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素制品环保加工验收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名称:碳素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自贡市民福碳素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录
1 验收项目概况 (1)
2验收监测依据 (4)
3工程建设情况 (5)
4 主要污染源及其治理措施 (9)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评批复 (12)
6 验收监测标准 (14)
7 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 (15)
8 验收监测内容 (16)
9 验收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及环保设施处理效率分析结果 (17)
10环境管理检查 (19)
11 结论与建议 (21)
附表
附表1 三同时表
附图
附图1 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3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4 项目环保设施图
附件
附件1 自贡市大安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自贡市民福碳素有限公司碳素制品加工项目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大环准许[2016]29号,2016年8月9日
附件2 项目立项文件
附件3 房屋借用协议
附件4 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1 验收项目概况
1.1项目基本情况
自贡市民福碳素有限公司位于大安区凉高山街斑竹林居委会8组229号,是一家专门从事碳素制品加工制造和销售的厂家。2009年,公司借用场地,对旧厂址房屋改造后作为生产、生活办公用房,建成一条年产碳素制品40吨的生产线。
2016年5月自贡市民福碳素有限公司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6年5月编制完成《自贡市民福碳素有限公司碳素制品加工项目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6年8月9日自贡市大安区环境保护局以大环准许[2016]29号文对该项目环评登记表进行了批复。
目前,该项目主体设施和与之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生产工况满足验收监测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2018年7月,自贡市民福碳素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工作。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结合现场勘查和了解的情况,并根据经审批后的《自贡市民福碳素有限公司碳素制品加工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环评批复编写了该项目验收监测方案。2018年8月2日-3日,四川省中环博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验收监测方案要求实施了现场验收监测。2018年8月,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监测及调查的基础上,编写完成了《自贡市民福碳素有限公司碳素制品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见表1-1
表1-1 项目基本情况表
1.2项目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自贡市民福碳素有限公司碳素制品加工项目”主体工程、辅助设施、环保设施完成情况。
1.3验收监测内容
本项目验收监测主要内容:
(1)项目废气排放监测;
(2)项目废水排放检查;
(3)项目厂界噪声监测;
(4)固废处置情况检查;
(5)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应急预案检查;(6)环境管理检查;
2验收监测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2.2《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
2.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令);
2.4《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用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家环保总局,环函[2002]222号,2002年8月21日);
2.5四川省环保局转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用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四川省环保局,川环函[2002]301号);
2.6《关于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川环发[2003]001号,2003年1月7日);
2.7《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川环发[2003]56号);
2.8《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总站验字[2005]188号);
2.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川环发[2006]61号);
2.1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12《自贡市民福碳素有限公司碳素制品加工项目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6年5月
2.13自贡市大安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自贡市民福碳素有限公司新建碳素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
登记表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大环准许[2016]29号,2016年8月9日
3工程建设情况
3.1 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自贡市大安区凉高山街斑竹林居委会8组229号,本项目为借用场地,项目南侧为叶家沟路,隔路有空房,项目西南侧为自贡市鸿川金属包装桶厂,项目东南侧为大禹密封厂房,东侧为思味多食品厂房,西侧为空房,北侧为农田。
3.2建设内容
3.2.1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自贡市民福碳素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碳素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自贡市大安区凉高山街斑竹林居委会8组229号
建设性质:新建(补评)
建设规模:项目建成一条年产碳素制品40吨的生产线。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8人,年工作300天;一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
3.2.2工程投资及建设内容
3.2.2.1工程投资
建设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为800万元,环保设施投资为16万元,占总投资的2.0%;本项目实际总投资800万元,环保设施投资1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0%。
3.2.2.2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环评拟建与实际建设对照见表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