填表日期: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业产品(砂浆)登记备案须知一、备案企业须提供下列材料:1、《XX市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电脑打印。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3、注册商标原件。
4、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产品经营授权书原件。
5、计划单列市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一年内抽检报告原件,(全项检测报告,产品物理、化学性能全项指标)。
6、生产许可证、3C证、推广应用证等有关证明原件。
7、外埠进连的四新技术产品,需提供国家、省、市建委推荐函和有关证明原件。
2~7款所规定材料原件用于复核验证、企业应用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用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档。
8、产品标准。
9、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施工规范等。
10、《XX市建设工业产品网上公示管理信息表》一份,并附电子文档;二、备案程序:1、《XX市建设工业产品(砂浆)登记备案申请表》可从大连建设网下载并填写打印完整;2、按上述要求材料准备齐全后,每周一~五,8:30~5:00报送到XX市建筑节能管理处(XX区新开路130号)。
3、备案材料齐全经专家核查确认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并上网公示。
注:《XX市建设工业产品(砂浆)登记备案登记表》、《XX市建设工业产品网上公示管理信息表》可在大连建设网(******/bszn/dept_info.asp?dept_id=15)栏目下载。
企业基本概况产品基本概况XX市建设工业产品网上公示管理信息表2-3张,以便网上公示宣传推广之用。
建设工程质量备案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备案制度建设工程质量备案是指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将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文件报送给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并存档备查的过程。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确保各项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障工程的整体品质和使用安全。
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建设工程质量备案制度的具体流程和要点。
1. 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需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
这一环节的核心任务是检查工程项目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是否满足使用功能等要求。
2. 准备备案材料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建设单位需要准备一系列备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竣工报告书;- 工程设计文件及其变更记录;- 工程施工记录;- 工程监理报告;- 质量检测报告;- 环保验收报告;-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资料;-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文件。
3. 提交备案申请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提交上述备案材料,并提出正式的质量备案申请。
通常,这些材料会被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附上电子文档。
4. 受理与审查相关部门收到备案申请后,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查。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格式、内容是否真实有效等方面。
若发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会通知建设单位补充或修改。
5. 办理备案手续一旦审查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工程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并发放《建设工程质量备案证书》。
该证书是工程项目合法投入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6. 后续监管备案完成后,并不意味着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就此结束。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会对已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持续符合标准要求。
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将会依法进行处理。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珠海市干混砂浆产品生产备案管理的通知-珠规建质〔2010〕89号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珠海市干混砂浆产品生产备案管理的通知正文:---------------------------------------------------------------------------------------------------------------------------------------------------- 珠海市干混砂浆产品生产备案管理的通知珠规建质〔2010〕89号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各质检站、施工图审图机构,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干混砂浆生产企业:为了提高文明施工程度,改善生态环境,保证干混砂浆(干拌砂浆)生产质量和施工质量,根据《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361号)、《关于珠海市限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珠规建技[2009]53号)的要求。
按“总量控制、做好规划、严格把关、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本市建设工程所用的干混砂浆实行备案管理。
一、备案基本条件(一)企业生产条件须符合《珠海市干混砂浆生产与(详见附件2)要求。
(二)(详见附件1)和《珠海市干混砂浆生产企业实验室基本要求》应用基本技术要求》企业设置符合珠海市干混砂浆布点规划要求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企业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标准要求,具有企业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污染物监测报告。
(四)配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砂浆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持有上岗证的检验人员不少于3人,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工程师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2人。
(五)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
(六)所用的水泥全部为散装水泥。
二、备案程序干混砂浆企业的备案管理实行两阶段的备案审查,第一阶段:在建厂前,由申请人按要求向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申报。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建材备案产品品种目录及执行标准
建用砂
GB/T 14684-2001
3
建筑用机制砂
GB/T 14684-2001
九
管道
排水管
产品名称名称
执行标准
备注
1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GB/T 5836.1-2006
2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件
GB/T 5836.2-2006
3
排水用芯层发泡硬聚氯乙烯管材
GB/T 16800-1997
JC/T 423-1991;
GB 18582-2001
6
复层建筑涂料
GB/T 9779-2005
7
外墙无机建筑涂料
JG/T 26-2002
8
弹性建筑涂料
JG/T 172-2005
9
建筑用钢结构防腐涂料
JG/T 224-2007
10
外墙外保温用环保型硅丙乳液复层涂料
JG/T 206-2007
十五
饰面石材
十三
建筑门窗
建筑门窗
产品名称名称
执行标准
备注
1
平开彩色涂层钢板门窗
JG/T 3041-1997
2
推拉彩色涂层钢板门窗
JG/T 3041-1997
3
铝合金窗
GB/T 8479-2003
4
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
JG/T 140-2005
5
钢塑共挤门窗
JG/T 207-2007
6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窗
5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GB 175-2007
6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GB 175-2007
上海: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登记
上海: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登记中国混凝土网[2008-6-26] 网络硬盘我要建站博客常用搜索一、办理依据1、《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2、《关于印发 <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的通知》(沪建研[2004]415号)3、《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管理规定》(沪建建[2003]113号)二、受理范围纳入《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管理范围内的建筑材料。
1、工商注册地在浦东新区、普陀区、闵行区、嘉定区、南汇区、奉贤区、青浦区和崇明县的建材生产企业在所属区相应备案管理部门办理;2、工商注册地在其他区的本市建材生产企业、外省市建材生产企业、进口产品的代理商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市受理服务中心办理;3、三渣混合料、沥青混合料的生产企业到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办理。
注:相应的备案部门、相关协会及交易中心的地址、电话请到中查询。
三、提交(携带)材料申请企业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在“在线服务”的“建材”栏目内下载相关表式。
所提交书面材料须用A4纸张,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出示原件核对;如提供的资料为外文的,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一)、首次备案企业1、《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表及IC卡申领表》(网上下载);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有相应产品的生产或加工);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4、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型式检验合格证明(其中水泥产品和建筑涂料为近6个月之内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其余产品的检测合格证明为近1年之内);5、产品质量保证书(出厂检验报告);6、相应的产品标准(相应备案产品的国标或行标的复印件);7、其他相关材料:(1)水泥产品另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商标、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艺证明(窑型);(2)门窗产品另需提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给水管产品另需提交卫生许可批件;(4)砂石料、烧结砖产品另需提交采矿许可证;(5)饰面石材另需提交石材加工能力证明;(6)预拌混凝土产品另需提交企业资质证书、设站批准文件;(7)商品砂浆另需提交新材料认定证书;(8)进口产品另需提交境外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
山东省备案程序
附件1:山东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加快我省建设系统科技进步,根据建设部《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和《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科技成果是指技术先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环保,能大力促进建设领域科技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是指有组织、有计划地将大批先进、成熟、适用、覆盖面大、有导向作用、能形成规模效益的科技成果应用于建设领域,推动全省建设系统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网络,共同进行全省建设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第六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推广机制第七条 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实行《山东省建设事业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以下简称《重点推广项目》)和《山东省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证书》(以下简称《推广证书》)管理制度。
第八条 省建设科技主管部门根据产业优化升级的要求,选择对建设行业技术进步有显著促进作用的先进、成熟建设新技术,确定年度《重点推广项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统一发布。
第九条 《重点推广项目》为我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的计划指导性技术目录,各级建设科技主管部门应根据《重点推广项目》的实施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计划措施,落实《重点推广项目》中产品技术在本地区的应用。
第十条 《推广证书》是建设科技成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的标志性认证,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发,有效期两年,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各设区市、县(市、区)不再办理各种形式的推广认证。
获得《推广证书》的技术依托单位应到项目实施所在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浙江省省级工业新产品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企业技术创新,推进工业新产品开发,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进一步规范浙江省省级工业新产品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任一方面比老产品有重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改进型产品。
第三条省级工业新产品项目管理采取备案制。
第四条申报备案的省级工业新产品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我省产业、技术和相关行业政策,重点支持符合《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和《“十五”技术创新规划纲要》确定的25项关键技术产品;(二)在我省范围内首次开发或比老产品有重大改进创新,产品技术水平和性能较高,知识产权明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三)对本地区支柱产业、先导产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和带动作用,有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市场发展前景。
第五条申报省级工业新产品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浙江省工业新产品项目申请表》(表式见附件一,可通过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网站或浙江省工业新产品网站下载);(二)申报项目属于医药、农药、计量器具、锅炉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特殊行业及产品管理要求的新产品,需提供有关主管机构的许可证明;(三)申报项目涉及环境污染问题,需提供解决污染问题的技术方案。
第六条省级工业新产品项目备案程序:(一)网上申报。
企业可通过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网站()或浙江工业新产品网站()下载申报软件,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后通过网络发送上报。
(二)各市经贸委(经委)对项目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按行业分类征求行业部门意见,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通过网络直接发送《浙江省工业新产品项目备案确认书》。
不符合备案条件的,申报材料返回企业,并说明原因。
(三)经备案确认的省级工业新产品项目,每年分二批发文公布。
第一批公布的备案项目申报时间为上一年度10月1日至本年度3月31日,公布时间为每年4月中旬;第二批公布的备案项目申报时间为本年度4月1日至9月30日,公布时间为每年10月中旬。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殷莱特化工有限公司松香和环保型松香改性树脂及涂料产品项目备案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殷莱特化工有限公司松香和环保型松香改性树脂及涂料产品项目备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赣发改产业字[2012]1320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殷莱特化工有限公司松香和环保型松香改性树脂及涂料产品项目备案的通知(赣发改产业字〔2012〕1320号)吉安市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江西殷莱特化工有限公司松香和环保型松香改性树脂及涂料产品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吉市发改综字[2012]34号)收悉。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经研究,对江西殷莱特化工有限公司松香和环保型松香改性树脂及涂料产品项目予以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建设地点:吉水县城西工业区。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生产车间、机修车间、仓库、化验室、办公楼、宿舍及食堂等;购置、安装配套生产线设备。
项目共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形成年产20000吨松香及环保型松香改性树脂、9000吨环保型涂料生产能力;二期形成年产30000吨松香及环保型松香改性树脂、15000吨环保型涂料生产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一期投资22200万元,二期投资12800万元。
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四、项目外部条件: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凭此通知到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节能、安监、质监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落实节能措施,提高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五、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材料备案二、备案依据1、《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2、《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3、《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沪建管〔2015〕726 号)三、备案管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备案的行政管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负责对相关行业协会备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相关行业协会协助做好本市建材备案的具体工作,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开展行业诚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入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备案受理窗口和备案产品类别见附件1)。
四、备案范围本市对用于建设工程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构件、水泥(含中转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建筑用石材、墙体材料、建筑节能系统材料、防水材料、建筑门窗、管道、建筑幕墙、玻璃、建筑涂料、建筑遮阳、建筑粘结材料、市政公路路用材料等结构性、功能性材料以及建筑节能分项计量表具实行备案管理(备案产品名称和执行标准见附件 2)。
五、备案程序(一)备案申请申请办理本市建材备案的建材供应商,应当登录上海市建材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建材信息系统), 在承诺相应告知要求后,按要求填写建材备案相关表格(附件 3 或附件4 或附件 5,附件 6),上传至相关行业协会。
相关行业协会于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建材供应商上传的建材备案相关表格核对手续。
符合申报条件的,通知申请单位到相关受理服务窗口办理建材备案手续。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退回相关表格, 同时告知退回理由。
申请办理备案有效期到期换证的建材供应商,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通过建材信息系统的便捷备案程序完成换证手续。
(二)备案受理行业协会受理服务人员应当在收到建材供应商按规定提交的资料(电子版或者书面)后,当场对申报资料进行核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建材备案受理通知单(附件 7),并将申请单位的基本信息录入建材备案办理流程表(附件8);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行业协会应一次性告知不受理原因。
甘肃建材企业4种产品通过省级新产品备案登记
圆园19年第17卷采用扩大基础;桥台处土压力过大,换填土减小土压力;准备监测验算基础的最终沉降,使沉降值落在规定范围内,不超过允许值。
7结语当前,公路桥梁产生的安全隐患对我们国家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产生巨大的威胁。
文章通过对南京市公路桥梁的分析研究,对南京市公路桥梁的病害状况及成因进行了详细的统计分析,并概括说明了这些病害的预防措施及应对措施。
参考文献:[1]赵贵英.板式橡胶支座剪切变形过大的原因及解决方案[J].科技纵横,2012,19(12):149.[2]周志强.甘肃省现役桥梁病害分析研究[D].长安大学.2016.收稿日期:2019-02-15作者简介:李婵(1997-),女,汉族,江苏宿迁人,本科,研究方向:土木工程(交通土建)。
(责任编辑:高峰)综合资讯河北装配式建筑产业基础初步形成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河北省已有石家庄、唐山、邯郸3市获评国家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有14个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15个省基地,涵盖研发、设计、部品部件、装备制造、施工等多个领域。
河北省装配式建筑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取得较大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础初步形成。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向“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转型发展,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广泛宣传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创新驱动发展新成果,建筑科技节能改善民生新成效,促使新型建材(技术)真正惠及老百姓,让“生态宜居”成为新常态,河北省自2015年开始启动新型建材下乡“千里行”活动,经过“炸窑、送材、建房”3个阶段,全省共拆除2780座砖瓦窑,在省级层面组织了10次较大型活动,指导市县开展了106场(次)活动,覆盖了全省大部分乡镇农村,深受百姓欢迎。
(摘自中国建材数字报网)甘肃建材企业4种产品通过省级新产品备案登记从甘肃省建材工业协会了解到,近日,甘肃建材企业4种建材产品通过了甘肃省新产品备案登记。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怎么备案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怎么备案一、项目概况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备案是指在规划、设计、招投标及施工等一系列步骤之后,将项目相关资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的过程。
备案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施工项目的安全、合法、有序进行,保障公共利益和环境保护。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备案的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土地使用情况、审批文件、验收文件、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资料,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工程备案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二、备案流程1.项目立项: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需要,提出工程项目的需求和目标,经过初步论证,形成项目建议书,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获得项目立项文件。
2.项目编制:立项之后,项目需编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经过审批后,编制相应的施工设计文件。
3.招投标:根据项目设计文件,进行工程招标工作,选择施工单位和相关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
4.备案申请: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相关文件,向相关部门申请备案,提交备案申请表和相关资料。
5.备案审批:相关部门对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审查和核实,符合要求后,进行备案审批。
6.备案公告:备案审批通过后,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公告,公示备案结果。
7.备案登记:备案公示期结束后,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发放备案证书。
三、备案资料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位置、用地性质、建设规模、工程内容、工期等基本信息。
2.土地使用情况:需要提交土地证、土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3.审批文件:包括项目立项文件、施工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文件。
4.验收文件: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环保验收文件等。
5.其他相关资料: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人员资质证件、施工合同、项目质量、安全等管理文件等。
四、备案注意事项1.备案资料要全面和真实,不得隐瞒或虚报信息。
2.备案资料要符合规范和标准,确保施工项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备案申请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操作备案程序。
4.备案过程要进行公开透明,确保备案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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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建设工业产品备案
一、承办单位
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管理办公室设在省标准定额站,科技教育处负责第三条中第1—6类产品备案,省标准定额站负责第三条中第7—8类产品备案,省建设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第三条中第9—11类产品备案。
二、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三、备案范围
1、建筑用钢。
新型高效钢筋,钢结构用钢及构配件,钢筋焊网,球墨铸铁管,柔性接口机制铸铁管,高强度预应力钢丝、钢绞线等;
2、塑料管材、管件。
塑料管材、管件(包括金属衬塑管、涂塑管,钢网架塑料增强管,塑料穿线管,大口径中空波纹管,带肋缠绕管,中空双臂缠绕管,玻璃钢夹砂管等);
3、建筑涂料。
建筑内外墙涂料;
4、防水材料及密封材料。
各种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各种建筑防水密封材料;
5、混凝土外加剂、建筑胶粘剂。
混凝土外加剂,外墙外保温粘结剂,陶瓷墙地砖、壁纸、天花板、地板胶粘剂;
6、卫生洁具及配件。
节水型座便器,节水型水箱、水嘴,整体浴室设备,面盆,浴盆;
7、水泥类。
硅酸盐、普通硅酸盐、火山灰质硅酸盐、粉煤灰硅盐、复合硅盐、白色硅酸盐、道路硅酸盐、钢渣矿渣、砌筑水泥;
8、建筑工程用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漏电、过载保护器;
9、塔式起重机;
10、建筑门窗、建筑幕墙(含型材及附件);
11、采暖散热器、风机盘管空调设备。
四、报送材料
1、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注册商标(产品经商标注册的);
4、代理商的代理证明(代理商办理备案的);
5、产品执行标准;
6、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施工工艺要求:
7、产品有效检难报告;
8、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提供);
9、进口产品应有生产国或地工权威机构的产品质量鉴定证书以及相关的报关资料;
10、其他相关的必备文件。
申请材料为复印件有,申请人应当提供原件,由接收单位当场复印或核对,并加盖载有接收单位名称及“复印自原件”或“与原件核对一次”字样的专用章后接收。
五、备案数量无数量限制。
六、备案程序
1、申报单位向省建设行主管部门有关登记备案管理机构申请备案,并提报相关材料。
2、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登记备案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齐备的,给予办理备案手续。
登记备案证明有效期为二年。
3、备案产品在《山东省建设报》及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等媒介上向社会公告。
七、备案时限符合条件,当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