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中心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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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中心工作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综治中心值班人员均为首问责任人,对群众反映的诉求事项,应当第一时间登记,按照程序引导解决。对重大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当及时报告,积极参与处置。

二、工作例会制度。综治中心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联席会议,适时召开协调会,掌握辖区内动态,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安排部署重点工作,遇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协调会或联席会,会

议应有书面记录,联席会议应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三、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至少每半月,村(社区)综治中心至少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及时处置。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报告制度,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及时报送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组织。

四、分流督办制度。对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及时分类。简单事项及

时答复。对于待办事项,做好分流处置,交办相关职能部门,要求限

期解决并答复。对于重大复杂事项,提交综治中心协调解决。建立集

中督办、重点督办和工作通报制度,对交办事项进行跟踪问效,定期

通报落实情况。

五、信息报告制度。村(社区)综治中心,乡镇(街道)综治委成员

单位应及时向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报告发生的影响社会治安的,重大案事件、排查掌握的社会治安隐患、重点事项完成情况等情况。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要定期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组织报告重要工作

情况、重大疑难问题等,平时实行月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并及时续报进展情况。

六、工作台账制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状况、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治安乱点排查整治、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群防群治队伍、基层平安创建、考核奖惩、受理事项办理等工作台账,统一样式,分类建档,做到档案资料规范完备、有案可查。

七、带班值班制度。综治中心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主任、副主任轮流带班。工作人员严格值班,服从综治中心统一管理调配。完善突发事件预警处置预案,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及时依法处置。

八、考核奖惩制度。综治中心负责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负责对工作人员工作绩效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九、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按照党委政府

统一部署,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在城区社区按每300--500 户或1000 人左右的标准,合理划分网格;在农村地区,依托村民小组建立网格,将一个村民小组(自然村)划分一个网格或多个网格。按照“一格一员”或“一格多员”的要求,为每个网格配备专(兼)职网格管理人员,因地制宜确定网格管理职责,构建“网格覆盖、条块融合、职责明确、联动负责、逐级问责”的管理服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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