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及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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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应纳税额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本期免税额 12 13 14
二、 税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 款 计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算
应纳税额合计 本期预缴税额 本期应补(退)税额
15
16 17=1213 18 19=1718 —— —— ——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十)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 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 ,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填写本栏次。 (十一)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写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含支持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 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 本栏次由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填写。
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 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 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 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 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计量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单位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从业人员(X) 工业 营业收入(Y) 营业收入(Y) 建筑业 资产总额(Z) 从业人员(X) 批发业 营业收入(Y) 从业人员(X) 零售业 营业收入(Y) 从业人员(X) 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 从业人员(X) 仓储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万元 人 Y≥30000 X≥200 3000≤Y<30000 100≤X<200 200≤Y<3000 20≤X<100 Y<200 X<20 万元 人 Y≥20000 X≥1000 500≤Y<20000 300≤X<1000 100≤Y<500 20≤X<300 Y<100 X<20 万元 人 Y≥40000 X≥300 5000≤Y<40000 50≤X<300 1000≤Y<5000 10≤X<50 Y<1000 X<10 万元 人 Z≥80000 X≥200 5000≤Z<80000 20≤X<200 300≤Z<5000 5≤X<20 Z<300 X<5 万元 万元 Y≥40000 Y≥80000 2000≤Y<40000 6000≤Y<80000 300≤Y<2000 300≤Y<6000 Y<300 Y<300 万元 人 Y≥20000 X≥1000 500≤Y<20000 300≤X<1000 50≤Y<500 20≤X<300 Y<50 X<20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实行背景
小型微利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 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繁荣市场、促 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 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党 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小型微利企业 的发展,在税收政策上,出台了一系 列优惠政策,扶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 展。
2014年10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 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 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122号 ), 对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一是要持续广泛宣传, 营造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良好舆论 环境;二是要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小微企 业享受税收优惠提供便利;三是要利用工 作督导和绩效考核手段,为落实小微企业 优惠政策提供组织保证。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本期数
项 目 栏次 应税货物 及劳务 应税 服务
本年累计
应税货物 及劳务 应税 服务
(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含税销售额
1
2 3 4(4≥5) 5 6=7+8+9 7 8 9 10(10≥1 1) 11 —— —— —— ——
一、 计 税 依 据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 税劳务的纳税人(如生产 <50万元 制造企业)
其他企业(如商业企业) <80万元
高于上述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 十二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 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 居民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 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 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万元。 ★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 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十二)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填写销 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 的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和未达起征点政策的免税销售额。 (十七)第14栏“本期免税额”:填写纳税人 本期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6栏“免 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重点关注
1.什么样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 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 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 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 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或营业额 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可以享受免 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
重点关注
4.个体工商户能否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 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废止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 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号)中起征点以下 个体工商户不允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个体工商户可按照《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规 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给予小微企业更多的选择权,便于小微企业自 由选择不同的商务对象,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重点关注
2.对于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如何确定享受优 惠政策的纳税人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Biblioteka Baidu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 号)明确,对于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 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 (含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重点关注
3.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 如何适用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兼有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 既属于增值税纳税人,又属于营业税纳税人,为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 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 年第57号)明确,纳税人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 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分别享受月 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 税和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 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重点关注
6.本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 项的公告》(2014年第58号)中对《增值税纳税 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6栏“免税销售 额”的填报内容进行了细化,新增了“小微企业 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 免税销售额”三项,由纳税人根据其所享受的免 税政策分项填报。在“税款计算”栏目中,新增 了“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 达起征点免税额”栏次,由纳税人根据当期免税 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计算填写。
重点关注
5.已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缴纳代开增值 税专用发票税款的小微企业,如何享受小 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为最大限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明确,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 发票缴纳的税款,在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全 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 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14‟71号):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 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 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 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 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收营业税。
培训内容
一、小微企业的不同定义 二、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及纳 税申报 三、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纳 税申报
培训内容
一、小微企业的不同定义
小微企业不同定义
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划分 标准不同,二者也不同于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中的小型、微型企业 。 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 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生产经营规模和财务会计核算 健全程度,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有年度应纳税 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
从业人员(X)
邮政业 营业收入(Y)
人
万元
X≥1000
Y≥30000
300≤X<1000
2000≤Y<30000
20≤X<300
100≤Y<2000
X<20
Y<100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企业类别 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 服务收入(连 续12个月) <500万元 纳税人类别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十八)第15栏 “小微企业免税额”:填写 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免 税额,免税额根据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 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十九)第16栏 “未达起点免税额”:填写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含支 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免 税额,免税额根据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 额”和征收率计算。
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 为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 策,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 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 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 附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中,增设“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 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免税额” 、“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等 栏次。 二、本公告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 税销售额 (二)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 含税销售额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 税销售额 (三)免税销售额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其他免税销售额 (四)出口免税销售额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 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培训内容
二、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及纳 税申报
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 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13]52号): 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 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 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 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 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 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 暂免征收营业税。
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 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 年第57号 ):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 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 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 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 税或营业税。
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 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 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 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 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 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 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四、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 税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 款 计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算
应纳税额合计 本期预缴税额 本期应补(退)税额
15
16 17=1213 18 19=1718 —— —— ——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十)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 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 ,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填写本栏次。 (十一)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写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含支持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 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 本栏次由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填写。
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 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 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 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 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计量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单位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从业人员(X) 工业 营业收入(Y) 营业收入(Y) 建筑业 资产总额(Z) 从业人员(X) 批发业 营业收入(Y) 从业人员(X) 零售业 营业收入(Y) 从业人员(X) 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 从业人员(X) 仓储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万元 人 Y≥30000 X≥200 3000≤Y<30000 100≤X<200 200≤Y<3000 20≤X<100 Y<200 X<20 万元 人 Y≥20000 X≥1000 500≤Y<20000 300≤X<1000 100≤Y<500 20≤X<300 Y<100 X<20 万元 人 Y≥40000 X≥300 5000≤Y<40000 50≤X<300 1000≤Y<5000 10≤X<50 Y<1000 X<10 万元 人 Z≥80000 X≥200 5000≤Z<80000 20≤X<200 300≤Z<5000 5≤X<20 Z<300 X<5 万元 万元 Y≥40000 Y≥80000 2000≤Y<40000 6000≤Y<80000 300≤Y<2000 300≤Y<6000 Y<300 Y<300 万元 人 Y≥20000 X≥1000 500≤Y<20000 300≤X<1000 50≤Y<500 20≤X<300 Y<50 X<20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实行背景
小型微利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 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繁荣市场、促 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 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党 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小型微利企业 的发展,在税收政策上,出台了一系 列优惠政策,扶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 展。
2014年10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 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 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122号 ), 对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一是要持续广泛宣传, 营造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良好舆论 环境;二是要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小微企 业享受税收优惠提供便利;三是要利用工 作督导和绩效考核手段,为落实小微企业 优惠政策提供组织保证。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本期数
项 目 栏次 应税货物 及劳务 应税 服务
本年累计
应税货物 及劳务 应税 服务
(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含税销售额
1
2 3 4(4≥5) 5 6=7+8+9 7 8 9 10(10≥1 1) 11 —— —— —— ——
一、 计 税 依 据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 税劳务的纳税人(如生产 <50万元 制造企业)
其他企业(如商业企业) <80万元
高于上述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 十二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 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 居民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 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 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万元。 ★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 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十二)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填写销 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 的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和未达起征点政策的免税销售额。 (十七)第14栏“本期免税额”:填写纳税人 本期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6栏“免 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重点关注
1.什么样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 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 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 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 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或营业额 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可以享受免 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
重点关注
4.个体工商户能否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 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废止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 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号)中起征点以下 个体工商户不允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个体工商户可按照《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规 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给予小微企业更多的选择权,便于小微企业自 由选择不同的商务对象,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重点关注
2.对于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如何确定享受优 惠政策的纳税人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Biblioteka Baidu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 号)明确,对于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 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 (含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重点关注
3.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 如何适用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兼有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 既属于增值税纳税人,又属于营业税纳税人,为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 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 年第57号)明确,纳税人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 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分别享受月 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 税和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 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重点关注
6.本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 项的公告》(2014年第58号)中对《增值税纳税 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6栏“免税销售 额”的填报内容进行了细化,新增了“小微企业 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 免税销售额”三项,由纳税人根据其所享受的免 税政策分项填报。在“税款计算”栏目中,新增 了“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 达起征点免税额”栏次,由纳税人根据当期免税 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计算填写。
重点关注
5.已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缴纳代开增值 税专用发票税款的小微企业,如何享受小 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为最大限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明确,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 发票缴纳的税款,在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全 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 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14‟71号):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 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 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 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 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收营业税。
培训内容
一、小微企业的不同定义 二、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及纳 税申报 三、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纳 税申报
培训内容
一、小微企业的不同定义
小微企业不同定义
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划分 标准不同,二者也不同于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中的小型、微型企业 。 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 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生产经营规模和财务会计核算 健全程度,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有年度应纳税 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
从业人员(X)
邮政业 营业收入(Y)
人
万元
X≥1000
Y≥30000
300≤X<1000
2000≤Y<30000
20≤X<300
100≤Y<2000
X<20
Y<100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企业类别 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 服务收入(连 续12个月) <500万元 纳税人类别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十八)第15栏 “小微企业免税额”:填写 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免 税额,免税额根据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 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十九)第16栏 “未达起点免税额”:填写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含支 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免 税额,免税额根据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 额”和征收率计算。
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 为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 策,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 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 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 附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中,增设“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 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免税额” 、“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等 栏次。 二、本公告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 税销售额 (二)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 含税销售额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 税销售额 (三)免税销售额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其他免税销售额 (四)出口免税销售额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 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培训内容
二、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及纳 税申报
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 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13]52号): 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 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 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 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 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 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 暂免征收营业税。
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 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 年第57号 ):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 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 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 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 税或营业税。
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 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 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 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 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 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 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四、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