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价值评估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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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价值评估探讨
公司价值最大化是公司经营的一项战略目标,那么如何对公司价值有正确的评估是我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需要严格慎重考虑的问题。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还不够成熟,这对我国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仍有一定的影响,而理性评估公司价值,促进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又刻不容缓。

从我国上市公司价值评估的现状入手,揭示了我国上市公司价值评估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

标签:上市公司;价值评估
1我国上市公司价值评估的现状
我国目前对上市公司价值评估主要参考2012年7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

但该准则不能适应我国证券市场对于上市公司价值评估的要求,过去由于长期没有《资产评估法》,导致在公司改制、上市、股权转让、兼并重组等各个环节,要么损害了国有股东的权益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要么损害了民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一直都在积极推动《资产评估法》的实施,现在终于有了很大的进展。

从方法上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价值评估以市场法下的市盈率定价法为主,收益法下的贴现现金流定价法(DCF)为辅。

而被国外大公司相继采用的经济增加值定价法(EV A)由于技术性比较强,我国的新股发行尚未引入。

从应用范围来看,我国上市公司价值评估主要应用于上市公司重组资产与并购、证券市场投资、上市公司价值管理等三方面。

2我国上市公司价值评估存在的问题
2.1价值评估理论研究相对滞后
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对企业价值的评估有了更严格的要求。

企业的价值评估已经不仅仅体现在有形资产的评估,而更加重视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比如商誉。

与以前运用较多的静态评估法相比,现在更加注重企业价值的动态评估,注重贴现现金流而不仅是资产的历史价值或重置成本。

这些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产生的对企业价值评估的需要,是现时的评估理论无法满足的。

2.2企业价值评估法律法规及准则内容过时或不健全
从最新的《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也可以看出,虽然中评协在2004年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基础上更加完善细化了评定细则,肯定了三种基本方法平级的地位,并且鼓励尝试用不同的方法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价值评估,但是制度的缺陷仍旧存在。

制度是否足够全面施行,是否与现实切合,是否能与实际主动融合,这是相关部门接下来应该着重考虑的问题。

2.3参数选择不合理与无形资产的虚评
在实践应用中,评估方法不科学、评估参数的选择不合理、评估程序不尽合理等“三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

一般而言,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的专业性和特定性限制了其价值类型和评估方法的范围。

有些上市公司为了其调控股价的目的,要求评估机构抬高或压低其真实价值。

而参数选择更是一个上市公司价值评估是否合理的重要因素。

企业价值主要有由无形资产价值、有形资产价值、企业负债现值及企业商誉价值几大部分组成。

而每一项的具体计算都有经过修正系数修正,可见修正系数的选择对于上市公司价值评估的最终结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目前对于参数的选择没有统一的规定,这就给了价值评估很多不确定的因素。

3对我国上市公司价值理性评估的举措
3.1完善价值评估理论
我国上市公司机制评估目前使用较多的是市盈率定价法和贴现现金流定价法,但是由于这两种方法本身存在的不足及我国证券市场的不完善,所以我国应该努力突破EV A的技术障碍。

3.2确定合适的评估方法,改进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可操作性
(1)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成本法主要适用于评估新的或完工不久的企业以及控股公司,不适合评估拥有大量无形资产的公司。

在采用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应当能够确信被评估对象具有预期获利能力,并且应当考虑被评估企业所拥有的所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应当承担的负债。

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成本法一般不应当作为唯一使用的评估方法。

使用成本法要求企业资产与获利能力紧密相关,主要包括:钢铁、石油、船舶、机械制造等生产型企业、运输公司、公路、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经营企业,而生物制药、IT、旅游、高新材料等高新技术和服务业不适合使用。

(2)市场法的适用范围。

市场法适用于市场数据充分并有可比的参考企业或交易案例的条件下的企业价值评估。

采用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所选参考企业或交易案例通常应当与被评估企业属于同一行业,从事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受相同经济因素影响的企业。

所选参考企业或交易案例应当是能够收集其经营和财务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参考企业或交易案例,并且可以确信依据的信息资料是适当和可靠的。

(3)收益法的适用范围。

收益法是三种基本方法里最科学最令人信服的方法,主要是贴现现金流法和EV A法,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两种方法并未在国内普及。

在使用收益法时应考虑公司所处的发展周期、公司历史经营状况和未来盈利能力,并确定公司的预期收益和风险是可测的并可用货币计量。

在使用收益法时,应注意收益期间、折现率和预期收益的确定。

最适合用这种方法来评估的是:公
司目前的现金流量是正的,而在将来的一段时间内的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的风险也是能够可靠的估计,并且可以根据风险得出现金流量的贴现率。

这一方法在国际资产评估业、投资银行业和企业的管理分析中受到了广泛的重视。

参考文献
[1]陈高明,资产评估价值的合理性分析[J].中国资产评估,2003,(4):1518.
[2]陈斌.国内非上市公司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比较[J].商业时代,2011,(6).
[3]潘晶.沈林涛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的研究[J].中国资产评估,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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