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

合集下载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吕梁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协调领导组的通知-吕政办发[2007]167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吕梁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协调领导组的通知-吕政办发[2007]167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吕梁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协调领导组的通知正文:----------------------------------------------------------------------------------------------------------------------------------------------------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吕梁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协调领导组的通知(吕政办发〔2007〕1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循环经济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吕梁,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吕梁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协调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董洪运市人民政府市长常务副组长:张中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郭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平泽市经委主任李海玉市发改委主任成员:阎建科市财政局局长何玉田市国土局局长王若东市建设局局长贾永岩市交通局局长刘玉云市环保局局长牛廷相市科技局局长高堂市农业局局长冯林春市水利局局长田清海市统计局局长韩明瑞市煤炭局局长贺兴国市文物旅游局局长李保廷市地震局局长张光满市气象局局长李瑞锋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局长张辅强吕梁供电公司经理曹志强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吕梁分公司经理冯吉才市经委副主任李乐寅市经委副调研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办公室主任由冯吉才兼任,副主任由李乐寅兼任,成员由市经委经济合作科、投资规划科、能源科、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术创新科、综合科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

各县(市、区)要成立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协调领导组,负责本县(市、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也要选定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兼联络员。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七日——结束——。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30•【字号】吕政办发[2008]62号•【施行日期】2008.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吕政办发〔2008〕62号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等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2、《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3、《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4、《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5、《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6、《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附件1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吕梁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派出机构;教育、医疗卫生、供热、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第三条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具体负责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

第四条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05•【字号】吕政办发[2013]127号•【施行日期】2013.12.0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3〕1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吕梁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2月5日吕梁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进入11月份以来,我市接连发生了石楼县“11·19”路外交通事故和交口县“11·27”山体崩塌两起较大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12人受伤,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事故发生在全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回头看再检查期间,再次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发展的理念仍没有牢固确立,重生产、轻安全思想和麻痹厌战情绪突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认真,安全监管仍存在空白和盲区,打击非法违法和治理违规违章行为不得力等问题。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发生,结合冬季恶劣天气增多及元旦、春节前后事故易发的特点,市政府决定从2013年12月5日至2014年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的主要措施,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依法彻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查找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彻底清除安全隐患;分析研判隐患产生的根源,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堵塞漏洞,构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的通知-吕政办发[2005]186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的通知-吕政办发[2005]186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的
通知
正文: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5]1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晋国土资发[2005]247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土地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聂春玉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
张中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郭征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玉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韩明瑞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张志刚市安监局局长
薛平市监委主任
张海旺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张辅强吕梁供电分公司经理
梁恩明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吕梁分公司经理
曹海则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中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南建中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四赖市安监局副局长
刘中祥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办公室主任:
何玉田(兼)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主任:
曹海则(兼)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中平(兼)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中祥(兼)市煤炭工业局总工
成员:
刘建国市国土资源局地环地勘储量科科长
成东明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财务人员
办公室联系电话:************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结束——。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06•【字号】吕政办发[2010]89号•【施行日期】2010.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0]8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现将《吕梁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O一O年七月六日吕梁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理范围截至2009年12月31日前,各级政府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和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机构(含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发布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行政公文。

二、清理原则(一)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加重企业负担、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二)对由各级议事协调机构、部门派出机构、部门内设机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等不具有规范性文件制定权的机构和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废止;确需继续执行的,应由政府或者有关政府部门另行制定。

(三)规范性文件标注“暂行”、“试行”的施行满2年的,宣布失效。

(四)2004年7月1日前印发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一律予以废止。

确需保留或修改的,由原起草或组织实施部门提出保留或修改的清理意见。

(五)规范性文件目录未经重新公布的,今后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清理工作机构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清理工作,成立吕梁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市清理工作领导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吴志国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李月勤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发展改革委、经委、教育局、农业局、卫生局、财政局、公安局、建设局、劳动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08•【字号】吕政办发[2013]106号•【施行日期】2013.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3〕1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了提高我市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对能力,及时有效控制扑灭疫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修订了《吕梁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0月8日吕梁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本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本市畜牧业生产及公共卫生安全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和《吕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吕梁市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1.4 工作原则1.4.1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行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搞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23•【字号】吕政办发[2009]76号•【施行日期】2009.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09〕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现将《吕梁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吕梁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事故灾害,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全市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吕梁,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把促进吕梁经济快速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为首选目标。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基层组织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依靠科技,科学规范。

利用现代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发挥专家作用,民主决策,实施事故应急救援。

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建设,增强应急能力,提高指挥人员、救援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系统管理,统分结合。

明确各级职责,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配合的办法。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长督办函”工作机制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长督办函”工作机制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长督办函”工作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02•【字号】吕政办发[2012]37号•【施行日期】2012.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长督办函”工作机制的通知(吕政办发[2012]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各企、事业单位:为了提高市政府工作效率,确保市长决定和关注事项的落实,增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在现有政务督查工作方式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建立“市长督办函”工作机制。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市长督办函是对全市重大紧急事项的专项督办,是政务督查工作的重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 、市长在市政府全体会、常务会、办公会和各类工作会议上决定的需督办的事项;2 、市长现场办公、实地调研时议定的需督办的事项;3 、市长批办交办的需督办的事项;4 、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提议经市长同意需督办的事项。

二、交办方式1 、《市长督办函》以及专门向市长报告落实情况的《市长督办情况专报》制作固定文头(样式附后),《市长督办函》市长亲笔签字后生效。

2 、为保证督办工作的时效性,向县(市、区)政府发出督办函一般以传真形式先行下达,县(市、区)政府收到传真件即应启动有关事项的落实工作,原件通过市政府办公厅保密室公文专递形式同时发出,由办理单位存档备查。

《市长督办情况专报》市长批示后,需县(市、区)政府办理的通过机要渠道发出。

3 、向市直单位发文直接发出原件。

三、办理流程按照“逐项梳理、建立台帐、加强督办、精准高效”的要求,实行专人负责、跟踪督查、及时反馈的工作责任制。

具体办理流程为:市长决定→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交办→市政府督查室编制《市长督办函》→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核准签批→市长签发→市政府督查室发出《市长督办函》→责任单位办理→市政府督查室专人催办(记录在册)→责任单位报送办理情况→市政府督查室编制《市长督办情况专报》→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核准签发→呈送市长→归档立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27•【字号】吕政办发〔2020〕78号•【施行日期】2020.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吕梁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印发的《吕梁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吕政办发〔2018〕45号)同时废止。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27日吕梁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为有效预防和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特编制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科学评估、依法处置。

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吕梁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吕梁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外省市但涉及我市的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2.1 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为市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总指挥由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协助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副局长担任。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吕政发[2009]23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吕政发[2009]23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正文:----------------------------------------------------------------------------------------------------------------------------------------------------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吕政发〔2009〕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是今后五年政府工作的总纲。

为了确保《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已将重点目标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细化责任。

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单位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认真抓好《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的落实工作。

规划五年完成的任务,要按年度做出年度推进计划;2009年需要完成的任务,要根据工作情况排出具体的落实时限。

所有工作,都要把责任细化分解到相应的领导、部门(科室)、承办人,制定出具体的落实和保障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

各县(市、区)、各单位的工作落实方案要形成文件,于8月31日前一式5份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市政府督查室。

二、狠抓落实、强化督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所承担的工作,要与本县(市、区)已经部署和正在规划的相关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不能形成市、县工作“两张皮”现象;市直各单位对所承担的工作,要加强调研、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分析和处理影响重点工作推进的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展和完成情况跟踪督查,半年和全年结束后全面督查,督查结果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并在新闻媒体上通报。

三、完善制度、优化考核。

市政府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点目标责任的考核奖惩制度。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2]5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2]5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全市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全市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了切实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2〕2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为扎实开展好全市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市政府成立全市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

组长:张中生副市长副组长:杨巨才市政府市长助理郭征市政府副秘书长吴俊平市煤炭局局长闫鸠渊吕梁煤监分局局长成员:刘忠祥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总工温才柱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白兔林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纠察队长李茂林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遆根回吕梁煤监分局副局长高喜文吕梁煤监分局监察专员领导组下设四个督促检查组:第一组:柳林县组长:刘忠祥副组长:王兰顺李强成员:任继平贾国厚李尧生煤监局1人第二组:中阳县交口县石楼县组长:温才柱副组长:高艳龙李侯全成员:范世锦王建军成永平冯建平煤监局1人第三组:临县兴县岚县方山县组长:白兔林副组长:孙统流姚瑞星成员:杜小军高玉戟白育峰雷团结煤监局1人第四组:离石区孝义市汾阳市交城县组长:李茂林副组长:高新民任茂联成员:冯海军叶海云刘武斌煤监局1人离柳集团所属矿井按行政区域由所属督查组负责检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推进意见-吕政办发〔2018〕82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推进意见-吕政办发〔2018〕82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推进意见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推进意见吕政办发〔2018〕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省国企国资改革三大攻坚战之一,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推进意见。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按照先移交后改造、先移交后评估审计、先移交后处理问题的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企地密切配合,市县共同努力,部门合力推进,直面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工作完成。

二、任务目标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资产和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必须于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2019年7月底完成“三供一业”维修改造任务,2019年9月底完成维修改造资金清算工作。

三、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杨巨才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雪平、市经信委(国资委)主任王子康为副组长,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小组。

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主要负责指导协调驻吕央企、省属企业及市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以及其他社会职能的分离移交工作,负责向省国资委报送全市分离移交工作进展情况。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1•【字号】吕政办发〔2020〕84号•【施行日期】2020.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知识产权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吕梁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21日吕梁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为全面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和运用促进工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事业在全市经济发展动能转换、实现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我市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市知识产权培育、保护、运用机制,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生态蓬勃发展,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为我市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在“十三五”末的基础上实现翻番,达到500件,企业专利申请量达到3000件;全市有效注册商标量达到22000件,认定中国驰名商标3件,注册地理标志40件,知识产权主要数据指标进入全省前列,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提高。

三、重点工作(一)提高知识产权培育能力,激发创新活力。

1.发挥科研项目经费等公共财政资源的导向作用。

财政研发经费可以用于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用;以应用技术为目标的科研项目的申请立项和实施,要鼓励发明专利创造和专利保护,要引导高价值发明专利的创造和应用;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健全职务发明管理制度,积极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落实知识产权入股、分红等形式的激励政策措施,优化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吕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吕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吕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吕政办发[2010]10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吕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吕政办发[2010]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吕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负责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政府应急委员会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指挥全市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驻吕部队、驻吕企业单位共同处置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审定应急管理和处置资金、物资分配计划;部署、总结全市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决定应急管理和处置中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奖惩;审定应急管理和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张九萍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常务副主任:吴志国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主任:张中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成锡锋市政府副市长王盛章市政府副市长李润林市政府副市长李月勤市政府秘书长XXX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成员:武尚芾市长助理杨巨才市长助理郭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人防办主任王雪平市政府副秘书长闫玉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主任靳东征市政府副秘书长高志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研究室主任范引禄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学安市政府副秘书长薛平市监察局局长刘文杰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长吴建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海玉市发改委主任张志刚市安监局局长闰建科市财政局局长刘平泽市经委主任刘香泽市教育局局长高堂市农业局局长任光华市人事局局长刘凤平市林业局局长王若东市建设局局长贾永岩市交通局局长冯林春市水利局局长刘玉云市环保局局长马占全市卫生局局长任小平市劳动局局长吴俊平市煤炭局局长卫成印市审计局局长王唐成市司法局局长肖新卯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高学义市商务局局长杜旭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张德曼市外事办主任宋万晖市体育局局长田青海市统计局局长王玉文吕梁市无线电管理处处长贺国兴市文物旅游局局长白驰明市档案局局长王维义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牛廷相市科技局局长梁大智市农机局局长李小明市园林局局长陈爱保市中小企业局局长王殿梁市扶贫开发局局长杨侯乃市计生委主任张俊明市粮食局局长刘黎明市物价局局长郝爱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薛培荣市民政局局长刘凯市信访局局长冯其应市畜牧兽医局局长高丽萍市新闻办主任贺继光市疾控中心主任李保廷市地震局局长李国军吕梁军分区参谋长徐全洲武警吕梁支队参谋长相高峰市工商局局长王生明吕梁供电分公司总经理高小平地电吕梁分公司总经理张德彪省国家安全厅驻吕梁工作站站长李瑞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乔晓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光满市气象局局长李增禄市供销社主任闫鸠渊吕梁煤监分局局长王敏吕梁公路分局局长郭永宏人行吕梁中心支行行长温建平市银监分局局长张启星吕梁高速公司董事长张志春中国移动吕梁分公司总经理白如江中国联通吕梁市分公司总经理连广军中国电信吕梁分公司总经理亢玉怀中石化山西吕梁分公司总经理市政府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17•【字号】吕政办发[2009]78号•【施行日期】2009.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吕政办发〔2009〕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因人事变动,市人民政府领导的分工作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张九萍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监察、财政、人事、审计工作。

吴志国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政府法制、应急管理、机关事务、行风评议、效能建设、城市建设及城市供热供气、环境保护、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统计、国土资源(土地)、人民武装、人防等工作。

分管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编办、财政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土地)、建设局、审计局、环保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人防办、政务大厅、房产局、园林局、建筑设计院、城市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投资管理公司、集中收费管理中心、财政稽核中心、资产经营公司(政府采购中心)、会计管理中心(会计管理局、财政支付核算中心)、地方金融企业监事会、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农业担保公司)、会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纠风办、建筑安装总公司。

联系协调单位:决咨委、国税局、地税局、国家统计局吕梁调查队、调查监测中心、银监分局、人行、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农发行、邮储行、信用联社、烟草公司,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财产人寿保险公司驻吕分支机构。

张中生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工业经济、劳动保障、劳动竞赛、国土资源(矿产)、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单位:市经济委员会、国资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矿产)、安监局(安委办)、煤炭局、中小企业局、金融办(上市办)、经管校、煤校、技校、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煤化工技术中心、煤炭纠察支队、矿山救护大队、安全监督执法支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劳动就业局、城镇医保管理中心、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城镇联社、物资总公司(物资产业管理中心)、工研所、离柳焦煤集团、药材公司。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厅县级干部分工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厅县级干部分工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厅县级干部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16•【字号】吕政办发[2007]206号•【施行日期】2007.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厅县级干部分工的通知(吕政办发〔2007〕2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征得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政府秘书长及办公厅县级干部的分工通知如下:李月勤秘书长:协助市长负责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分管市政府研究室、法制办、农科教办及办公厅秘书一科、网络中心。

郭征副秘书长:配合张中生副市长工作,主持人防办工作。

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四科相关业务。

王雪平副秘书长:配合丁雪峰副市长工作。

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二科、人事科相关业务;联系军分区和信访局、外事办公室有关工作。

闫玉平副秘书长:配合成锡锋副市长工作,主持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工作。

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五科相关业务。

靳东征副秘书长:配合李秀峰副市长工作。

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三科、会议科相关业务;负责系统工会及办公厅机关工会工作;联系协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高志明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配合董洪运市长工作,主持市政府研究室工作。

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督查室、信息科相关业务,协管秘书一科;联系市人大、政协相关工作。

范引禄副秘书长:配合王盛章副市长工作。

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六科相关业务;协调吕梁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赵学安副调研员:配合吕改莲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工作。

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七科相关业务。

贾效文督导员:完成市委、市政府专项工作督导任务,协助秘书长完成市政府领导交办的随机性工作任务。

刘文杰纪检组长: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内务科、文书机要科、总值班室、档案中心及系统和机关综治工作。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30•【字号】吕政发[2009]45号•【施行日期】2009.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吕政发〔2009〕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吕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经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吕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暂行)》自行废止。

二00九年十月三十日吕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2009年9月29日第二次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实施“三三战略”,引深经济结构调整,加大项目攻坚力度,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快改革开放进程,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在市委的领导下,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的要求,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接受人民监督,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努力建为民、务实、廉洁、高效政府。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努力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落实市人民政府各项工作部署。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01•【字号】吕政办发〔2018〕80号•【施行日期】2018.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8〕8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吕梁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12月23日印发的《吕梁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吕政办发〔2014〕70号)同步废止。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1日吕梁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防患于未然,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辐射事故危害,保障全市辐射环境安全;确保在辐射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科学、高效地采取必要和适当的响应行动,避免或减缓事故的消极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制订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按照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及时高效处理突发辐射事故。

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环境保护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国家核事故应急预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环保厅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

1.4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放射源和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事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异常照射的事故,及其因吕梁市行政区域以外发生辐射事故和核动力航天器坠落对吕梁市造成影响的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吕梁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吕梁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吕梁市无障碍建设领
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10.08
•【字号】吕政办发[2007]198号
•【施行日期】2007.10.08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吕梁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
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7]1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全市无障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吕梁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秀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靳东征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若东市建设局局长
薛培荣市民政局局长
成月清市残联理事长
成员:薛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昌平市建设局副局长
靳钧市财政局副局长
候武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书记
冯荣锦市民政局副局长
孙林富市交通局副局长
郭丙福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康二平市教育局副局长
郭升锦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任建明市文物旅游局副局长
薛东斌市残联副理事长
候拴莲市妇联副调研员
闫月明市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

办公室主任:刘昌平(兼)
办公室副主任:薛东斌市残联副理事长(兼)
薛黎明吕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处长
各县(市、区)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无障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00七年十月八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
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09]78号
【发布部门】吕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7.17
【实施日期】2009.07.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9〕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市人民政府领导的分工作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张九萍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监察、财政、人事、审计工作。

吴志国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政府法制、应急管理、机关事务、行风评议、效能建设、城市建设及城市供热供气、环境保护、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统计、国土资源(土地)、人民武装、人防等工作。

分管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编办、财政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土地)、建设局、审计局、环保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人防办、政务大厅、房产局、园林局、建
筑设计院、城市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投资管理公司、集中收费管理中心、财政稽核中心、资产经营公司(政府采购中心)、会计管理中心(会计管理局、财政支付核算中心)、地方金融企业监事会、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农业担保公司)、会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纠风办、建筑安装总公司。

联系协调单位:决咨委、国税局、地税局、国家统计局吕梁调查队、调查监测中心、银监分局、人行、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农发行、邮储行、信用联社、烟草公司,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财产人寿保险公司驻吕分支机构。

张中生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工业经济、劳动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