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 第九章 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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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CIF买卖合同为例, 出口方按买卖合同和信用证规 定,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商检机构报检、将货物装 船发运等履约过程,获取了信用证通常要求的保险单 据、商检证书、海运提单,并连同出口方自己缮制的 汇票、发票装箱单等有关单据,在规定时间内送银行 办理结汇手续。从本质上讲,信用证就是买卖合同条 款的单据要求加银行的付款保证。
此外, 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每做一项业务,均 可收取各种收益,如开证费、通知费、议付费、保兑 费、修改费等各种费用。因此,承办信用证业务是各 银行的业务项目之一。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信誉良好、 作风正派的银行以及高质量的服务又促进了信用证业 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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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当事人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opener)买方、进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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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和特点
(一)性质 1. 逆汇法 2. 银行信用:信用证把原来由进口人履行的凭单付 款责任转由银行来履行。 信用证交易的性质有三个重要的法律原则: 1)银行承担的是绝对责任( absolute responsibility) 2)自足文件(independent instrument),独立于买 卖合同之外。 3)严格的相符原则(strict compliance),提交单据 和信用证要求严格相符,是银行付款的依据。
一旦开立,信用证就独立于合同之外,与 原买卖合同无关,信用证各方当事人的权利 义务都以信用证为准,不受买卖合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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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信用证业务是一种单据的买卖。 信用证项下,银行实行的是凭单付款的原则, 银行付款的依据仅仅是单据和信用证的规定 表面相符,银行与货物无关,与买卖合同无 关,与单据的真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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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作用
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 进出口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给进出口双方 及银行都带来一定的好处。在国际贸易结算 中,信用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对出口商的作用
(二)对进口商的作用
(三)对银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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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出口商的作用
1. 保证出口商凭单取得货款。出口商交货后提交 的单据只要做到与信用证条款相符,银行就保证支付 货款。信用证支付为出口商收取货款提供了较为安全 的保障。
2. 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在开证时,通常需要交 纳一定的开证押金,如开证行认为进口商资信较好, 进口商就有可能在少交或免交部分押金的情况下履行 开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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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银行的作用
开证行接受进口商的开证申请,即承担开立信用 证和凭相符单据付款的责任,这是银行以自己的信用 做出的保证,以银行信用代替了进口商的商业信用, 所以进口商在申请开证时要向银行交付一定比例的开 证押金或担保品,为银行利用资金提供便利。
2. 可以取得资金融通。出口商交货前,可凭进口 商开来的信用证作抵押,向当地银行借取打包贷款, 用以收购、加工、生产出口货物和打包装船。有利于 出口商的资金融通和扩大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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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进口商的作用
1. 确保进口商取得出口商履行买卖合同的证据。 进口商填写开证申请书,就是有效地将买卖合同条款 转化为对出口商(受益人)提交单据的要求。例如, 进口商申请开证时,可以通过控制信用证条款来约束 出口商交货的时间,交货的品质和数量,如在信用证 中规定最迟装运期限,要求出口商提供由信誉良好的 公证机构出具的品质、数量或重量证书等,以保证进 口商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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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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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通过学习,了解信用证的定义、种类、 内容、性质特点及信用证在外贸中的应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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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用证
信用证的产生 1.买卖双方缺乏信任,寻求中间途径解决货和
款交接的产物 2. 国际贸易象征性交货使得信用证项下单据买
卖成为可行 3. 买卖双方从信用证交易中各取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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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银行开立的,有条件 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具体地说,就是开证行应 进口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出口人开立的,一定金额的, 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付款的凭证。“一定金额,一定条 件”是指开证行的付款是以卖方提交符合信用证的单 据为条件。
2开证行(issuing or opening bank),进口人所在 地,受进口人委托开出L/C 的银行
3受益人(beneficiary)有权用该L/C 的到偿付 的人,为出口商。
4通知行:(advising or notifying bank)在出口 商所在地,收到L/C,通知并将证转交出口商 的银行,或是开证行代理行,或是出口商往 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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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种类
按UCP600,凡信用证都是不可撤销的,也即 未经有关当事人同意,信用证开证行不得自 行修改或撤销信用证,只要受益人提交了符 合信用证的单据,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1.即期信用证 sight L/C or L/C at sight 指开证行或付款行见到受益人提交的合格装 运单据及开立的即期汇票后即付款的信用证。 是国际贸易最为广用的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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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特点
1.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 信用证是开证行的付款承诺,开证行承担
第一付款人的责任。只要卖方提交符合信用 证规定的单据,不论买方情况如何,开证行 必须对付款履行绝对的责任。开证行对受益 人的承付责任是一种独立责任,不以进口人 的付款作为前提条件。 2. 信用证是独立于其他合同之外的一种一种 自足法律文件
常有payable by drafts at sight 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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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远期信用证 Usance or time L/C 以远期汇票,先行承兑,到期付款为特征。 常有payable by drafts at … days sight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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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UCP 500首次明确规定:“议付意指被授权的银 行对汇票及/或单据给付对价,仅仅审核单据未 给付对价不构成议付。”因此,议付行是指买入 或贴现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提交的汇票及/或单 据的银行。信用证中指定特定银行为议付行的, 称为限制议付信用证;可由任何银行议付的信用 证称为公开议付信用证,或称自由议付信用证。 出口商主要关注以上5个当事人。此外,付款行, 偿付行,保兑行作为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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