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维修基金如何申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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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可以用吗?

刚买的房子遭遇漏水,大雨之后维修房屋怎么申请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大雨中一些房屋尤其是顶层的住户可能会遭遇漏水,这种情况是可以动用咱们之前缴存过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来修的,那怎么去申请和维修呢?

先给大家介绍下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首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养老钱,它是由业主在购房时一次性交纳的一笔资金,专门用来维修或更换电梯、消防、屋顶等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钱。依据《物权法》规定,这笔钱由小区业主共有。

不过,平常咱们使用维修资金,要经过双2/3业主同意等程序,要等很长时间才能支取这笔钱。

那么遇到房屋都漏雨这种迫切需要维修的情况,该怎么办?

为此,政府设立了一个应急维修的政策,如果出现6种紧急情况,可以应急使用维修资金。在无需业主签字的情况下,准备3份材料即可到当地房屋和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使用,审批时间短,最快时间48小时资金到帐。

具体而言,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以下6种情况可以应急使用维修资金:

(1)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2)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3)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4)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

(5)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6)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

遇到以上6种情况,使用应急维修不知道双2/3业主同意,但应当事前告知业主。由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就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应急维修的相关情况告知业主;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告知。业主对分摊情况提出质疑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

接下来就是具体的办法了。

步骤一:提出申请

如果维修资金尚未划转至业主大会专用账户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

如果维修资金已经划转至业主大会专用账户的,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不愿意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且换届未完成名存实亡或业主委员会怠于履行职责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由相关房屋产权人(可否改为业主)提出代修申请。

那么应急维修的申请提交给谁呢?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属地区县建委(房管局)提出申请,北京具体如下:

步骤二:提交材料

(1)已填好的应急维修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表;

(2)所选施工单位不在本市应急维修施工单位名录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和复印件;

(3)应急维修工程预算书;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明细表或分摊明细表。

步骤三:等待审批

应急维修的审批时限包括两个阶段:

一是区县建委(房管局)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的,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情况特别紧急的,当场做出同意决定。申请材料有问题的,指导申请人补正材料。

二是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业主大会开户银行应当在接到区县建委或房管局的批复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特别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指工作日)办理支付。

步骤四:请企业施工

需要实施应急维修时,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区县建委或房管局可以自行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在应急维修施工单位名录(附后)中选定施工企业,也可以通过摇号方式从施工单位名录中选定施工单位。

相关单位也可选择本市应急维修施工单位名录以外的施工企业,如果选择这类企业,在申请应急使用维修资金时,需提交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和复印件。

步骤五:工程验收

应急维修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应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报告。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可以由社区居委会召集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或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出具工程验收报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合格的意见;不合格的,施工企业要无条件整改到工程合格。

鼓励聘请工程监理或造价咨询机构对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工程进行监督。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监理或造价咨询机构的费用可以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步骤,其中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注意事项一:应急维修费用的分摊

应急维修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费用,由产权人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对个人购买的房改房,分摊应支付的维修资金先使用售房单位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售房单位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差额部分从个人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可以简洁一些。先使用售房单位交存的那部分,不足的话再用个人交存的那部分)

注意事项二:未交纳维修资金的处理办法

应急维修工程涉及的业主尚未交纳维修资金的,应立即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补交专项维修资金或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应分摊的维修费用。对拒不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分摊相应维修费用的,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企业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区县建委(房管局),在相关业主办理所涉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继承等手续时,由区县建委(房管局)告知其先补缴专项维修资金及其滞纳金。

注意事项三:房屋建筑的质保期

特别提醒一下,和其他商品一样,房屋建筑也是有质保期,质保期内出问题,是要开发商来负责的,不需要咱们业主自己掏钱来修的哦。

比如,地基和主体结构的质保期限为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住宅即为70年;防水和保温工程的质保期限为不低于5年;电梯工程则不低于3年;住宅外窗防漏最低5年保修。

北京漏雨房屋可申请公共维修金(北京晨报)

大雨让一些房屋、尤其是顶层的住户遭遇漏水的困扰。北京晨报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包括漏水共6种情况可以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修缮,而且不需经过双2/3业主同意等程序。在无需业主签字的情况下,准备3份材料即可到当地房屋和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使用,最快48小时资金到账。

记者了解到,这6种情况包括: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如果遇到房屋漏水,由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就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应急维修的相关情况告知业主;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告知。业主对分摊情况提出质疑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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