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篇欣赏:我弥留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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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篇欣赏:《我弥留之际》
【作品简介】《我弥留之际》
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l897~1962),美国小说家。
出生于没落地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中服役,战后曾在大学肄业一年,1925年后专门从事创作。
他被西方文学界视作“现代的经典作家”。
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和70多篇短篇小说。
其中绝大多数故事发生在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被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
这部世系主要写该县及杰弗逊镇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家庭几代人的故事。
时间从独立战争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场人物有600多人,其中主要人物在他的不同作品中交替出现,实为一部多卷体的美国南方社会变迁的历史。
其最著名的作品有描写杰弗逊镇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没落及成员的精神状态和生活遭遇的《喧哗与骚动》(又译《声音与疯狂》1929);写安斯·本德仑偕儿子运送妻子灵柩回杰弗逊安葬途中经历种种磨难的《我弥留之际》(1930);写孤儿裘·克里斯默斯在宗教和种族偏见的播弄、虐待下悲惨死去的《八月之光》(1932);写一个有罪孽的庄园主塞德潘及其子女和庄园的毁灭性结局的《押沙龙,押沙龙!》(1936);写新兴资产阶级弗莱姆·斯诺普斯的冷酷无情及其必然结局的《斯诺普斯三部曲》(《村子》1940,《小镇》1957,
《大宅》1959)等。
福克纳194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我弥留之际》是福克纳的代表作以及“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重要小说之一。
讲述美国南方农民本德伦为遵守对妻子的承诺,率全家将妻子的遗体运回家乡安葬的“苦难历程”。
整整十天的行程灾难重重:先是大水差点把棺材冲走,后来拉车的骡子被淹死,大火几乎把遗体焚化。
结果长子失去了一条腿,老二发了疯,三子失去了心爱的马,女儿打胎不成,反被药房伙计奸污,小儿子也没得到想望的小火车,而本德伦却装上了假牙并娶回了一位新太太。
小说完全由本德伦一家、众邻居及相关人员的五十九节内心独白构成,多角度讲述了这个故事,是作者运用多视角叙述方法及意识流手法的又一杰作。
1929年,威廉姆·福克纳像往常一样,清晨开始写起了小说。
晚上,到密西西比大学发电厂里当守夜人。
他已经出版了三部小说,包括《喧哗与骚动》(1929),但还算不上有名,也算不上成功。
他将所有的东西都塞入到自己的新小说里:“我非要写一部杰作不可,”他后来这样评论道,“在写之前,我要说,我将要写的这本书,要么让我成名,要么我再也不碰墨水瓶了。
”据福克纳说,他只花了六周时间就写好了小说。
第二年,这部小说出版了,名为《我弥留之际》,题名取自《奥德赛》中地府里阿伽门农的台词,他从特洛伊战争中凯旋后,被妻子算计,悲惨地死去。
在《我弥留之际》里,则是妻子艾迪·本德仑死了。
她垂死时纷繁杂沓的意识,折射出她丈夫安斯对她的不闻不问、冷淡和自私。
《我弥留之际》由15个人物叙述的59个片段构成——艾迪自己,安斯,他们的四个儿子,卡什,达尔,朱厄尔和瓦达曼,他们的女儿杜威-德尔;他们的邻居。
医生,皮保迪;还有一些路人因目睹艾迪死后奇怪的葬礼而卷入进来。
安斯平生第一次顺从妻子的意思,在她死后立即将她装入棺材、运到杰弗逊州娘家的墓地落葬。
本德仑一家生活在美国最贫瘠的密西西比州,整日躬耕于穷乡,苟且于僻壤,世道艰难,然而闭塞劳苦的农耕生活却能以优美、强劲的词句来表达:
我们这个地方就是有这个毛病:所有的一切,气候以及别的一切,都拖延得太长了。
就跟我们的河流、我们的土地一样:浑浊、缓慢、狂暴;所形成与创造出来的人的生命也是同样的难以满足和闷闷不乐。
犹如立体派绘画作品般,福克纳使小说的多重视点如碎了一地的残镜,相互照映,反射。
每一个新的视点都切入了某个人物因艾迪的死而暴露的最隐秘的思想,这些思想涌动着人类种种情感,或悲伤,或哀痛,或无动于衷,自私,激动还有爱。
福克纳所描绘的场景,几乎很难窥见其全貌,成为文学史上最令人奇特的画卷:一支散漫松垮的送葬队伍,四个男人,一个女孩,还有装在手推车上的一具棺材,旁边还有一个精力旺盛、体魄健壮的男人神气活现地骑在一匹“马戏团的畜生身上”(儿子朱厄尔骑在他的花斑马上),一路蹒跚而来。
大水差点冲走了棺材,大火几乎把遗体焚化,腐败的尸体引得天空中秃鹫乱飞。
当他们终于到达杰弗逊州时,艾迪已经死了九天了。
福克纳写作时,引日约》和《堂吉诃德》常常在他头脑中盘桓。
《我弥留之际》简直就像是这两本书的英灵借助福克纳的手复生,重现人间,在他“虚构的乡间”聊且从容。
福克纳所有的小说发生在他杜撰的约克纳帕塔法县。
《我弥留之际》充满了对生命、死亡和疯狂的深度心理洞察。
死亡在医生的学识角度看来,“我记得年轻时,我相信死亡是一种肉体现象;现在我知道它仅仅是一种精神作用——是痛失亲人者的精神作用(虚无主义者说死亡是终结,原教旨主义者则说那是开始,实际上它不过是一个房客或者一个家庭从公寓或是一个城镇搬出去而已)。
”而对于艾迪来说,死亡是再残忍不过的真相:“我只能依稀记得我的父亲怎样经常说活在世上的理由仅仅是为长久的安眠作准备。
”卡什认为他的兄弟达尔乃是“上帝亲自施恩,而我们凡人都觉得他有些古怪”,卡什对达尔的敏锐观察,显示了他对常人眼里的疯狂理解至深:“有时候我真拿不准谁有权利决定一个人是疯了呢还是没有疯。
有时候我觉得我们谁也不是百分之百疯狂,谁也不是百分之百正常,大多数人那么说,他也就那样了。
好像事实如何是无关紧要的,重要的是他表现的时候大部分的人对他抱的是什么看法。
”福克纳鲜活的语言同样为小说增色。
他只用淡淡几笔就将人物的一生勾勒出来。
比如说安斯,卑鄙、吝啬是他人生行动的准则:“倘若他打算让人老是走来走去上别的地方去,他不会让他们肚子贴在地上像条蛇那样躺平吗?按理说他是可以那样做的。
”
福克纳生于密西西比的新阿尔巴尼,是穆里和莫德·佛克纳夫妇四个孩子中的长子(福克纳后来在自己的姓氏里加了一个“u”,Falkner变成了Faulkner)。
他们曾是南方煊赫一时的世家。
传到福克纳这一代,家道中落。
福克纳的曾祖父威廉姆·克拉克·佛克纳上校参加过美国南北战争。
战后,威廉姆上校靠铁路发了大财,于是买下了一座种植园。
他还写过畅销书《孟菲斯的白玫瑰》。
福克纳的父亲最后在密西西比的牛津定居,在密西西比大学工作。
福克纳的童年就在这里驰骋游猎,挥洒汗水,徜徉于书海文府。
尽管很早就辍学离校,福克纳一生都保持了对书籍的爱好。
他总是急不可待地翻阅手边所有的图书。
1918年7月,他参加了英国皇家空军,在加拿大受训。
可是,还没等他驾驶飞机实地作战,战争就结束了。
退伍回家后,他将所有的时间都花在绘画和写作诗歌上。
1925年,他到欧洲旅行,坚定了当作家的志向。
在欧洲时,福克纳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巴黎的左岸。
那时,“左岸”是现代主义的文化中心。
他在那里亲眼看过塞尚、毕加索和立体派绘画倡导人布拉克等人开风气之先的艺术品。
福克纳是颇有天赋的画家,他别具一格地将现代派画作的新视点带入了他的小说中:“人们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谷仓的正面,那面有方方正正入口的圆锥形的墙——透过门口可以看见搁在锯架上像立体派画里的一只甲虫的方棺。
”
福克纳初试啼声之作《战士的代价》在1926年就出版了。
可是,直到1929年10月,《喧哗与骚动》问世,他才被当作小说家来看。
在写《喧哗与骚动》时,福克纳简直快要绝望了。
他根本不敢指望这本书会取得商业上的成功。
事实上,要到两年后,关于强暴一个大学生的《圣殿》引起社会极大争议之后,他才靠写作挣了钱。
1929年时,福克纳终于等到青梅竹马的女友埃斯特尔·奥尔德姆与前夫离婚,嫁给了他。
1933年,他们生了一个女儿洁儿。
像毕加索一样,福克纳的创作力惊人的高,而且不断挑战新的创作方式。
他的创造力令人瞠目结舌(一共有19部小说),并不断地实验新的文体。
1949年,福克纳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
在他的答谢词中,他郑重其事,强烈呼吁人们注意战后人们肉体面临的
危机:“我们今天的悲剧是人们普遍存在一种生理上的恐惧”。
并敦促作家们“必须使自己永远忘却恐惧,在他的工作室里除了心底古老的真理之外,任何东西都没有容身之地。
没有这古老的普遍真理,任何小说都只能昙花一现,不会成功;这些真理就是爱、荣誉、怜悯、自尊、同情与牺牲等感情。
”。