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旅行社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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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旅行社业的现状

(一)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旅游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有着巨大的作用,按照中国制定的全国旅游发展规划,以2000 年为基数,到2020 年,旅游业总收入翻三番,将达到36000 亿人民币,占GDP 的8%,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家,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作为六大新兴消费热的行业之一的旅游行业,在今后几年,将存在广阔的发展空间,成为发展势头和规模最快的产业之一,对于城市经济的拉动性以及对于文化和环境的促进作用也日益的显现。

(二)国内竞争

近年来,旅行社的数量不断增加,旅游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了争夺市场份额都把降价作为争夺客源的主要手段甚至是惟一手段。一些旅行社以低价格吸引旅游者和打击竞争对手,其竞争对手则以更低的价格为手段进行报复,致使旅游市场上的旅行社产品价格越来越低,各家旅行社竞相削价,走进了削价竞争的误区,造成旅行社行业处于无序竞争的恶性循环。

(三)国际竞争

一个国家的旅行社业结构是否合理、优化,直接关系到旅行社国际竞争力的强弱。我国旅行社业竞争力的不足,我国除国际、中国、青年三大旅行社外,其他旅行社的集团优势还不十分显著,经济规模还有待培育。另外,我国旅行社的业务范围过窄,多为经营团队旅游、观光旅游,未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国际旅行社的自组能力差,其国际业务多为接待外国旅行社发来的团队。

根据“外资旅行社2007 年7 月1 日起,将取消对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并对外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实行国民待遇。”修改后的《旅行社治理条例》规定:所有国际旅行社都可以经营出境旅游业务,但同时设置了一个质量保证金的门槛;其二,根据ADS 协议的条款,在经营到官方认可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旅游时,旅行社还必须得到签约双方的认可,一些原本有资格经营的国际旅行社被排斥在外;其三,最外边还有一个大围墙,合资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公民的出境旅游。出境旅游业务的开放问题成了一个重要的焦点,形成了政府、内资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多重博弈。

二、当前我国旅行社业存在的问题

(一)大型旅行社没有实现规模经济,其规模优势得不到发挥

大型旅行社在经营中具有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采购、旅游市场拓

展、旅游接待以及资金、信息、人才和抵御风险等多方面的优势,因此,易于实现规模效益。而在我国旅行社行业中,大旅行社的规模效益并不明显,优势也远未得到充分发挥,这主要表现在:

1、一些大型旅行社的业务发展缓慢,虽在竞争中面对众多新的商业机会,自身却处于各种困境中不能好好把握。

2、大旅行社未能在旅游市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即未能平抑市场的过渡竞争,未能起到引导和稳定市场的作用。旅游市场的混乱无序成为困扰我国旅行社业发展和造成旅行社资源浪费的顽症。

3、在旅行社的内部管理方面,一个突出的问题是一些大社内部普遍实行部门承包经营、变相部门承包经营、挂靠经营等,使得部分大型旅行社实际上成为一些业务相对独立的小旅行

社的集合体。在这种格局下,大型旅行社当然发挥不了应有的优势,难以形成规模经济。

(二)中小旅行社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发展可谓举步维艰

就目前我国中小旅行社的总体而言,其特点集中表现在:

1、有限的接待数量和低下的利润水平。在接待数量方面,近年来许多小旅行社处于发展无望而只能勉强支撑的境地。有限的接待量和低利润现象的并存,充分反映了当前中小旅行社经营的艰难局面。

2、网络化、集团化程度低,多数旅行社还没有形成经营网络。真正意义上的旅行社网络和集团较少,旅行社各自为战,业务简单协作,业务伙伴关系不稳定。即使对于己建起网络的联合体或集团,有些规模较小,有些成员单位之间联系不紧密、行政色彩较浓,真正以资产为纽带紧密联系的全国性、区域性旅行社网络和集团还很鲜见。

(三)旅行社恶性价格竞争盛行,市场秩序混乱

由于国际社和国内社的比例失调,造成国内社业务量明显不足,致使许多国内社为谋求生存而违反国家规定超范围经营,直接在海外招揽客源。部分国际社贪图蝇头小利,为国内社代办签证,赚取不义之财。这样做无疑于推波助澜,最终致使许多国内社也开始从事外联和国际旅游接待业务。

旅行社行业市场混乱的另外一个突出表现是:以削价竞争为主的旅行社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由于旅行社的行业壁垒较低,进入行业较容易。近年来,大大小小的旅行社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为招揽顾客,旅行社之间展开低价竞争,有的将团费一降再降,以“零团费”“负、团费” 来吸引游客。为了盈利,就只能通过购物回扣来弥补业务损失。长此以往,不但不会刺激旅游产品质量的改进,而且还会导致质量被忽视。上海春秋国旅董事长王正华认为,我国加入WTO 的预热期是2001年至2003 年,现在预热期己过,我国将全面开放旅游市场,外资旅行社将大量涌入,竞争将更加惨烈,将出现与“狼” 共舞的局面。那时如再一味地以低价去面对竞争,受害的不仅是旅游者,更是旅行社本身。

(四)旅行社产品常遭“克隆” ,经营品种重复雷同

旅行社经营的产品在很大程度上是信息性的产品,它对旅游线路的开发很难形成专利,也正是由于缺乏诸如商标权、专利权这样的进入限制,又无太多技术障碍可供保留和垄断,就使得一些有开发能力的旅行社一旦开发出某种能够迎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众多的中小旅行社便一哄而上,竟相模仿或参与经营。这一方面导致了旅行社经营品种的重复雷同;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有实力的旅行社深度开发产品的积极性。沈阳国际园林旅行社在上个世纪80 年代末就开发出沈阳周边汽车旅游,如本溪关门山、鞍山千山、抚顺大伙房水库、营口跋鱼圈、海边浴自己驾车到这些风景区踩点、和有关人士座谈、搞规划、讲座和培训等,然后宣传打广告,市场投入非常之大。但每开发出一个新产品,过不了多久,各旅行社便一窝峰跟的旅游产品时没有专利保护,导致旅行社的前期投入很大,而其他旅行社不需要任何投入便纷纷模仿,带来的恶果是前期开发投入的旅行社,最后连成本都收不回,因此不愿再开发新的旅游产品。

(五)内部管理缺乏科学性

我国大多数旅行社内部管理缺乏科学性,有些甚至是小作坊式的管理方式,这主要表现在:组织机构呆板,主要以直线制与直线职能制为主;在产品开发、采购、销售、用人等方面缺乏长期的发展战略规划,有的靠相互“卖团” 或“转团”过日子,有的更是靠做“一锤子买卖”,“砸团”的事时有发生;电脑普及与应用率低,服务质量差,质量意识淡薄;在旅游中“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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