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岗位廉洁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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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岗位廉洁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

按照集团《关于开展梳理各岗位廉洁风险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廉洁风险防控对企业健康发展的保障作用,拟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岗位廉洁风险点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排查范围:院属各单位、院总部各职能部门。

二、排查步骤

1、全面排查廉洁风险点

总部各部门与院属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重点围绕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各级领导班子人员、人事、财务、资产、设备物资、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等)、重点领域(“三重一大”决策、招投标、业务外包、薪酬管理、选人用人、营销采购、财务管理、境外业务等)等业务事项,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查找梳理廉洁风险点,填写《岗位廉洁风险清单》。

2、制定廉洁风险防控措施

总部各部门与院属各单位要针对排查出来的廉洁风险点,从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批准制度、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制度、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等方面,研究制定防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及具体岗位,做好监督执行和动态管理,防止“两张皮”。

三、排查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与防控,就是要针对权力运行中的薄弱环节,进行主动预防和超前防范,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通过本次排查工作,切实做到知风险、防风险,进一步增强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意识。

2、按时报送。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工作,认真填写《岗位廉洁风险清单》,经签字盖章后于11月30日前报送。同时,请于8月15日之前,将此项工作的联系人报送院纪检监察部。

纪检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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