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旅游景区的投资方式分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不同旅游景区的投资方式分析
一、自然景区投资方式
中投顾问在《2016-2020年中国旅游景区深度分析及发展规划咨询建议报告》中表示,对于以自然环境特色为基础的自然景区,如森林、海滨等,其筹资主要用于对环境方面的改善,并使游客对景区产生的负面影响最小化。由于这类景区具有不可再生性的特点,一旦遭到破坏,就无法复原,从而造成旅游资源的损毁。一般来说,政府管理机构对这类景点可以采取以环境保护措施为主、兼顾投资经营效益目标的管理政策。旅游投资者必须注重自然资源的生态平衡和保护,政府相关管理机构对这类景点的投资经营者应实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但对其监管应该主要以市场调节为主,经营价格方面不应该进行过多的干预。同时,为了督促投资经营者保护自然环境和野生资源,政府也可采取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并以某种监管的方式要求投资经营者将享受优惠政策的额外收益,用于自然资源的保护工作中。
二、文化景区投资方式
以人类活动为基础的文化景区,如各种历史文物、古建筑等,这类景区注重的是对资源价值的安全保护,而不是将投资的经营效益放在首要位置,换句话说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这类景区大都为国家或政府所拥有,通常依靠国家拨款,很少利用私有资源。由于文化景区价值的唯一性,使其本身具有不可替代的垄断独占性。国家为防止旅游景区的拥挤所造成的对文化景区的破坏性使用,可以采用较高的门票价格来限制过大的游客量,从而也保证必要的营业收入,但是仅靠经营的销售收入可能无法保证这些景区庞大维修费用的开支,特别是由于这些历史文物的不可再生性,维护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因此,政府可以通过相应的财政补助或直接投资方式来加强对这类景区的投资,并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加以扶助,如实行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三、人造景区投资方式
人造景区是专门为吸引旅游者而建造的景区,如主题公园等。其融资目的与前两类景点大为不同,它更注重投资带来的效,以盈利为首要目的。与文化景点限制过大游客流量相反,它的建造则是为吸引更多游客来消遣娱乐,并使其经济效益最大化。这类景点是融资的重点,也是研究的重点。规模不大的新项目(包括对现有景点的增建工程)主要依靠景点经营者自有资金或盈利来完成。对于大型项目,由于所需资金数额巨大,同时鉴于人造景点具有高风险的开发特点,逐渐形成了三种开发方式:企业自主投资、与其他企业联合投资、与政府部门寻求合作。
(一)企业自主投资
对于企业自主投资而言,内在的自我积累一般不能满足投资需要;从另一方面讲,即使其资金足备也不愿意全部放在景区开发上,而是会通过其他途径减少对积累的损耗。在这种条件下,外源融资就成为主要融资方式。在社会性资金方面,旅游业主要依靠的是资金市场,而较少利用资本市场。资金市场主要是利用银行的贷款,多为上两类景区所采用。对于人造景区,应充分利用社会性资金,尤其要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但是,我国旅游业对资本市场筹资功能的利用程度还很低。尽管我国的股票市场和国债市场发展
中投顾问·让投资更安全经营更稳健
中投顾问·让投资更安全 经营更稳健
第2页 迅速,但企业债券市场却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筹资规模尚不及股票市场筹资规模的%。除国内资本市场外,企业还可以开拓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的渠道。
(二)与其他企业联合投资
随着项目大型化和区域化,旅游业的单体投资规模相应增大,单一的投资商往往难以完成大型项目的投资活动,因此,旅游企业也开始走上集团化之。旅游集团投资所占的比例开始提高,并将成为未来旅游业投资活动的主要角色。与集团投资相关的投资方式是旅游企业的联合投资,联合投资可以使企业减少投资风险和资金投入,但也存在利益均沾问题。
(三)与政府部门寻求合作
中投顾问在《2016-2020年中国旅游景区深度分析及发展规划咨询建议报告》中表示,大型项目的成功开发,将对当地的就业、经济发展、良好形象的树立起到重大的作用,因此政府一般都会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地方政府往往通过两种方式来参与;一是为企业开发提供优惠政策及一些相关的外部基础设施建设(如交通);另一种是和企业合作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