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硝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前言

为了加强本公司脱硝设施管理,确保设备、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要求相关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检修人员、运行人员熟悉并认真执行本制度,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应了解本制度。

本制度由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制度起草单位:生产技术部

本制度起草人:

本制度审核人:

本制度审定人:

本制度批准人:

本制度于2012年10月首次发布。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脱硝设施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脱硝设施管理人员的职能、管理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制度适用于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脱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液氨采购及其质量检验、氨区的安全管理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

GB/T 2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

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

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L/T 414-2004

国电集团液氨管理规定

《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液氨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3.1脱硝的烟气脱硝效率是脱硝设施运行状况的主要指标。

3.2 脱硝设施的投入率是检验脱硝设施维护的主要指标。

3.2脱硝设施技术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对脱硝设施投入率及脱硝效率的管理,及时发现并立即解决系统异常,进而消除设备隐患,确保脱硝设施安全运行。

4 管理职责

4.1 运行职责

4.1.1 氨区设备的运行管理;

4.1.2液氨的接卸由运行部负责管道接口的安装连接,接卸设备的启停和系统阀门的操作;

4.1.3氨区系统正常运行时,液氨蒸发器,氨气缓冲罐及其卸氨压缩机检修时的充氮由运行部负责,并保证氮气压力正常,保护操作由维修部负责;

4.1.4氨区附近所布置的消防栓、自动消防喷淋装置设施的日常操作和试验;

4.1.5氨区所需氮气瓶与系统的安装、拆卸及运输;

4.1.6氨区设备系统需要隔离检修时,进行氮气吹扫,检修完毕后系统的充氮置换。

4.1.7认真做好脱硝装置的运行及相关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脱硝运行规程,建立规范化运行台帐,确保正常运行工况下脱硝效率大于 80%的运行要求。

4.1.8 负责脱硝设施及在线监控设备的运行管理。运行人员按规定对脱硝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脱硝系统的稳定运行;对监控脱硝设施运行的重要指标定期记录,特别是安装在进出口,同时向各级管理部门上传的在线监控数据要定期记录分析和对比,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向生产技术部汇报。

4.2 维修职责:

4.2.1 氨区液氨的接卸、储存、加热蒸发器及相关管道、阀门、仪表的检修;

4.2.2氨区内照明器材的检修;

4.2.3氨区范围内的防雷、防静电装置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

4.2.4氨区冬季运行防寒防冻检查由运行部和维修部共同负责,防寒防冻设施的检修由维修部负责;

4.2.5氨区的钢结构、液氨罐处的爬梯和平台检修和维护;

4.2.6氨区范围内的消防和喷淋设施的检修和防寒防冻检查;

4.2.7氨罐区域装设的氨气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检查维护;

4.2.8氨罐区域装设的温度高自动喷淋报警系统检查维护;

4.2.9氨区围栏及氨间门窗检修和维护。

4.3 生产部职责:

4.3.1 定期检查脱硝系统的运行记录,巡视记录;

4.3.2 对外接待环保各部门的检查及监督工作,协调内部迎检工作;

4.3.3 监督考核设备缺陷记录、消除工作;

4.3.4 技术监督的各项工作;

4.3.5 脱硝设施的环保资金申请;

4.3.6 组织脱硝电价材料的申报;

4.3.7 脱硝系统的改造项目的施实。

4.4 安监部职责:

4.4.1 氨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

4.4.2 安全性评价、安全标准化的工作;

4.4.3 监督落实事故预案演练的工作;

4.4.4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

4.4.5 日常的检修、运行中,脱硝系统的不安全作业的监督及考核;

4.4.6 发生漏氨事故的组织处理工作。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氨区出入规定:

5.1.1 脱硝氨站正常运行期间为无人值守岗位,脱硫值班人员通过氨站的操作员站对氨区内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控(改造后可实现除灰控制室实时监控),并辅助工业电视和值班人员定期巡回检查。氨站实行封闭管理,站内无人期间一律上锁,钥匙由脱硫控制人员保管;

5.1.2氨区是公司重大危险源之一,一切与氨区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上级机关人员进入氨区检查工作,必须佩带标志或说明原因,并出示证件,否则值班员有权拒绝进入;进入氨区的人员须听从运行值班人员指挥,经过安全交底,明确氨站的安全风险,遵守各项规定,接

受安全检查,并进行登记备案,进出时应关门并上锁;

5.1.3工作人员在进入氨站前,所穿的服装、鞋子以及所用工器具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规定,并主动交出随身所携带火种(如火柴、火机等)、手机,进入氨区前应用手触摸静电消除板,值班人员(陪同人员)必须严格对来人作上述检查;

5.1.4氨区不得有机动车辆进入,特殊情况时,必须经生产部同意,进入车辆必须带防火罩、自备灭火器,电瓶车及未安装阻火器的运送液氨、氮气的机动车辆严禁进入氨区。

5.2脱硝系统的定期工作:

5.2.1 脱硝氨站正常运行期间为无人值守岗位,氨区值班人员每小时对氨区内设备定期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5.2.2氨区每年进行一次氨系统泄漏反事故演习,由运行部管理人员组织;

5.2.3运行部定期组织值班员进行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培训活动;

5.2.4脱硝蒸汽吹灰器每值吹灰一次,每次吹灰时间根据出入口压差进行调整;

5.2.5每周对氨区卫生清理一次,管理人员组织检查监督;

5.2.6脱硝稀释风机每两周切换运行一次,液氨卸料泵每周一次试转检查;

5.2.7洗眼器每周一次定期放水冲洗管路保证水质;

5.2.8值班员应至少每天白班检查一次氨站内氨气含量,并确认不大于1%,否则应加强通风并向专业主管汇报;

5.2.9严禁随意乱动供氨站配备的灭火器、消防栓、灭火砂箱、石棉布等灭火设施,脱硝值班人员应对氨区各消防设施、器材及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随时可靠投用;

5.3 脱硝设施应与生产系统同步投运,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降低脱除效率、停运脱硝设施;发生故障确需停运时,必须提前征得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

5.4涉及液氨使用工艺过程操作及液氨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护、接卸等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取得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5.5 接到液氨槽车来厂电话通知后,值班人员对氨区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停止氨区任何作业,所有人员离开氨区。

5.6液氨罐车进厂时,由运行接卸人员引导,按照规定行车路线行驶,在指定地点停车或等待。等待停车位置应避免阳光直晒,并与其他车辆、热源、危险场所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7 接卸前,操作人员要认真对运输车辆所在单位的相关资质、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车辆状况等进行检查和确认。检查和确认的文件及车辆状况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营运证件,出厂质量检验报告,驾驶员、押运员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机动车驾驶执照,道路运输证汽车罐车使用登记证,罐车检验合格标记和下次检验日期,汽车罐车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新制造或检修后首次充装汽车罐车还应提供罐体真空置换含氧量分析报告等,检查在车辆相关部位是否正确安装符合要求的阻火器和接地装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