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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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投资环境

第一节璧山概况

璧山县位于重庆市以西,东经106 .02'至东经106.20',北纬29.17'至29.53'。东西宽15.5公里,南北长66.5公里,县域面积915平方公里。东邻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界江津区,西连铜梁县、永川区,北接合川区、北碚区。璧山地处重庆西大门,是川东、川北、渝西各县市到重庆的交通要道。1995年7月成渝高速公路开通后,从县城以南15公里的青杠街道上高速公路至重庆(陈家坪),里程为

23公里。

璧山县地质构造属川东南弧形构造带,华蓥山复式背斜中的温塘峡背(东山)与沥青峡背斜(西山)之间。据清同治四年《璧山县志》载:璧山“形如柳叶,四壁皆山,外高中平”。境东有缙云山,西有巴岳山,东山、西山为天然屏障,海拔分别在500-810米和500-885米之间,两山夹一槽,中部系丘陵地带,海拔在270-400米之间。东西山面积约16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7.6%,丘陵面积753平方公里,占82.4%。县域地表水属外流水系,有大小溪河75条。其中,璧南河系长江一级支流,全长73.1公里,在江津区油溪镇注入长江;璧北河全长37公里,在北碚区澄江镇注入嘉陵江;梅江河流经璧山西部各乡镇,全长53公里。境内植物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自然植被以常绿针叶林为主,竹林次之。常绿针叶林以马尾松为主、杉柏为辅。森林面积329799亩,县城公共绿地面积164416平方米。

璧山县地处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具有春旱、夏热、秋迟、冬暖、无霜期长以及风速小、湿度大、日照少、云雾绵雨多的特点。年平均气温18.3℃,极端最高气温39.7℃,极端最低气温2.3℃;年平均降雨量1231.2mm;年平均日照时数911.5小时;年平均风速1.6米/秒;年平均相对湿度80%;年平均无霜期337天。

第二节历史沿革

在五千年前,璧山就已有先民劳动生息。春秋战国时,县境为巴国地。周慎觐王五年(公元前316年),秦灭巴。周赧王元年(公元前314年),秦置巴郡江州县,今县域为江州县属地。据清同治4年《璧山县志》载:璧山“禹贡梁州之域,周为巴子国地,秦灭巴置巴郡为巴郡地,汉为巴郡地属益州,三国属蜀汉,晋为巴郡地属梁州,宋齐俱为巴郡地属益州,隋为巴江津二县地属渝州”。两汉时期,璧山境内经济发展已呈较高水平,来凤就设有驿站,成为成都至重庆的交通要道。东汉时期,璧山境内就已流行雕刻精美的画像石棺作为墓葬方式。

璧山自唐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建县。据唐《元和郡县图志》(公元806年)记载:“壁山县,本江津、万寿、巴三县地,……川中有一孤山,西北二面险峻,东南面稍平,土人号为重壁山,至德二年(公元757年)置县,因山为名。”唐置县时,隶属渝州,其时县域包括今县境全部及今永川市、沙坪坝区含谷镇、北碚区澄江镇。

唐大历十一年(776年),分壁山县西南部分地置永川县。北宋崇宁元年(1102年),渝州改名恭州,壁山县隶属恭州。南宋淳熙十六年(1189年),升恭州为重庆府,壁山县属之。元初,壁山县屡遭兵灾。元朝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以壁山“地广人稀”并入巴县。

明成化十九年(1483年),复置壁山县,属重庆府,清康熙元年(1662年),以“户口尚少,停壁山县铨,以永并治之”(即由永川县代管)。清雍正七年(1729年),复置壁山县,改名“壁山”为“璧山”,隶属川东道重庆府。

民国3年(1914年),璧山县属四川省东川道。民国17年撤销道,直属四川省。民国25年(1935年),四川省下设行政督察区,璧山县属四川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1949年12月1日璧山县解放,属川东区巴县行政专员公署管辖。是年12月20日,巴县行政专员公署改驻璧山,更名璧山行政专员公署。1951年4月,璧山专署迁至江津,改名江津专区,属之。1960年江津专署迁往永川。1968年,江津专区更名江津地区,璧山县属江津地区。1981年,江津地区更名为永川地区,璧山县属永川地区。1983年4月1日,永川地区与重庆市合并,璧山县属重庆市辖。1997年重庆设立直辖市,璧山县隶属重庆市。

唐置璧山县时,县署在今璧城街道。清雍正七年复置璧山县制时,因县城残破,衙署无存,短时寄治来凤驿。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县令奉文在今璧城重建。此后,民国时的县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一直在今璧城街道。

第三节行政区划

宋《元丰九域志》记载:“璧山,州西一百里,三乡、双溪、多昆、含谷、王来、依来五镇。”

清同治《璧山县志》记载:“明成化十九年复置璧山县后,全县分为十里百甲,龙溪、普安、燕平、磨滩、壁山、水东、枫香、横山、登云、沙山为县十里。”

清初,全县改编为二里十三甲。乾隆二十四年(1795年),巴县缙云山(包括北温泉)以西之西祥里(后更名为依来里)划归璧山,全县便有磨滩里(福禄里,简称福里,在县中部)七甲,登云里(简称登里,在县南部)六甲,西祥里(依来里,简称依里,在县北部)八甲,共三里二十一甲。

清光绪初年,全县辖三里37场5段。

民国初年,县仍沿袭清末的行政区划,实行里、甲制。

民国4年(1915年),增设临江场,全县行政区划改为38场5段。

民国24年(1935年),试行新县制,全县行政区划为3个区,40个联保和1个试验乡。

1949年12月1日,璧山解放。县人民政府决定,全县行政区划为6个行政区,第一至第六区区政府分别驻城中镇、大兴乡、来凤乡、丁家乡、大路乡、八塘乡。

经过1952年、1953年、1955年、1956年、1958年、1977年、1978

年数次变更后,到1980年3月,全县行政区划为7个行政区(大路、八塘、城郊〈后改名甘棠〉、大兴、正兴、来凤、丁家等七区),1个区级镇(璧城镇),1个乡级镇(来凤镇),38个公社。

1985年将人民公社改为乡。1994年“撤区并乡建镇”调整为20镇6个乡。

2003年行政区划调整为两个街道、10镇、1乡。即璧城、青杠2个街道和丁家、三合、广普、正兴、大兴、河边、福禄、七塘、八塘、大路等10个镇及健龙乡。全县计34个居民委员会,151个村民委员会。城镇建成区面积21.6平方公里,县政府驻地璧城街道,城区面积8平方公里。

2010年行政区划调整后,为现在的六个街道、9镇。即璧城、璧泉、青杠、来凤、丁家、大路六个街道和大兴、正兴、八塘、七塘、河边、福禄、广普、三合、健龙等9个镇。

第四节人文风貌

璧山史称“巴渝名邑”,历史悠久,地灵人杰,历史上曾出过“双状元”、“六翰林”。古时就有“璧山八景”,即“金剑晴雪”、“东林晓钟”、“觉院夜雨”、“茅莱仙境”、“圣灯普照”、“虎峰马迹”、“凉伞云遮”、“石泉凝脂”。

璧山全县共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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