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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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丰富的图形世界
1、几何图形
从实物中抽象出来的各种图形,包括立体图形和平面图形。
立体图形:有些几何图形的各个部分不都在同一平面内,它们是立体图形。
平面图形:有些几何图形的各个部分都在同一平面内,它们是平面图形。
2、点、线、面、体
(1)几何图形的组成
点:线和线相交的地方是点,它是几何图形中最基本的图形。
线:面和面相交的地方是线,分为直线和曲线。
面:包围着体的是面,分为平面和曲面。
体:几何体也简称体。
(2)点动成线,线动成面,面动成体。
3、生活中的立体图形
圆柱
柱
球棱柱:三棱柱、四棱柱(长方体、
正方体)、五棱柱、……
(按名称分) 锥圆锥
棱锥
4、棱柱及其有关概念:
棱:在棱柱中,任何相邻两个面的交线,都叫做棱。
侧棱:相邻两个侧面的交线叫做侧棱。
n棱柱有两个底面,n个侧面,共(n+2)个面;3n条棱,n条侧棱;2n个顶点。
5、正方体的平面展开图
6、截一个正方体:用一个平面去截一个正方体,截出的面可能是三角形,四边形,五边形,六边形。
7、三视图
物体的三视图指主视图、俯视图、左视图。
主视图:从正面看到的图,叫做主视图。
左视图:从左面看到的图,叫做左视图。
俯视图:从上面看到的图,叫做俯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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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张有理数及其运算
A、正数与负数通常用来表示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B、0 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0 是正负数的分界。
C、有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即所有可以写成分数形式的数(包括正整数、零、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 (注意:所有的有
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以化为分数。)
D 数轴。包含三要素,直线(方向),原点,单位长度(数)。任意一个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一点表示,但第二章有理数及其运算知识点
A、正数与负数通常用来表示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B、0 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0 是正负数的分界。
C、有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即所有可以写成分数形式的数(包括正整数、零、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 (注意:所有的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以化为分数。)
D 数轴。包含三要素,直线(方向),原点,单位长度(数)。任意一个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一点表示,但数轴上的任意一点不一定表示有理数,它可能表示无理数。数轴上的数,左边的数总要小于右边的数。正数>0 ,负数<0,正数>负数。负数数字越大,数值越小。一般地,设 a 是一个正数,则数轴上表示数 a 在原点的____边,与原点的距离是____个单位长度;表示数-a 的点在原点的____边,与原点的距离是____个单位长度.
E、相反数: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相反数;在任意一个数的前面添上一个“-”号,新的数就是原来这个数的相反互为相反数数。一般地,
a 和 -a 互为相反数,特别的,0 的相反数是 0。 a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的和为零;相反,若两个数的和为零,则这两个数互为相反数。即:若 a,
b 互为相反数,则 a+b=0;若 a+b=0,则 a,b 互为相反数。
F、绝对值: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 a 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 a 的绝对值,记作 a 绝对值。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 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0 的绝对值是 0;任何一个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1)当 a 是正数时,|a|= ;(2)当 a 是负数时,|a|= (3)当 a=0 时, |a|= 。在数轴上表示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总要大于左边的数,也就是:1)、正数>0,负数<0,正数大于负数. 2)、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G、有理数加法法则
(1)、同号的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等于零 .
(3)、一个数同 0 相加,仍得原数。
式子表示为:(假设A的绝对值大于B的绝对值)
A+B=A+B (-A)+(-B)=-(A+B) A+(-B)= +(A-B) (-A)+B= -(A-B)
H、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式子表示为:
A-B=A+(-B)A-(-B)=A+B (-A)-B=(-A)+(-B)(-A)-(-B)=(-A)+B
(比较:有理数乘法法则: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绝对值相乘.
I、有理数乘法法则: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绝对值相乘。任何数与 0 相乘,积仍为 0。多个不为 0 的有理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几个数相乘时,如果有一
个因数是 0,则积为 0。
J、有理数除法法则: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注意:0除以任何一个不为 0 的数,都得 0.注意:0 不能做除数)
数轴上的任意一点不一定表示有理数,它可能表示无理数。数轴上的数,左边的数总要小于右边的数。正数>0 ,负数<0,正数>负数。负数数字越大,数值越小。一般地,设 a 是一个正数,则数轴上表示数 a 在原点的____边,与原点的距离是____个单位长度;表示数-a 的点在原点的____边,与原点的距离是____个单位长度.
E、相反数: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相反数;在任意一个数的前面添上
一个“-”号,新的数就是原来这个数的相反互为相反数数。一般地,a 和 -a 互为相反数,特别的,0 的相反数是 0。 a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的和为零;相反,若两个数的和为零,则这两个数互为相反数。即:若 a,b 互为相反数,则 a+b=0;若 a+b=0,则 a,b 互为相反数。
F、绝对值: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 a 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 a 的绝对值,记作 a 绝对值。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 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0 的绝对值是 0;任何一个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1)当 a 是正数时,|a|= ;(2)当 a 是负数时,|a|= (3)当 a=0 时, |a|= 。在数轴上表示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总要大于左边的数,也就是:1)、正数>0,负数<0,正数大于负数. 2)、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G、有理数加法法则
(1)、同号的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等于零 .
(3)、一个数同 0 相加,仍得原数。
式子表示为:(假设A的绝对值大于B的绝对值)
A+B=A+B (-A)+(-B)=-(A+B) A+(-B)= +(A-B) (-A)+B=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