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销售提成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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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提成管理试行办法
为了更好的推进公司的正常的业务运转,进一步拓展公司对外的节目制作、招商宣传业务,充分调动主要业务人员的积极性,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销售提成管理办法。
本办法针对公司的总经理、业务部、新闻中心的全体人员。现将公司的大型商业活动、新闻、宣传片、纪录片、影视制作等项目提成办法规定如下:
一、关于提成计提基准的核定办法
公司所有业务项目提成的计提基准均为按项目核算的该项目的利润总额。所有项目的利润总额均为该项目的收入扣除和其相关的人工劳务费(包括但不限于参与人员工资、差旅费、交通及食宿补贴及其他派工费等)、制作成本及采购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制作费、物料采购费、场地费、设备租赁费等)、客户销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介佣金、业务招待费、公司产品赠送等)、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净利润额。
二、关于提成支付时间点的确定办法
公司所有业务项目提成的支付时点统一为:收入全额回款后50天内支付(每月1-31日为计提周期,下月20日前随工资支付)。
三、销售业务提成的具体计算办法
(一)大型商业活动项目
大型商业活动项目按项目利润总额的30%提取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小组内进行分配,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发放。
(二)商业演出项目
个人承接的商业演出的承揽,按项目利润总额的25%提取给项目负责人,
公司承接的商业演出无提成的提取,但总经理会根据项目小组的介入程度和参与强度给予不超过项目利润总额15%的活动经费。
(三)新闻、宣传片、纪录片项目
个人承接的各类宣传片、纪录片的制作,按标的额的25%提取给项目的承接人,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发放。
公司承接的各类宣传片、纪录片的制作无提成的提取,但董事长会根据项目小组的介入程度和参与程度给予不超过项目总利润额的15%的活动经费。
各类宣传片、纪录片的制作按分集数,提取相应的稿费给主要的项目承接人,每集1000元;单个项目3000-5000元。并报董事长
审批发放。
(四)大型影视制作
1、大型影视制作和租赁项目区别个人承接和公司承接、外包项目按不同计提比例进行提成的提取。
2、个人承接的大型影视制作和租赁业务,按项目利润总额的10%提取并支付提成。
3、公司承接的大型影视制作和租赁无提成的提取。
4、外包项目按项目总额的10%提取回扣。
以上项目的提成方案包董事长审批后发放。
七、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董事长签发之日起执行。
山西香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