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清理核查整改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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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清理核查整改工作汇报
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清理核查工作以来,我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亲自主持召开全区清理核查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发动,期间深入到各镇、街办督查、调度,保证了全区清理清查工作的开展。

全市计划生育清理核查工作结束后,区委、区政府专题听取了全区清理核查工作汇报,认真研究了清理核查的数据、情况,分析了清理核查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

具体整改意见如下:
一、认真剖析原因,高度重视清查结果。

在这次清理核查活动中,我区共清理出漏管育龄妇女×××人(其中含微机信息漏登、实际纳入管理×××人),清理瞒漏报×人,错报××人,应落实节育措施××人,超生应处理未处理×人,处理不到位×人。

通过对上述数据的分析,认为造成上述情况、数字漏管、漏报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制转型期间,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不适应。

我区是老城区,国有企业较多。

在企业改制、转轨期间,困难、破产企业增加,导致企业下岗职工、离岗职工增加,部分困难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管理措施跟不上,导致部分育龄妇女漏管,部分破产企业管理的育龄妇女涌入社区。

由于交接不及时、管理责任不明确,导致育龄妇女出现漏管、出生漏报、节育措施不及时落实等
现象的发生。

二是群众不服管、不让管现象增加,躲藏孕查、透查、计外生育的手段越来越隐蔽,管理难度增加。

同时,由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计生干部不敢管、不会管、不适应,也是造成管理措施不到位,出现漏洞和死角的一个原因。

三是综合治理机制不完善,造成管理脱节。

由于部门履行计划生育职责不够,造成育龄妇女迁入审查把关不严,出现在迁入我区前时已经超生,但未发现,迁入我区后才清出来。

在婴儿出生、流引产鉴定等方面,也存在把关不严等现象,造成有关信息掌握不及时,统计数字不及时。

四是部分计生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把关、审查不够,人口统计数字质量不高,造成错报等现象的发生。

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统一了对当前人口形势的认识,做好新形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须要转变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管理服务措施到位,实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全区计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扎实整改,强化措施落实。

针对清理核查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制定管理意见,落实管理责任。

从根本上解决清理清查发现的问题,必须要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

对此,我们制定了《村居计生干部工作职责》、《关于加强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几个重点管理问题的实施办法》,首先落实了镇、村计生工作职责,明确了
计生干部承担的工作内容和奖惩标准,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考核,考核结果与计生干部的工资、使用挂钩,进一步严格了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

同时,理顺了管理体制,加强了人口计划管理、节育措施管理、孕情和流引产管理等×项管理内容,规范了流引产鉴定、育龄妇女透查、流动人口管理等×项工作程序,做到了职责明确,管理规范,内容具体。

(二)推行村(居)民自治,打牢基层基础。

一是完善村(居)规民约,修订完善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将村居计划生育管理的职责、村民的权利、义务和奖惩措施全部以村(居)规民约的形式落实下去,做到有章可依、照章办事。

落实生育计划公示制度、协会会员参与审批把关制度,全面调动基层抓好计生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推行合同管理。

根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内容,重新修订计划生育合同,将育龄群众承担的计划生育责任、义务用合同的形式规范下来,落实相应的违约措施,确保管理制度的实施。

三是搞好政务公开。

定期将生育计划安排情况、人口出生变动情况、节育措施落实、奖励政策落实等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镇、村都要设立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每季度张贴一次公开榜,广开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

(三)突出重点管理环节,狠抓督查落实。

一是坚持定期透查制度。

每季度对育龄妇女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躲避检查的,采取服务上门的办法,组织扫尾小分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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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到户进行检查,确保一人不漏。

二是坚持孕期随访服务制度。

对安排没有生育的已婚妇女,每季度进行一次孕期保健检查,对已经怀孕的,要立即登录微机信息,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孕期保健服务,既保证母亲和胎儿健康,又避免选择性流引产。

三是坚持节育手术定向落实制度。

育龄妇女生育后一律要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生育一孩的育龄妇女要采取放环手术,生育二孩的育龄妇女要采取皮埋、结扎手术,确保育龄妇女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以上。

四是加大性别比治理力度。

实行流引产报告、定点鉴定制度。

在加强育龄妇女孕期管理的基础上,凡要流引产的育龄妇女,必须要报告到村、镇,到区计生服务站进行鉴定,经鉴定后再进行流引产,杜绝私自流引产现象的发生。

五是加大特殊人员管理力度。

继续加强对薄弱村居、特殊人群的重点管理。

对基层工作薄弱、出现计外生育的单位,区镇两级要实行重点管理,进行重点调度。

对有超生倾向的特殊人群,要全部签订重点管理合同书,建立重点管理档案,落实具体帮靠责任人,实行镇包村、村包人,堵塞管理的漏洞和死角。

(四)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

一是积极推行计划生育居住地改革。

在城市社区,将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以居住地管理的形式明确下来,把流动人口、下岗职工、暂住人口、空挂户口及新建物业小区的育龄人员的婚育行为全部按现居住地的归属进行管理,并建立与此相适应的计划统计、考核评估、
微机信息管理等相关配套制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

修订人口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突出优生监测、孕情管理、节育措施透查管理、流引产管理、手术落实、特殊人群管理、薄弱村(居)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加大对上述环节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项管理服务措施的落实。

三是完善信息管理服务机制。

以开发利用育龄妇女管理软件、优质服务软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软件为基础,将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信息全部纳入微机信息管理,把计划安排、孕期管理、节育手术落实等环节全部实行微机管理,为经常性工作提供快捷的信息服务。

(五)落实部门职责,强化综合治理措施到位。

一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汇报职责履行情况,解决在流动人口办证、结婚登记信息、户口变动信息等方面的问题。

二是落实部门计划生育职责。

在出台《部门计划生育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在重点管理环节上加强协调配合力度。

与公安部门联合出台加强户籍审查把关的意见,在育龄妇女迁入、婴儿出生报户等方面积极配合。

与民政部门配合,及时反馈新婚登记数字,掌握育龄妇女婚育变动情况。

与卫生部门配合,定期通报人口出生、节育手术情况和流引产情况,落实B超机管理责任,构筑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格局。

三是加大垂直检查考核力度。

对签订部门人口目标责任书的单位,将计划生育指标任务分解到科室、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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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对和基层站所签订责任书的部门,定期跟上检查,指导基层履行其职责。

三、加强调度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
为确保将上述整改措施落实下去,区里成立督查领导小组,将各单位的整改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近期重大督查事项,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把责任落实到镇、街办和有关部门,明确任务标准和时间要求,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严格考核奖惩,有效地促进了整改工作的开展。

目前,清理清查出的问题已全部得到解决,基层工作进一步夯实,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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