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国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遵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央文明委〔2003〕9号)规定,国家级文明单位和先进单位由省文明办代为考核,为进一步规范考核评选工作,现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一、考核标准
1、领导重视,创建意识强。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和谐文化建设与和谐单位建设落到实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听取汇报、材料审核)
2、组织机构健全。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设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科(处)室;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能有效开展指导、协调创建工作。单位用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有保障,且逐年增加。(听取汇报、材料审核)
3、创建思想明确。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创建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有强烈的争创意识。创建目的端正,创建目标明确,有创建文明
单位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规划切合实际,注重实效。创建活动各类资料齐全、规范。(听取汇报、材料审核)
4、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开展荣辱观教育,“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八荣八耻”人人皆知,人人皆行。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注重单位文化建设,塑造单位良好形象,单位内部有较强的凝聚力,单位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强。(材料审核、调查问卷)
5、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有本行业特点的主题创建活动,特色突出。文明职工、文明科室、文明班组等基础创建机制健全,活动规范,并不断向社会、家庭延伸,群众参与广泛。(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6、业务工作实绩显著。依法履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职责和义务,改革进取,科学管理,工作实绩显著;发挥单位的特点和优势,主要业务工作指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材料审核)
7、职工文体活动丰富多彩。文体设施完善,利用率高。坚持开展健康、文明、有益的文体活动。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实地考察)
8、内外环境整洁优美。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办公场所内务管理规范有序,整洁干净,环境优美。单位院内无违章建筑,无乱摆乱放乱倒现象。全面实现工作和生活区环境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为干部职工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实地考察)
9、管理民主,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单位无交通、质量等方面的安全责任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控网络健全;单位内没有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员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
10、示范作用突出。主动参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和共建联建活动,在抢险救灾、扶贫济困、捐资助学、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示范作用突出。注重总结新经验、新办法。重视精神文明创建成果、经验的总结,重视精神文明创建理论的研究、探索。每年将本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
动的创新经验、好的做法以书面形式向省文明办汇报不少于两次。(听取汇报、材料审核)
二、否决条件
申报前12个月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全国文明单位:
1、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达标;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发生特大事故或生产经营性重大事故。
三、考核办法
检查验收全国文明单位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听取汇报:主要听取近三年来创建活动的综合情况汇报(包括单位情况、创建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与作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形成3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
材料审核:主要审核基础档案材料和工作指标完成及各项活动的方案、总结。基础档案材料包括:
1、创建单位基本情况、创建工作的整体规划;
2、相关的工作文件、计划、工作安排;
3、精神文明建设的机构设置、队伍状况、经费投入情况;
4、创建工作的记录、照片、音像资料。
主要工作指标包括:
1、近三年经济和业务指标的完成情况(由上级主管部门提供);
2、领导班子廉政建设情况(由市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纪检部门提供);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由市综治办提供);
4、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情况(由本单位提供);
5、特色指标:在省级以上媒体被宣传或被树为省(部)级以上典型,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由本单位提供)。
实地考察:主要看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秩序、文体设施和对外服务窗口。
问卷调查: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调查他们对创建文明单位的认知程度及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