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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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结合国家、省、市关于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部署和要求,通过改革创新,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增加资金有效供给,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化“零”为“整”,集中财力,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并优先保障民生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今明两年目标:盘活各领域财政沉淀资金取得明显进展,初步建立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强化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障能力。
“十三五”目标: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更加成熟,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财政部门统一分配,做到预
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促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完成全市“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持。
(三)主要原则。
1.全面统筹。通过统筹使用各类资金、盘活用好结转结余资金、加快预算资金下达执行等,构建起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总体框架。
2.分层推进。以项目、科目、部门、政府预算体系、跨年度预算、各类收入、增量与存量、编制与执行等为切入点,有序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
3.远近结合。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目前预算执行偏慢、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突出问题,把盘活的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又要着眼长远,进一步加大各类资金整合力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
4.改革创新。既要善于总结和推广已有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用改革创新方法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又要通过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促使各级政府和部门主动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5.依法依规。既要严格按照预算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又要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及授权情况,根据本地实际先行先试,修改
完善相关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项目资金的统筹使用。
1.做好项目前期准备。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预算一旦批复或下达,资金就能实际使用。(牵头单位:市直项目主管部门;推进时间:长期推进)
2.加快项目预算批复和下达。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批复、下达并拨付资金。加快据实结算项目下达进度,一般采取当年列入部门预算或上半年预拨、下年清算的方式。强化年度预算理念,项目跨年度实施的,要按照中期财政规划的要求,将资金需求分年编制和下达预算。(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项目主管部门;推进时间:长期推进)
3.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实时跟踪了解项目执行情况,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同级财政可按一定比例收回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项目主管部门;推进时间:长期推进)
4.强化项目库管理。结合中期财政规划,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项目库在专项资金管理
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对没有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一般不得安排预算;规范项目设置,做实做细项目库,全面反映项目的执行单位、历年预算安排、结转结余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实施项目全周期滚动管理,逐步完善项目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项目主管部门;推进时间:长期推进)
5.修订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对现行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和使用绩效进行全面评估,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统筹使用、提高绩效的原则,修订和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牵头单位:市财政局;推进时间:2016年)
(二)推进重点科目资金的统筹使用。重点推进科技、教育、农业、节能环保、医疗卫生等重点科目资金的统筹,既要统筹安排当年预算资金,也要加快消化历年结转结余资金。
1.推进科技资金优化整合。建立科技资金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议事规则,统一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将目前分散在各部门的科技类专项资金集中统一管理。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由专业机构负责项目的受理、评审、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市经信委等相关部门;推进时间:2016年)
2.推进教育资金优化整合。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优化各级政府教育资金支出方向。统筹优化市级教育专项资金支出,建立市级综合奖补制度,对各地区履行事权和支出责任、落实中期财政规划和教育五年规划纲要、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提升办学质量等工作情况,实施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并实行综合奖补。新增教育经费主要向贫困、民族等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推进时间:2016年)
3.推进节能环保资金优化整合。按照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市政府确定的重点节能环保工作部署,梳理市级现有节能环保领域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优化为节能减排、环境监测监察、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修复治理、生态恢复保护等六大类。建立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机制,增强节能环保领域内不同专项资金间的统筹使用力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推进时间:2016年)
4.推进涉农资金优化整合。将市本级涉农专项资金按照农业生产发展、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
村社会发展、扶贫开发等重点领域进行优化整合。资金采取砍块分配为主、项目审批为辅的方式。采取因素法(农业人口、产业优势、规模及绩效考核结果等)切块下达、项目库建设、归并性质相近资金等措施,优化涉农资金管理方式。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要按照国家、省、市的农业发展政策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优化项目安排,创新涉农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等涉农资金管理部门;推进时间:2016年)
5.推进医疗卫生资金优化整合。逐步将医疗卫生领域资金整合为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三大类。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并实行统一管理。加快推进计划生育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整合,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基本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计划生育、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推进时间:长期推进)
6.推动修订重点支出挂钩相关政策规定。在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重点领域支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