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健康扶贫工作要点(定稿文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健康扶贫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健康扶贫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为抓手,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让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少生病”,落实工作、责任、政策,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确保实现到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奠定健康基础。

一、解决贫困地区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让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

(一)实施县医院能力建设。全力办好2019年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确保年内所有县(市)实现二甲公立医院全覆盖。加强市本级医院对口帮扶平江县医疗卫生机构力度,以影响县域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为切入点,结合县域疾病谱与外转率高的病种推进平江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持续推进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与危重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建设,构建覆盖全市的危急重症救治网络。进一步加强专科联盟、远程协作网等医联体建设,通过开展远程诊疗服务、开设上级专家诊室等方式,强化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联络、联合、联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二)实施县域医共体建设。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的原则,组建以县级医院为龙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疗

机构及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医疗集团作为医共体。深入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同质化提升工程试点,以市、县带乡,提升乡村医疗机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大病诊断与慢病管理能力。全面开展乡村医生实用技能和适宜技术线上线下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就医需求。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卫健局

(三)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对照《湖南省“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见湘卫函〔2019〕31号文件)明确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加大投入,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开展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达标建设。指导县市区优先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齐基本医疗设备。到2019年底,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网底实现机构、人员“零空白”。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四)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卫生健康、扶贫、医保等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定期更新比对贫困人口基础数据,继续推进“一站式”结算信息与健康扶贫信息对接工作,实现部门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责任单位:各级健康扶贫办、医保局

(五)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向贫困县倾斜。按照省卫健委对贫困县单列下达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

训、麻醉医师和康复科医师转岗培训以及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计划,优先满足培训需求,持续提升基层卫生技术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卫健局

二、完善贫困地区制度化保障和救治机制,让贫困人口有制度保障看病

(六)巩固完善现行医疗保障政策。继续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工作,落实“一站式”结算专户资金,做好市内异地就医“一站式”联网结算等工作。继续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政府兜底”六重保障制度和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落实“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保障措施,确保贫困人口小病、常见病、慢性病看得起,罹患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也能得到保障。

责任单位:市健康扶贫办,各县市区健康扶贫办

(七)坚持目标标准,防止“福利陷阱”。落实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定单病种收付费标准等“三定”措施。严格落实分级诊疗,按规定逐级转诊。严控药品、耗材、检查化验费占比和目录外费用占比,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治疗目录外医疗费用比例要努力控制在10%以内。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原则上继续执行2018年标准,即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

85%以上。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保障政策逐步向大病保险平稳过渡,执行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在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参照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综合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执行,经办理转诊手续在县域外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农村贫困人口符合生育政策,其在县域内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保障待遇原则上参照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综合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执行。坚持量力而行、适度保障,确保医保基金和托底医疗保障资金可持续。

责任单位:市健康扶贫办,各县市区健康扶贫办

(八)继续做实“三个一批”。继续落实“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三个一批”行动计划。2019年,将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29个。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借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做细,保证贫困人口应签尽签,实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财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各县市区卫健局

三、建立贫困地区健康危险因素防控长效机制,加强疾病防控

(九)落实贫困人口慢病分类管理。在做细做实贫困人口体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高血压、糖

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的管理与服务。针对贫困地区高发的脑血管病、冠心病、慢阻肺、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等6种主要慢性病患者发放健康教育处方。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保障政策,将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科)、市医保局,各县市区卫健局、医保局

(十)全面落实妇幼健康项目。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切实提高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妇幼健康科),各县市区卫健局(十一)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加强和规范贫困地区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调查处置,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进行监测和防治。实施艾滋病、结核病和地方病防治攻坚行动,对贫困群众免费提供艾滋病抗病毒药物和一线抗结核药物。开展现症地方病患者分类救治。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推动“以奖代补”政策落实。开展农村饮水水质改善提升促进行动。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各县市区卫健局

(十二)推进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实现贫困地区居民健康促进全覆盖,至2019年底,贫困地区2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