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收费制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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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排污费的征收
(一)收费标准确定的原则 污染治理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污染防治的要求 经济、技术条件 排污者的承受能力
(二)水与大气污染物的收费标准 及计算
1、污染当量的确定 污水、废气排污费是按污染物的种
类、数量以污染当量为单位实行总 量排污收费。
以大气污染物为例,1污染当量 =0.95kgSO2=16.7kgCO2=……=2.18k g烟尘。
污水排污费计算方法为:污水排污费 收费额=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 当量数之和。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 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 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 准排污费。
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方法为:某污 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 (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 克)。排污费计算方法为:废气排污费征 收额=0.6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 和。量计算征收,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 为0.6元。
第二十四条 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 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 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
3、对环境噪声污染超标,且干扰他人正常生 活、工作和学习的,计征噪声超标排污费。
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暂不征 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4、对没有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 或场所,或者贮存、处置设施或场所不符 合环保标准的,计征固体废物排污费。
三、征收排污费对象
(一)主体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
体工商户。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
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 缴纳排污费。
(二)排污费征收项目
1. 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计征排 污费。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 污染源暂不征收废气排污费。
2. 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缴纳排污费。
也就是说它们所产生的污染危害和所需的 处理费用是基本相等的。废气的每一污染 当量收费单价是以大气中主要污染物烟尘、 二氧化硫为基准,按照上述类似的方法计 算出的,收费单价为0.6元。
污水污染当量值是以污水中1千克 最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为 一个基准污染当量,再按照其它污 染物的有害程度、对生物体的毒性 以及处理的费用等进行测算,并与 COD进行比较,分别得出其它污 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第四节排污收费制度
一、概念
是指环保部门对向环境排放污染物 或者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按 照所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 浓度,征收一定的费用。
二、新的排污收费制度的特点
1. 将超标单因子收费改为总量多因子收费; 2. 适当提高排污收费标准; 3. 发挥排污收费促进减少排污和筹集资金两
方面作用; 4. 兼顾企事业单位的承受能力; 5. 简便易行并具有较低的操作成本。
1、计算排放量 COD:450毫克/升×10000t=450000克
氨氮:50毫克/升×10000t=500000克
2、计算污染当量数
COD:克÷1000
Fra Baidu bibliotek
4500
氨氮:500000克÷800
625
3、计算收费额
由于COD超标,氨氮未超标,二种污染物要分别计算。
实践中一般是环境监察机构根据审核合格 的《排污申报登记表》或《排污变更申报 登记表》,于每月或每季内,对排污者每 月或每季的实际排污情况进行调查与核定。 在每月或每季终了后7日内向排污者发出 《排污核定通知书》。排污者对核定结果 有异议的,可在接到《排污核定通知书》 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核,环境监察机构应自 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并将决定送达排污者。
这种以污染当量总数乘单一收费单价计算 排污费的收费标准体系,操作简单、方法 统一,便于使用计算机征收排污费,特别 是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只须公布收费单价, 不必一一调整每种污染物的收费标准,为 今后排污收费标准的调整提供了便利条件。
例如:某企业每月排放污染水10000吨,COD浓度450毫 克/升,氨氮浓度50毫克/升。COD排放标准限值为 300毫克/升,氨氮排放标准限值为120毫克/升。
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污染当量值(千克) 1.总汞0.0005 2.总镉0.005 3.总铬0.04 4.六价铬0.02 5.总砷0.02 6.总铅0.025 7.总镍0.025 8.苯并(a)芘0.0000003 9.总铍0.01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 污染当量值
类型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场 1.牛0.1头 2.猪1头 3.鸡、鸭等家禽30羽 4.小型企业1.8吨污水 5.饮食娱乐服务业0.5吨污水 6.医院消毒0.14床2.8吨污水
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污染当量值(千克)1.二氧化硫0.95 2.氮氧化物0.95 3.一氧化碳16.7 4.氯气0.34 5.氯化氢10.75 6.氟化物0.87 7.氰化氢0.005
污水的每一污染当量收费单价是根据污染 治理设施的固定资产折旧、能耗、物耗、 维修、管理费用、人工费用等进行测算后, 得出COD的平均治理成本为每千克0.66元, 按照排污费略高于污染治理成本的原则, 每千克COD的收费单价确定为0.7元。因为 1千克COD是一个污染当量,所以每一污 染当量收费单价为0.7元。
三、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核定
1. 排污者向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申报排放污染 物的种类、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2. 环保部门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 量进行核定,并书面通知排污者。
3. 排污者有异议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 内,可以向发出通知的环保部门申请复核, 环保部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 复核决定。
2、排污收费计算
将每个排放口排放的每种污染物的排放 量换算成污染当量数,再把所有的污 染物当量数相加,得出该排放口总污 染当量数,用总污染当量数乘污染当 量收费单价,即得出应交纳的排污费 额。
考虑到排污者的承受能力和环境监 测水平,目前的规定是同一污水或 废气排放口征收排污费的污染物种 类总数不超过3个,污水、废气每 一污染当量的收费单价分别为0.7 元和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