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证考试期货法律法规重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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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制度)(多选) 期货交 易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 下列风险管理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 (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三)涨跌停板制度; (四)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 度; (五)风险准备金制度; (六)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 定的其他风险管理制度。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 所,还应当建立、健全结算担保金制度。 第十二条(异常情况)(多选) 当 期货市场出现异常情况时,期货交易所
(一)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 务;
(二)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三)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 割; (四)保证合约的履行; (五)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对会员 进行监督管理; (六)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 定的其他职责。 期货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参与
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国务院 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 进行(判断题)。
禁止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 准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 禁止变相期货交易。 第五条(监管机构) 国务院期货监督 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 督管理。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 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期货监 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注意:证监会和证监局,没有协会。 第二章 期货交易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期
货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交易的监督管 理,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保 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制 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任何单位和 个人从事期货交易,包括商品和金融期 货合约、期权合约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应当遵守本条例。
责任人: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国企/期 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
货协会:纪律处分,
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
期货公司/交割仓库/境外/违法 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 5 年。 —
交易场所/软件/会计:警告。
—即间接相关机构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07/8/1 施行)
第十条(职责)(多选) 期货交易
(三)变更注册资本且调整股权结 构;20 日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批 准: 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境内分支机构的 经营范围;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 定的其他事项;变更住所或者营业场所; 20 日
(三)设立或者终止境内分支机构; 2 个月 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交割 仓库/国企不规范行为: 责令改正,给与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5 倍罚款; 不满 10 万,10-50 万,1-10 万负责人(国 企为降级直至开除) 期货公司不规范行为: 责令改正,给与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期货业务许可 证:1-3 倍罚款;不满 10 万,10-30 万, 1-5 万负责人 期货公司欺诈客户:同上:1-5 倍罚款; 不满 10 万,10-50 万,1-10 万负责人 内幕信息:1-5 倍罚款;不满 10 万,10-50 万,3-30 万负责人 操纵价格/违法境外期货交易/非法期货 交易活动:1-5 倍罚款;不满 20 万, 20-100 万,1-10 万负责人 软件供应商不配合调查违规操作:3-10 万;负责人警告:1-5 万 会计事务所:1-5 倍;负责人警告 3-10
期货从业资格证考试期货法律法规 重点整理打印版
PS:红色表示是重点记忆内容,蓝色 表示次重点总结内容,黑色下划线表 示次重点记忆内容或较难理解内容。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应 建立、健全结算担保金制度。 经纪业务,接受客户委托,以自 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交易结 果由客户承担。 3 个月未开始营业,停业连续 3 个 月以上;注销手续 操纵期货交易价格、内幕交易: 不得超过 15 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 以延长至 30 个交易日; 未达到持续性经营规则要求:验 收完毕之日起 3 日内解除;有权撤销其 部分或者全部期货业务许可、关闭其分 支机构。 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者股权 被冻结或者用于担保:5 日内报告 期货交易所的行为:下列事项交 易所先决定,后报告证监会:(先决定) 提高保证金、调整涨跌幅、限制 最大持仓量、暂停交易、其他紧急措施 期货交易所的行为:下列事项先 报证监会批准后执行:(先批) 章程变动、交易品种变动、合同 变动 、住所或场所变动、合并分立解散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 (一)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二)货币出资比例不得低于 85%。 (三)受理期货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 6 个月内,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 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新 增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控股股东 发生变化;设立、收购、参股或者终止 境外期货类经营机构;变更业务范围;2 个月;
第六条(设立) 设立期货交易所, 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 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 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
期货交易。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 构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期货交易所不 得从事信托投资、股票投资、非自用不 动产投资等与其职责无关的业务。
第三条(原则) 从事期货交易活 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 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 纵期货交易价格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交易场所) 期货交易应
所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 理机构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 度,加强对交易活动的风险控制和对会 员以及交易所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期 货交易所履行下列职责:
2019 年期货从业资格证考试期货法律法规重点整理
万。
理人员,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
期货交易所/单位/结算会员,责令改正, 规定的其他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
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未逾 5 年;——即直接相关机构
情节严重的,交易所责令停业整顿,其
(二)
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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