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律与法规第5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2
(3)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 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 投标人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 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4)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 自终止招标。
13
5.2.5.2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内容 ①投标须知 ②合同条件 ③工程技术规范 ④图纸和技术资料 ⑤工程量清单 (2)招标文件的强制性要求 ①招标文件的内要体现公平 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答凝 ③确定编制招标文件的合理时间 ④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
14
5.2.5.3标底 (1)招标项目编制标底的,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 投资概算,依据有关计价办法,参照有关工期定额, 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 面的因素合理确定。 (2)标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一 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编制或者报审标 底,也不得干预其确定标底。 (4)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在评标中应当 作 为参 考,但不得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
3
5.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5.2.1工程项目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应当在满足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下方能进行。 5.2.1.1招标项目的总体规定 (1)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 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2)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 载明。
15
5.2.6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1)现场考察 自然地理条件 施工条件 市场环境 (2)标前会议 标前会议也称投标预备会或答疑会,是招标人为解答 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中的问题以便投标人更好地编制 投标文件而组织召开的会议。
16
5.2.7关于招标的相关法律责任 (1)必须依法招标而不招标的、规避招标的,处 项目合同金额5‰—10‰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 使用国有资金的可暂停资金拨付,对负责人给予 依法处分。 (2)泄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处5万—25万罚 款,对单位直接负责人5%—10%罚款,没收违法 所得;严重的,停止一定时期内相关领域招投标 代理业务;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 的承担赔偿责任。 (3)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处1万—5万罚 款。
2
5.1.2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及适用范围 招标 是指招标人依法提出招标项目及其相应的要求 和条件,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吸引潜 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行为。 投标 是指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竞 争的行为。 5.1.2.1招标投标活动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5.1.2.2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 ①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②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③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4
5.2.1.2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 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 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 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10
(3)资格审查的内容和方法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 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 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 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在最近几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约及重大工程质 量问题;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5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
1
5.1概述
5.1.1《招标投标法》相关背景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由中华人民共和 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1999年8月30日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 施行。 《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在于规范招标投标活 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 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 质量。
9
5.2.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目的和作用 在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中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供有 关资质、业绩和能力等的证明,并对投标申请人进行 审查。 (2) 资格预审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招标项目的性质和数量; 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对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的日常安排。
5
5.2.2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代理 5.2.2.1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组织形式包括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所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 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 业技术力量;
6
(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4)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 职招标业务人员; (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 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11
5.2.5招标文件 5.2.5.1对招标文件的出售的规定 (1)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 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 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 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 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 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 的完好。
7
5.2.2.2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 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 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 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之间,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 的关系,因此应当遵守有关代理的法律规定。
8
5.2.3工程项目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 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 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