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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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合理用药
第一部分概述
合理用药(Reasonable application)即安全、有效、经济和适当地使用药物。
全世界非意外死亡人员中,1/7是死于不合理用药。
在2004年3月发布的《全球合理用药大会报告》中显示,全球有一半的药物在被不合理地使用。
不合理用药已成为威胁我国公众健康的主要杀手。
据统计,我国医院不合理用药占用药比例的12%~32%;儿童用药不良反应率达到12.9%,新生儿更高达24.4%。
因此,必须严格掌握儿童合理用药的原则,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ADR)的发生。
一、儿童生理特点及药品不良反应的关系
儿童生长发育迅速,药品在体内的代谢过程及成人有很大的差异,易发生不良反应。
1.新生儿皮肤、黏膜相对面积较大,且黏膜娇嫩角质薄,有些外用药可透过皮肤吸收引起全身性损害。
2.新生儿、婴幼儿血脑屏障发育不成熟,药物易于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而导致神经系统不良反应。
如阿片类引起呼吸抑制,抗组胺药、氨茶碱、阿托品等引起昏迷及惊厥,氨基糖苷类使听神经受损,在成人不易透过血脑屏障的药物如多潘立酮(吗叮啉)在婴幼儿也易引起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
3.小儿药物血浆蛋白结合率较成人低,游离药物浓度高,易导致药理作用增强甚至中毒。
4.婴幼儿、新生儿由于肝脏代谢酶及功能系统发育不完善,可使某些药品的代谢减慢,半衰期延长,易引起不良反应。
由于细胞内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和谷胱甘肽还原酶不足,儿童使用某些具有氧化作用的药品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和溶血性贫血。
5.小儿肾功能发育不全,经肾脏排泄的药物排泄慢,可使毒性增加,儿童泌尿系统不良反应发生率比成人较高。
二、儿童合理用药基本原则(一)基本原则
儿童用药的基本原则包括正确诊断及选择合理药物、正确的给药方法(包括剂量、途径、给药时间),避免药物滥用、错用及重复使用,药师要对患儿父母做出正确的给药指导。
正确诊断及选择合理药物。
正确诊断是合理用药的重要前提。
根据诊断有针对性地选择药物,尤其是抗感染药物。
掌握正确用药剂量,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剂量执行,不宜擅自增加及减量,儿童按年龄、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小儿剂量。
临床上结合病情及疾病适当调整。
选择适当的给药途径根据疾病的种类及严重程度,能口服不选肌肉注射、可肌肉注射不选择静脉给药你,最大程度降低输液带来的风险;根据不同的药物选择合适的给药时间。
避免药物滥用、错用及重复使用。
心理、物理治疗可医治,不依赖药物;一种药物可治疗的疾病,不应用多种药物;低级抗菌药物可治疗的疾病,不用高级抗菌药物;选择安全、有效、毒副作用小、适合儿童的药物。
通过血常规、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确定是细菌、病毒感染及相应病原体。
药师要对患儿父母作出正确的用药指导,让父母了解药物的不良反应,仔细观察小儿用药后反应,避免药物间、药物及食物间相互作用。
(二)儿童安全合理用药注意事项 1.注意不同名称相同药物,避免重复给药:
药物名称不同,化学成分相同,易发生重复给药,引起药物过量。
如力百汀、强力阿莫仙、安奇等,实际均为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瑞芝清、普菲特、锐丽等,实际均为尼美舒利;奇宏、瑞奇林、舒美特、希舒美,化学成分相同,均为阿齐霉素。
药师应详细了解患儿的用药信息,掌握药品通用名称,避免重复过量用药。
有些复方制剂名称不同,但成分相同,也应注意避免重复用药。
如某些感冒、止咳药成分相同:金立爽牌氨金黄敏颗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50mg、盐酸金刚烷胺50mg、人工牛黄10mg、扑尔敏2mg,护彤牌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25mg、人工牛黄5mg、扑尔敏0.5mg。
许多复方中药制剂,也存在同样问题,如清热解毒口服液、健儿清解液等。
2.注意观察小儿用药后反应
药师应熟悉药品说明书,了解药物的不良反应,持续时间;嘱托家长观察及了解小儿用药后的反应,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如使用退热药后,儿童如出汗过多,家长就及时给儿童换干爽的内衣,并注意保暖,同时为儿童补充足够的饮水,以免虚脱。
用药前应询问小儿父母是否有家族过敏史,尽量避免给及有潜在过敏因素的药物,避开不安全隐患。
3.注意选择合理给药途径
给药途径有吸入、口服、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皮下注射、肛门直肠给药等。
由于不同剂型、不同给药途径所起的疗效不尽相同,因此正确的给药途径对确保药物吸收、发挥作用至关重要。
应根据病情轻重缓急、用药目的及药物本身的性质选择合理的给药途径。
选择适当的给药途径的原则:①口服给药相对安全;年长儿尽量口服,不能口服的可采用其他途径;②急重症患儿应考虑采用静脉给药;③有些药物(如地高辛),口服较肌肉注射吸收快,应引起注意;
④地西泮溶液直肠给药比肌肉注射吸收快,因而更适于迅速控制患儿惊厥;⑤患儿皮肤黏膜用药易被吸收,甚至可引起中毒,体外用药时应注意。
4.注意给药间隔及时间
婴幼儿肝、肾功能发育尚不成熟,肝脏代谢、肾脏排泄速度较成人缓慢,体内消除半衰期延长。
在注意给药剂量的同时,还应注意给药间隔时间。
如布洛芬(美林)每6-8h给药1次,24h内应小于4次;对乙酰氨基酚(泰诺)每4-6h给药1次,24h内应小于5次;新生儿、早产儿间隔6-8h给药1次。
不同的药物应选择适当的给药时间,保证及时发挥药效,减少不良反应。
如驱虫药宜在清晨空腹或睡前服,使药物迅速入肠,有利于杀灭寄生虫;促消化药可在饭时或饭前服用,以使其及时发挥药效;刺激性药物可在饭后15~30 min服用,以避免对胃产生刺激。
另外,有些处方药有效剂量及中毒剂量很接近,需监测血药浓
度。
5.避免药物间的相互作用
红霉素及酸性食物及药物同服,可降低红霉素的效价,如红霉素及维生素C。
鞣酸蛋白酵母散(度来林)不能及碱性药物同服,因B 族维生素可能被破坏。
麻黄有发汗作用,如美林等退烧药同服,应格外谨慎,以免引起出汗过多,引起宝宝脱水。
6.避免药物食物间相互作用
某些药物和食物之间可发生相互作用,影响药物的药效,如铁剂及茶、咖啡、菠菜、奶制品,钙剂及奶制品; 伊曲康唑及西柚汁等。
告知患儿父母避免将药物及含钙高的食物同时服用,如奶制品、牛奶、蛋黄、海带、紫菜、猪骨、牛骨等,应间隔一段时间,有利于药物的吸收。
治疗腹泻的肠粘膜保护剂,如蒙脱石散剂(思密达)等,需及食物或其他药间隔2 小时。
含杏仁成分的中药:健儿清解液、感冒清热颗粒,服用期间少食酸性食物如肉、禽、蛋、白糖等。
常用退烧药物,如对乙酰氨基酚(泰诺林)及碳水化合物、枣、果冻同服,可延缓药物的吸收,服药时尽量避开,以使药物尽快达峰浓度,更快地发挥作用。
7.注意及患儿父母的沟通
药师应注意及患儿父母沟通,告知相关注意事项。
如服用抗菌药物需服用足够疗程,不要症状减轻后,马上停药,以免引起细菌耐药。
服用抗菌药物期间,有严重腹泻发生时,应立即停药。
并告知医生。
液体药剂需准确量器,以免不足量或过量。
使用干混悬剂应注意药师配置说明,有些药物会引起便、尿颜色的变化,如铁剂、维生素B2、
复合维生素B、黄连素、利福平等。
8.婴幼儿用药特别提示
治疗感冒、鼻塞的鼻粘膜收缩剂:如羟甲唑啉、麻黄碱,使用一般不宜超过5 天,长期使用易引起鼻粘膜萎缩。
外用药物要严格遵医嘱用药,不宜用药时间过长,防止吸收后带来的副作用,如使用治疗湿疹的激素类药物,要注意药物的浓度、用药持续时间。
外用的溶液剂,注意年龄限制及外用时间。
9.掌握药物使用的有效期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明确规定,药物出厂前必须标明出厂日期,及产品的有效期限。
要在药品的效期内安全使用药品。
有些瓶装的干混糖浆稀释后,要注意标签提示,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力百汀)加水稀释后,有效期缩短至7天;头孢克洛糖浆(希刻劳)开瓶后可保存14天;硫酸粘菌素(可利迈仙),溶水后保存10天。
雾化吸入剂:沙丁胺醇(万托林)雾化吸入剂开包装后,可使用28 天。
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剂(普米克令舒),打开包装后,可保存24小时。
有些糖浆剂含有防腐剂,打开包装后可使用3-6个月,颗粒剂一般可使用1-2年;根据保存季节而不同;含有防腐剂的药物:如对乙酰氨基酚滴剂(泰诺林)、酚麻美敏混悬剂(泰诺)、布洛芬混悬剂(美林)、酚麻美敏感冒溶液(泰诺)、氨溴索(沐舒坦),要根据保存条件,及放置季节、冷藏及否,保存时间可能会延长,但开瓶六个月后不建议使用。
10.了解药物的保存方法
正确告知患儿父母及家人:药物需放置于远离儿童的地方。
内服、外用药品分开放置。
药物应保存在阴凉处、避免太阳直晒、远离热源。
药品应干燥密闭,不要贮藏在浴室中。
药物常因光、热、水分、空气、酸、碱、温度、微生物等外界条件影响而变质失效。
对于有外观变化的药物不能继续服用。
要注意某些药物的保存方法,如生物制品、及开包装的滴眼液(1 month),需2-8度冷藏;散装的药物一定要粘贴标示,包括药品名称、剂量、有效期,定期清理家中药物,以免误服过期药品。
11.正确分析药物的毒副作用
是药三分毒,不要过量服用。
有的家长觉得鱼肝油是维生素D,多吃几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殊不知维生素A或D过量会造成中毒。
孩子维生素A、D急性中毒,可引起颅内压增高,头痛、恶心、呕吐、烦躁、精神不振、前囟隆起,常被误认为是患了脑膜炎。
慢性中毒表现为食欲欠佳、发烧、腹泻、口角糜烂、头发脱落、皮肤瘙痒、贫血、多尿等。
阿托品滴眼时一次一滴,每天两次,每次用药间隔10小时以上,严禁过量,小儿散瞳使用3天。
点眼时不要用力挤压药瓶,而使药量过大。
滴药后,用手指压迫泪囊处5-8分钟,以免药液流入鼻腔吸收,产生副作用。
有些中药丹剂中,含有朱砂成分,不宜久服。
朱砂中含有汞的成分,容易蓄积体内而不易排出。
三、常见药物的不合理应用(一)解热镇痛药的不合理应用
根据《中国0至5岁儿童病因不明的急性发热诊断处理指南(标准版)及简化版》,<3个月婴幼儿建议采用物理降温方法退热;3个月以上儿童体温≥38.5℃和(或)出现明显不适时,建议采用解热镇痛药;体温<38.5 ℃,最好不用药物降温;对严重持续性高热建议采用解热镇痛药交替使用方法:如先用布洛芬10mg/kg,4h后用对乙酰氨基酚15mg/kg;或先用对乙酰氨基酚12.5mg/kg,4h后用布洛芬5mg/kg,每4h交替使用,疗程均不超过3天。
患儿低血容量时用布洛芬退热增加肾功能损害机会;发生水痘时使用布洛芬,A组链球菌感染的危险有所增加。
服药时要注意剂量、间隔、服药时间、剂型等,高碳水化合物食物会延缓药物的吸收。
解热镇痛药属对症治疗,诊断不明者慎用,避免同时使用多种药物,可交替使用,高热时推荐应用退热剂及温水擦身物理降温法联合退热。
不推荐安乃近和阿司匹林作为退热药物,因该药用于儿童,可增加胃溃疡和胃出血风险;影响血小(面部、牙痛、头痛)、嗅觉障碍等。
变应性咽炎以咽痒、阵发性刺激性咳嗽为主要特征。
非变应性咽炎常有咽痛、咽部异物或烧灼感。
喉部炎症、新生物通常伴有声音嘶哑。
②体征:变应性鼻炎的鼻黏膜主要表现为苍白或水肿,鼻道及鼻腔底可见清涕或粘涕。
非变应性鼻炎鼻黏膜多表现为粘膜肥厚或充血样改变,部分患者口咽部粘膜可呈鹅卵石样改变或咽后壁附有粘脓性分泌物。
变应性咽炎表现为咽部黏膜苍白或水肿,非变应性咽炎表现为咽部黏膜充血或/和淋巴滤泡增生。
这些临床表现较为常见,但无特异性。
确诊尚需进一步检查.
(2)UACS诊断:①以咳嗽为主要临床表现,伴或不伴有鼻后滴流感;②鼻部、咽喉基础疾病史;③针对鼻部、咽喉疾病治疗后咳嗽缓解。
(3)治疗:
非变应性鼻炎和普通感冒治疗首选第一代抗组胺剂和减充血剂,大多数患者在初始治疗后数天至两周内产生疗效。
变应性鼻炎患者首选鼻腔吸入糖皮质激素和口服抗组胺药治疗,丙酸倍氯米松(50μg/次/鼻孔)或等同剂量的其他吸入糖皮质激素(如布地奈德、莫米松等),每天1~2次。
各种抗组胺药对变应性鼻炎的治疗均有效果,首选无镇静作用的第二代抗组胺药,如氯雷他定等。
避免或减少接触变应原有助于减轻变应性鼻炎的症状。
必要时可加用白三烯受体拮抗剂、短期鼻用或口服减充血剂等。
症状较重、常规药物治疗效果不佳者,特异性变应原免疫治疗可能有效,但起效时间较长。
细菌性鼻窦炎多为混合性感染,抗感染是重要治疗措施,抗菌谱应覆盖革兰阳性菌、阴性菌及厌氧菌,急性不少于2周,慢性建议酌情延长使用时间,常用药物为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头孢类或喹诺酮类。
有证据显示,为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头孢类或喹诺酮类长期低剂量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对慢性鼻窦炎具有治疗作用。
同时联合鼻吸入糖皮质激素,疗程3个月以上。
减充血剂可减轻鼻黏膜充血水肿,有利于分泌物的引流,鼻喷剂疗程一般<1周。
建议联合使用第一代抗组胺药加用减充血剂,疗程2~3周。
内科治疗效果不佳时,建议咨询专科医师,必要时可经鼻内镜手术治疗。
2.慢性咳嗽经验性治疗应遵循的原则:
(1)首先针对慢性咳嗽的常见病因进行治疗。
国内外研究显示慢性咳嗽的常见病因为咳嗽变异性哮喘(CV A)、上气道咳嗽综合征(UACS)或鼻后滴流综合征(PNDS)、嗜酸粒细胞性支气管炎(EB)和胃食管反流性咳嗽(GERC)等。
(2)根据病史推测可能的慢性咳嗽病因。
如患者的主要表现为夜间刺激性咳嗽,则可先按咳嗽变异性哮喘(CV A)进行治疗;咳嗽伴有明显反酸、嗳气、烧心者则考虑胃食管反流性咳嗽(GERC)的治疗;如感冒后继发咳嗽迁延不愈,则可按感染后咳嗽进行处理。
咳嗽伴流涕、鼻塞、鼻痒、频繁清喉、鼻后滴流感者,先按上气道咳嗽综合征(UACS)进行治疗。
(3)推荐使用覆盖范围较广、价格适中的复方制剂进行经验治疗,如美敏伪麻溶液、复方甲氧那明等,这些制剂对上气道咳嗽综合征(UCAS)、变应性咳嗽(AC)、感染后咳嗽(PIC)等均有一定的治疗作用。
怀疑咳嗽变异性哮喘(CV A)及嗜酸粒细胞性支气管炎(EB)者,可先口服3~5天激素治疗,症状缓解后改用吸入糖皮质激素或联合β2受体激动剂治疗。
(4)咳嗽、咳脓痰或流脓鼻涕者可用抗菌药物治疗。
多数慢性咳嗽病因及感染无关,经验治疗时应避免滥用抗菌药物。
(5)上气道咳嗽综合征(UACS)或鼻后滴流综合征(PNDS)、咳嗽变异性哮喘(CV A)、嗜酸粒细胞性支气管炎(EB)的经验性治疗常为1~2周,胃食管反流性咳嗽(GERC)至少2~4周。
口服糖皮质激素一
般不超过一周。
(6)经验治疗有效者,继续按相应咳嗽病因的标准化治疗方案进行治疗。
经验性治疗无效者,应及时到有条件的医院进行相关检查明确病因。
密切随访,避免漏诊早期支气管恶性肿瘤、结核和其它肺部疾病。
二、小儿腹泻病的合理治疗
腹泻病是由多病原,多因素引起的,以大便次数增多和大便性状改变为特点的消化道综合征。
是婴幼儿最常见的疾病之一,6月~2岁发病率高。
腹泻病是一个世界性公共卫生问题,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除中国外,全世界每年有10亿人患腹泻,其中5亿在发展中国家。
根据我国卫生部防疫司(现疾病控制司)的调查结果分析,我国每年有8.36亿人次患腹泻,其中5岁以下小儿占3亿人次,腹泻病年发病率约为0.7次/人,5岁以下小儿的年发病率平均为1.9次/人。
腹泻病是5岁以下儿童的主要死亡原因之一,也是营养不良的重要原因。
WHO把腹泻病的控制列为全球性战略。
(一)病因
分感染性及非感染性二个方面。
感染性分为肠道内感染和肠道外感染,肠道内感染的病原常见有病毒、细菌、真菌和寄生虫。
肠道外感染是肠道外组织、器官受到感染如中耳炎、上呼吸道感染、肺炎、皮肤感染及其他急性感染性疾病时,可因发热或病原体毒素作用引起消化功能紊乱而发生腹泻,又称症状性腹泻。
非感染性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①食饵性腹泻:由于食物量过多、过少,或质量不当,如过多过早喂哺大量淀粉、脂肪类食物,突然改变食物品种和断奶等均可导致腹泻;②过敏性腹泻:如对牛奶、大豆、鸡蛋等过敏而引起腹泻;③原发性或继发性糖、蛋白质、脂肪吸收不良:如双糖酶缺乏或活性降低,肠道对糖的消化吸收不良,乳糖积滞而引起腹泻;④其他因素:如气候的突然变化,腹部受凉使肠蠕动增加;天气过热消化液分泌过少或由于口渴饮奶过多等都可能诱发消化功能紊乱导致腹泻。
(二)诊断原则
根据大便次数增多和性状改变,即可诊断为腹泻病,需根据病程和症状轻重进一步作出分期和分型诊断;并同时判断有无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
病因明确后应作出病因诊断。
1.根据家长和看护者对患儿大便形状改变(呈稀水便、糊状便、粘液脓血便)和大便次数比平时增多的主诉可作出腹泻诊断。
2.根据病程分类急性腹泻病:病程在2 周以内;迁延性腹泻病;病程在2周—2个月;慢性腹泻病:病程在2 周以上。
3.对腹泻病患儿须评估有无脱水和电解质紊乱,尽可能对中、重度脱水患儿行血电解质检查和血气分析。
脱水程度评估:分轻、中、重三度;具体参照表1。
表1 脱水程度
脱水分度丢失体液精神状态皮肤弹性
唇舌粘膜前囟
眼窝
尿量脉搏
血压
轻度脱水占体重5%稍差尚可稍干燥稍有凹陷稍少正常正常中度脱水
占体重5%-
10%
萎靡或不安
差
干燥
凹陷明显减少快
正常或下降
重度脱水占体重10%以上极度萎靡重
症面容
消失
(捏起皮肤
回复≧2秒)
干燥明显凹陷
极少甚至无尿
快而弱
休克
4.根据患儿粪便性状、粪便的肉眼和镜检所见、发病季节、发病
年龄及流行情况初步估计病因,急性水样便腹泻患者(约占70 %) 多为病毒或产肠毒素性细菌感染,粘液脓性、脓血便患者(约占30 %) 多为侵袭性细菌感染。
必要时进行大便细菌培养以及病毒、寄生虫检测。
5. 对慢性腹泻病还须评估消化吸收功能、营养状况、生长发育等。
表二
(三)治疗原则
在腹泻的治疗中,存在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和过多使用静脉补液等问题。
腹泻治疗有三大误区:滥用止痛药,一泻就止,频繁换药。
近年来,对于腹泻病治疗的研究中有两项重要的成果:①将钠浓度降到75mmol/L、葡萄糖浓度降低到75mmol/L、
配方 g/L 组成 mmol/L 氯化钠无水葡萄糖氯化钾柠檬酸钠
2.6 1
3.5 1.5 2.9
钠氯葡萄糖钾柠檬酸 75 65 75 20 10
渗透压
245 mOsm/L
总的渗透压降低到245mOsm/l的“低渗”ORS (hypoosmolarity ORS)配方有助于缩短腹泻持续时间,减少大便的量以及减少静脉补液;②补充锌有利于缩短腹泻的病程、减轻病情并预防未来两三个月内的腹泻复发。
为了完善在腹泻治疗管理中的综合
治疗策略,大幅降低腹泻儿童的死亡数,
实现到2015年五岁以下小儿因腹泻死亡数比1990年减少三分之二的新千年目标,WHO和UNICEF在2005年联合发表了新修订的腹泻管理推荐指南,新指南强调口服补液重要性,推荐使用新ORS (“低渗”ORS)配方取代以前的 ORS配方,强调继续喂养,强调脱水征的识别,强调所有患儿在腹泻发生时及早补充锌,提倡母乳喂养。
新ORS的配方和组成见表2.
表2 新ORS配方和组成
考虑到各国和各地区的具体情况,“低渗”ORS的组成有一个允许范围:总溶质浓度(包括葡萄糖)200-310mmol/L、钠60-90 mmol/L、葡萄糖至少相当于钠的浓度、钾15-25 mmol/L、柠檬酸8-12 mmol/L、氯化物50-80 mmol/L。
在下文的治疗原则中出现的ORS均指的是WHO推荐的新的“低渗”ORS)。
1. 预防脱水、治疗脱水
(1)预防脱水:从患儿腹泻的一开始,就给口服足够的液体以预防脱水。
母乳喂养儿应继续母乳喂养,并且增加喂养的频次及延长单次喂养的时间;混合喂养的婴儿,应在母乳喂养基础上给予ORS 或其他清洁饮用水;非母乳喂养(人工喂养)婴儿,应选择ORS或食物基础的补液如汤汁、米汤水和酸乳饮品或清洁饮用水。
建议在每次稀便后给予补充一定量的液体(<6月,50ml;6-2岁,100ml;2-10岁150ml;10岁以上的患儿或成人能喝多少给多少)直到腹泻停止。
(2)轻—中度脱水:口服补液及时纠正脱水,应用ORS ,用量(ml) =体重(kg) ×(50~75) , 4小时内服完;密切观察患儿病情,并辅导母亲给患儿服用ORS 液。
以下情况提示口服补液可能失败:①持续、频繁、大量腹泻(>10-20ml/Kg.h),②ORS液服用量不足,③频繁、严重呕吐;
如果临近4小时,患者仍有脱水表现,要调整补液方案;4 小时后重新评估患儿的脱水状况,然后选择适当的方案。
(3)重度脱水:①静脉输液:液体采用静脉用的糖盐混合溶液,需到医院进行;首先以2:1等张液20 ml/kg,于30-60分钟内静脉推注或快速滴注以迅速增加血容量,改善循环和肾脏功能;在扩容后根据脱水性质(等渗性脱水选用2:3:1液,低渗性脱水选用4:3:2液)按80ml/kg 继续静滴,先补2/3量,婴幼儿5h,较大儿童2.5h;在补液过程中,每1-2小时评估一次患者脱水情况,如无改善,则加快补液速度;婴儿在6小时后或较大儿童在3小时后重新评估脱水情况,选择适当补液的方案继续治疗;一旦患者可以口服,通常婴儿在静脉补液后3-4小时后,儿童在1-2小时后,即给予ORS。
②鼻饲管补液:重度脱水时如无静脉输液条件,立即转运到其他医疗机构静脉补液,转运途中可以用鼻饲点滴方法进行补液。
液体采用ORS 液,以20ml/ ( kg ·h)的速度补充,如病人反复呕吐或腹胀,应放慢鼻饲点滴速度,总量不超过120ml/ kg。
每1-2小时评估一次患者脱水情况。
2.继续喂养
(1)调整饮食:母乳喂养儿继续母乳喂养,年龄在6个月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