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考核及薪资计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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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考核及薪资计算方案
总则:业务员工资=年薪+奖励-扣罚+补贴
一.年薪用计提的方式进行计算,计提出的金额包含除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按政策相关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和补贴以外的所有费用:
1.1根据上年度业务员的个人掌握的客户资源、销售业绩
和业务能力等,分为A.B.C三类。
A类:业务员本年度回款目标值为500万元。
年薪=Sa1*1.5%+Sa2*1.6%+Sa3*1.8%+Sa4*2.0%+Sa5*2.2% Sa1:年度回款资金300万元以下部分(Sa1≤300万元)Sa2:年度回款资金3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
Sa3:年度回款资金500万元至800万元部分
Sa4:年度回款资金8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
Sa5:年度回款资金1000万元以上部分
B类:业务员本年度回款资金目标值为400万元
年薪=Sa1*1.5%+Sa2*1.6%+Sa3*1.8%+Sa4*2.0%+Sa5*2.2%
Sb1: 年度回款资金300万元以下部分(Sb1≤300万元)Sb2: 年度回款资金3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
Sa3: 年度回款资金500万元至700万元部分
Sa4: 年度回款资金700万元至900万元部分
Sa5: 年度回款资金900万元以上部分
C类:业务员本年度回款资金目标值为150万元,不超过
150万元部分不计提成。保底月薪1800元
年薪=1800*12+Sc1*1.6%+Sc2*1.8%
Sc1:年度回款资金150万元至300万元
Sc2:年度回款资金300万元以上部分
1.2年薪的基本发放:
A类业务员:一季度每月预发3000元
B类业务员:一季度每月预发2500元
C类业务员:每月发放1800元,超150万元计提部分以年终奖的形式,来年年初一次性发放。
补充说明:每季度根据上季度业务员实际业绩进行调整下季度的预发工资额度。
1.3、计提超额部分的奖励发放:
A、B类业务员超额计提部分的奖励发放:
1.3.1、在4月5日前根据前一季度的计提总额—全部已支付部分的剩余额情况支付第1季度的计提剩余总额的不超30%;
1.3.2、在7月5日前根据前2个季度的计提总额—全部已支付部分的剩余额情况支付第1、2季度的计提剩余总额的不超30%;
1.3.3、在10月10日前根据第1--3季度的计提总额-全部已支付部分的剩余额情况支付前3个季度的应得计提剩余总额的不超30%;
1.3.4、剩余总额(全年的计提总额—全部已支付部分+额外奖励+特别奖励-特别扣罚)以年终奖的形式,在来年年初一次性发放。
二、额外奖励:
为鼓励销售LED产品,销售产品的回款资金额外奖励按0.2%另计计提(从销售的总费用中支出)。C类业务员年度回款资金在150万元以内不计算本奖励。额外奖励年终总结算,归并于年终奖发放。
三、奖励
业务员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奖励如下:
3.1、A类业务员本年度回款资金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10000元,超过800万元,一次性奖励12000元,超过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15000元。
3.2、B类业务员本年度回款资金超过400万元,一次性奖励5000元,超过700万元,一次性奖励10000元,超过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15000元。
3.3、C类业务员本年度回款资金超过300万元,一次性奖励5000元,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10000元,超过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15000元。
四、扣罚:
业务员目标值未完成,扣罚如下:
4.1、A类业务员本年度回款资金不足目标的90%(450万
元),扣罚5000元;
4.2、B类业务员本年度回款资金不足目标的90%(360万元),扣罚5000元;
4.3、业务员必须按照所签订合同的付款时限,追收客户的款项,客户未按期付款时,从第四个月开始进行扣罚(超过3个月,不足4个月的):扣罚额度为超期应收款项的0.2%,如果还延期,每拖延一个月加扣0.1%的扣罚(处罚部分不予退回)
五、补贴:
5.1、A类业务员的手机话费统一按150元/月报销,B类业务员的手机话费统一按120元/月报销,C类业务员的手机话费统一按100元/月报销。
5.2、鼓励业务员私车公用,有私家车的A类业务员每月补贴500元,B类业务员每月补助400元,C类业务员每月补助300元。在市内洽谈业务,原则上不再申请部门用车。
5.3、市内洽谈业务,公交车费实报实销;
5.4、跨省业务按照相关出差标准补贴;
六,考核:
每半年对全部业务员进行综合考核,实行末尾淘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