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如何正确行使检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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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全省检察理论课题、省委政法委重点调研课题

验收及参评成果(YY-3)

检察机关如何正确行使检察权

1任伟刚2殷维福

检察权是国家赋予检察机关对宪法、法律统一、正确执行进行监督的权利,是国家权力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

检察权是检察机关对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权力。

检察机关是代表国家独立行使检察监督的司法权力,其是否正确行使,与国家的威力和声望直接相关,与国家的稳定和安全直接相关,与人民的切身利益和保障直接相关,与社会的评定和和谐直接相关,因此,如何正确行使检察权绝对不容忽视。那么,检察机关该如何正确行使检察权呢?笔者认为,主要应做到下述五点。

一、加深认识明确方向

检察机关正确行使检察权力,首先必须明确方向,明确指导思想,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指导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设置及良性运行提供了正确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根植于本土,与西方“三权分立”模式下的检察制度有着本质区别,中国的检察权利的独立行使,务必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去行使,而不是黑瞎子打立正——一手遮天。西方的“三权鼎力”、“多党轮流执政”根本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中国实行的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的国体、政体,决定了检察机关必须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照中国的法律行驶自身的检察权。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中国,民主和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础和途径。其实,各国发展的经济、社会、历史和文化背景等各不相同,在具体的实现形式上则会有自己的选择。就拿政体来说,西方国家也是五花八门、不尽相同,美国是总统、议会和法院“三权分立”,法国是总统制,英国和日本则是从封建时期的君主制过渡到君主立宪制,现在还保留了国王或天皇。在议会内部,也是党派对立,各为其主,表面上是政党之间权力制衡,背后却是财团之间的利益斗争,所谓的“民主”已经成为有钱人的政治游戏。中国决不走这样的发展道路,这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不符合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正如吴邦国委员长所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确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立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了国家永远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前

1单位:穆棱市人民检察院职务:办公室主任

2单位:穆棱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科员

进,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再一次向全世界宣示了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的决心,反映了我国政治体制稳步改革和不断完善,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并不断走向成熟。对此,我们的头脑要十分清醒,立场要十分坚定,旗帜要十分鲜明,决不能有丝毫动摇。

二、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检察机关正确行使检察权就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科学发展观突出强调了发展的人文特征,强调发展的宗旨和目的是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的全面发展需要,人本身就是发展的目的而非手段,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需要是我们做任何事情时必须考虑的首要条件。对于检察工作来说,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在履行法律监督过程中,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做到“理解人、尊重人、依靠人、为了人、塑造人”。要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改进检察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职能,促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使检察工作的成效更多地体现在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上;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满腔热情地为群众解决问题、办实事、办好事,体现执法为民、执法便民、执法护民。

人民检察官务必加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打牢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也是我们党一贯的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毛泽东同志说: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邓小平同志指出: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江泽民同志强调: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胡锦涛同志进一步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并要求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人民检察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权来源于人民,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检察机关要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增强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进一步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做到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人民权益。胡锦涛同志深刻指出:“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坚持执法为民,对检察机关来说,就是要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十分关注,尤其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深恶痛绝,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就学就业、落实惠农政策等民生领域的犯罪,以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反映强烈。各级检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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