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的职能配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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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的职能配置方案
一、主要职责
市供销社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
(二)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及上级社有关合作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新建改造基层供销社、参与组织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构建为农服务平台。
(三)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归口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和再生资源回收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指导归口涉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四)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和防汛救灾物资等商品的储备。
(五)行使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负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所属企业进行监管。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归口专业合作社组织和全体社员、以及其他归口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归口工业企业的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等工作。
(七)代表本区域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的活动,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交流活动。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职能调整
市供销社实行社企分开。市供销社行使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出资额依法享受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对社办企业、归口企业进行监管和政策指导。市供销社所属企业是独立的法人实体。鉴于供销社资产性质的特殊性,本级社有经营性资产授权所属企业*市供销(集团)总公司营运。市供销社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体制创新,坚持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供销社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掌握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主要工作动态,协助社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社务工作;负责社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信息、宣传、联络工作;负责社机关综合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的职业技术培训、管理本系统员工技术考核、职称
评聘工作;负责社机关及归口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信访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社机关离退休人员和本系统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资财管理科(社有资产管理科)
负责社机关的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负责社有资产营运的监管,保障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社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工作。
(三)组导业务科
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重要农资商品和农产品购销政策;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棉花的储备,适时调控市场;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归口企业、基层社的现代营销网络建设和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开拓农村市场;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和监管工作;参与组织兴办农村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指导归口涉农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归口企业的统计、物价、计量、商标、经济合同、项目申报及机构审批前置管理等工作。
(四)科技工业科
负责本系统科技、工业、技术改造工作;指导本系统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本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及协调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供销社机关核定事业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股)级职数6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